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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教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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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教養家庭'''指的是祖父母取代孫子女的父母親,擔負起大部分對於孫子女的教養暨照顧責任,或父母在世但人長期缺席、偶而維繫部分的親職功能,這是因為社會變遷,家庭形式與角色的改變,當父母親無法親自照顧子女,委由外/祖父母幫忙照料,因而產生「隔代教養」的家庭型態。
== 定義及類型 ==
「隔代教養家庭」又可稱為「隔代家庭」或「祖孫家庭」,係指由(外)祖父母負擔照顧與教養(外)孫子女的角色與責任。有文獻進一步將隔代教養家庭的定義依廣義、狹義區分。
==以照顧者定義==
首先,若依「誰來擔任照顧者」定義隔代教養,廣義為子女非由其父母親扶養成長,而由父母親之任一長輩負擔照顧責任;狹義則為父母親因故無法照顧子女,將責任轉交給子女之祖父母,此廣義定義即表示隔代教養中的照顧者,不一定為直系血親,也可為子女隔代之其他親戚。
==以教養責任定義==
若依祖父母涉入孫子女教養責任之深淺,廣義的隔代教養為祖父母任一方和孫子女有共處時間,無論祖父母承擔任何程度(祖父母承擔所有教養責任、合法領養孫子女、只擔任部分時段的照顧)的教養責任;狹義則為子女之父母完全放棄對孩子的教養責任,轉由孩子的祖父母負起父母所有的責任。也有文獻從祖父母的照顧時段、是否取得孫子女監護權等依據將隔代教養家庭分類。
==以照顧時間的長短定義 ==
單純以「照顧時間的長短」將隔代教養家庭區分為三種類型。
一、完全隔代教養:日間均由祖父母照顧,父母親甚少回家。
二、局部隔代教養:日間由祖父母照顧,晚間則由父母照顧。
三、間歇式隔代教養:平日由祖父母照顧,週末則由父母照顧。
同樣依祖父母與父母之間照顧時間的分配,將隔代教養家庭區分出以上三種類型,但另增加了兩種型態,共為以下五種:
一、日夜均由祖父母照顧。
二、日間由祖父母照顧,晚間為父母照顧。
三、平日由祖父母照顧,週末則由父母照顧。
四、祖父母照顧為主要照顧者,父母不定時回家照顧。
五、交由其他親屬照顧。
== 親職功能 ==
隔代教養家庭的成因,以父母輩「是否健在、是否出現在家中」、及父母輩的「親職功能健全程度」區分出三種隔代教養家庭:<br>
* 第一為代位父母(父母不在/親職功能喪失;或父母在世但長期離家、親職功能幾乎喪失);
* 第二為補位父母(父母在家、但親職功能微弱;或父母在世但人長期缺席、偶而維繫部分的親職功能),
* 第三種則是接棒父母(父母在家、且發揮親職功能、但過多角色衝突、因此需要外在支持)。
三種類型之隔代教養家庭,最主要的差異在於父母輩展現工作及照顧者角色的程度,「代位父母」隔代教養家庭中,由於父母親缺位,甚至為依賴人口,祖父母必須承擔照顧與工作的雙重壓力,再加上年紀漸老,身心健康也需適切的照料。
===「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
「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的隔代教養家庭,父母親仍在,且提供部分親職功能,唯在經濟較弱勢的「補位父母」家庭中,祖父母還需要從事工作貼補家用,此兩類隔代家庭內的分工大致為,父母輩為養家角色,祖父母僅專職於照顧孩童。
「代位父母」隔代家庭呈現之需求為「要人照顧、要錢度日」;「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隔代家庭,父母輩需要穩定適足的工作薪資與友善家庭的勞動與托育政策;擔任照顧者的祖父母輩,則需要解決教養上的代間衝突、減緩照顧負荷。
==概況==
在[[美國]],祖父母一詞被重新定義,逐漸從過去次要(協助)的角色,轉為承擔孫子女照顧責任的角色。2014年[[澳洲]]AIHW(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統計,2013-2014 年間共計 51,539 位兒童接受家外照顧(out-of-home care),其中親屬照顧(relative/kinship)為最主要的方式,佔 49% 近乎一半(AIHW,2014)。美國2005年調查(USA Census)資料顯示,約有240萬名祖父母或是親屬照料600萬名親屬兒童。
==台灣狀況==
[[台灣]]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4)做出「2013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以老人為主體,將家庭組成分為七種,包括獨居、僅與配偶同住、兩代家庭(包含四種型態:與配偶及子女同住、僅與子女同住、與父母同住、與(外)孫子女同住)、三代家庭(包含三種型態: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與父母及子女同住、與父母及(外)孫子女同住)、四代家庭、僅與其他親戚或朋友同住、住在機構或其他。調查結果以不同年齡層分析,55-64歲以上老人,家庭組成以「兩代家庭」佔47.3%最多,兩代家庭型態中「與(外)孫子女同住」者佔1.2%。「三代家庭」中「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佔19.5%。65歲以上老人,家庭組成方式則以「三代家庭」最多,佔37.5%,其中「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幾乎佔滿全部的比例為36.6%;「兩代家庭」則佔25.8%,其中「與(外)孫子女同住」佔2.2%。
==涵蓋主題==
隔代教養家庭議題受到社會與學者的關切,研究主題涵蓋了七個面向:<br>
(一)親職教育:<br>
隔代教養家庭的親職教育,探討祖父母對親職教育的需求、隔代教養家庭親職教育與祖父母參與之情形,了解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教育期望,及其教養孫子女的心路歷程,呈現隔代教養的教養方式、探討其優勢。<br>
(二)教養角色:<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角色,旨在剖析隔代教養家庭祖母承接教養角色之過程;了解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所扮演之角色;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祖孫的互動及經驗。<br>
(三)經驗學習:<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經驗分享,敘述祖父母承擔教養孫子女的經驗,分析隔代教養家庭中祖母之經驗學習。<br>
(四)生活適應:<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和孫子女的生活適應情形,了解隔代教養家庭之祖父母和孫子女的生活適應情形,並深入的探索其完整的生活經驗;並針對隔代教養中孫子女學校適應情形進行研究。<br>
(五)親密感:<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孫的親密感 ,探討不同的隔代教養類型與祖父母、孫子女其祖孫知覺親密感的差異。<br>
(六)依附關係:<br>
隔代教養家庭祖孫之生活重要事件與依附關係,藉由隔代教養家庭祖孫生活重要事件的敘說當中,瞭解祖孫依附關係的動態演變,並瞭解祖孫家庭生活與社會脈絡之關係。<br>
(七)健康狀況:<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健康狀況,以護理對健康的觀點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身體健康狀況,針對隔代教養對老年祖父母健康之影響提出護理相關因應策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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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義及類型 ==
「隔代教養家庭」又可稱為「隔代家庭」或「祖孫家庭」,係指由(外)祖父母負擔照顧與教養(外)孫子女的角色與責任。有文獻進一步將隔代教養家庭的定義依廣義、狹義區分。
==以照顧者定義==
首先,若依「誰來擔任照顧者」定義隔代教養,廣義為子女非由其父母親扶養成長,而由父母親之任一長輩負擔照顧責任;狹義則為父母親因故無法照顧子女,將責任轉交給子女之祖父母,此廣義定義即表示隔代教養中的照顧者,不一定為直系血親,也可為子女隔代之其他親戚。
==以教養責任定義==
若依祖父母涉入孫子女教養責任之深淺,廣義的隔代教養為祖父母任一方和孫子女有共處時間,無論祖父母承擔任何程度(祖父母承擔所有教養責任、合法領養孫子女、只擔任部分時段的照顧)的教養責任;狹義則為子女之父母完全放棄對孩子的教養責任,轉由孩子的祖父母負起父母所有的責任。也有文獻從祖父母的照顧時段、是否取得孫子女監護權等依據將隔代教養家庭分類。
==以照顧時間的長短定義 ==
單純以「照顧時間的長短」將隔代教養家庭區分為三種類型。
一、完全隔代教養:日間均由祖父母照顧,父母親甚少回家。
二、局部隔代教養:日間由祖父母照顧,晚間則由父母照顧。
三、間歇式隔代教養:平日由祖父母照顧,週末則由父母照顧。
同樣依祖父母與父母之間照顧時間的分配,將隔代教養家庭區分出以上三種類型,但另增加了兩種型態,共為以下五種:
一、日夜均由祖父母照顧。
二、日間由祖父母照顧,晚間為父母照顧。
三、平日由祖父母照顧,週末則由父母照顧。
四、祖父母照顧為主要照顧者,父母不定時回家照顧。
五、交由其他親屬照顧。
== 親職功能 ==
隔代教養家庭的成因,以父母輩「是否健在、是否出現在家中」、及父母輩的「親職功能健全程度」區分出三種隔代教養家庭:<br>
* 第一為代位父母(父母不在/親職功能喪失;或父母在世但長期離家、親職功能幾乎喪失);
* 第二為補位父母(父母在家、但親職功能微弱;或父母在世但人長期缺席、偶而維繫部分的親職功能),
* 第三種則是接棒父母(父母在家、且發揮親職功能、但過多角色衝突、因此需要外在支持)。
三種類型之隔代教養家庭,最主要的差異在於父母輩展現工作及照顧者角色的程度,「代位父母」隔代教養家庭中,由於父母親缺位,甚至為依賴人口,祖父母必須承擔照顧與工作的雙重壓力,再加上年紀漸老,身心健康也需適切的照料。
===「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
「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的隔代教養家庭,父母親仍在,且提供部分親職功能,唯在經濟較弱勢的「補位父母」家庭中,祖父母還需要從事工作貼補家用,此兩類隔代家庭內的分工大致為,父母輩為養家角色,祖父母僅專職於照顧孩童。
「代位父母」隔代家庭呈現之需求為「要人照顧、要錢度日」;「補位父母」與「接棒父母」隔代家庭,父母輩需要穩定適足的工作薪資與友善家庭的勞動與托育政策;擔任照顧者的祖父母輩,則需要解決教養上的代間衝突、減緩照顧負荷。
==概況==
在[[美國]],祖父母一詞被重新定義,逐漸從過去次要(協助)的角色,轉為承擔孫子女照顧責任的角色。2014年[[澳洲]]AIHW(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統計,2013-2014 年間共計 51,539 位兒童接受家外照顧(out-of-home care),其中親屬照顧(relative/kinship)為最主要的方式,佔 49% 近乎一半(AIHW,2014)。美國2005年調查(USA Census)資料顯示,約有240萬名祖父母或是親屬照料600萬名親屬兒童。
==台灣狀況==
[[台灣]]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4)做出「2013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以老人為主體,將家庭組成分為七種,包括獨居、僅與配偶同住、兩代家庭(包含四種型態:與配偶及子女同住、僅與子女同住、與父母同住、與(外)孫子女同住)、三代家庭(包含三種型態: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與父母及子女同住、與父母及(外)孫子女同住)、四代家庭、僅與其他親戚或朋友同住、住在機構或其他。調查結果以不同年齡層分析,55-64歲以上老人,家庭組成以「兩代家庭」佔47.3%最多,兩代家庭型態中「與(外)孫子女同住」者佔1.2%。「三代家庭」中「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佔19.5%。65歲以上老人,家庭組成方式則以「三代家庭」最多,佔37.5%,其中「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幾乎佔滿全部的比例為36.6%;「兩代家庭」則佔25.8%,其中「與(外)孫子女同住」佔2.2%。
==涵蓋主題==
隔代教養家庭議題受到社會與學者的關切,研究主題涵蓋了七個面向:<br>
(一)親職教育:<br>
隔代教養家庭的親職教育,探討祖父母對親職教育的需求、隔代教養家庭親職教育與祖父母參與之情形,了解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教育期望,及其教養孫子女的心路歷程,呈現隔代教養的教養方式、探討其優勢。<br>
(二)教養角色:<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角色,旨在剖析隔代教養家庭祖母承接教養角色之過程;了解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所扮演之角色;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祖孫的互動及經驗。<br>
(三)經驗學習:<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經驗分享,敘述祖父母承擔教養孫子女的經驗,分析隔代教養家庭中祖母之經驗學習。<br>
(四)生活適應:<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和孫子女的生活適應情形,了解隔代教養家庭之祖父母和孫子女的生活適應情形,並深入的探索其完整的生活經驗;並針對隔代教養中孫子女學校適應情形進行研究。<br>
(五)親密感:<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孫的親密感 ,探討不同的隔代教養類型與祖父母、孫子女其祖孫知覺親密感的差異。<br>
(六)依附關係:<br>
隔代教養家庭祖孫之生活重要事件與依附關係,藉由隔代教養家庭祖孫生活重要事件的敘說當中,瞭解祖孫依附關係的動態演變,並瞭解祖孫家庭生活與社會脈絡之關係。<br>
(七)健康狀況:<br>
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的健康狀況,以護理對健康的觀點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祖父母身體健康狀況,針對隔代教養對老年祖父母健康之影響提出護理相關因應策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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