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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青海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多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为会员企业和各类经贸机构提供经济贸易信息和咨询,介绍合作伙伴; 2 开展与世界各国经济贸易界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技术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青海经济代表团、考察团出国访问和考察; 3 扩展同外国商会、经济贸易协会和其他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联系,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有关活动,开展同各国工商团体驻华机构的联络工作; 4 组织青海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和团体在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安排和接待外国来华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主办多国展览会; 5 主持或代理各种涉外经贸案件的咨询、调解、仲裁和诉讼; 6 代理进出口商品商标、专利在国内外的注册、续展、转让等业务; 7 出具中国出口商品产地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或单证; 8 沟通各类涉外经贸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向企业宣传政府的有关方针、 [[ 政策 ]] 和 [[ 法规 ]] ;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9 举办各种座谈会、信息发布会及会员沙龙活动,宣传青海经济建设成就及会员单位的发展状况;介绍不同国家的对华经济贸易政策及市场情况; 10 指导本市各区、县和[[行业]]国际商会的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为会员单位培训专业人才。 青海贸易促进委员会实行会员制。设名誉会长、高级顾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较高权力机构是每四年召开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分级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并组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分会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海省分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组织企业参加经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