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实习大明星]]》
==爭議與前科犯罪案件==
2012年勾結公司炒股犯罪案件
2012年,台北地檢署25日偵結,檢方依違反證卷交易法等重罪將邵昕起訴,其犯罪行為包括勾結公司派炒股擾亂經濟秩序,後續操作失誤慘倒賠1708萬元台幣構成嚴重犯罪,邵昕被重罰款60萬元和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緩刑四年。
2019年二度炒股詐騙案件
2019年8月21日,邵昕被指控與股市作手周鼎等人集資超過高達17億元,犯罪行為含其提供多人證券帳戶,且向周鼎介紹多名涉有詐騙前科金主提供資金炒股,犯罪情節嚴重,依證交法高買證券罪判刑2年,但同樣緩刑4年,支付國庫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