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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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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GBM, GBS, JP,({{lang|en|''' Fanny Law Fan Chiu-fun'''}},{{bd| 1953年2月24日}}),前[[香港]]教育統籌局局長、常任秘書長及廉政專員、行政會議成員及香港科技園董事局主席。
==簡介==
[[File:羅范椒芬.jpg|thumb|300px|right|缩略图|羅范椒芬[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58528-20171011.htm 圖片來源]]][[羅范椒芬]] 中學時曾就讀嘉諾撒聖瑪利書院,1975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理學院,為香港大學榮譽理學士,於2009年獲選為香港大學理學院傑出畢業生。她亦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學位及香港中文大學教育碩士學位<ref>[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612140610/https://www.hkstp.org/zh-hk/about-us/the-board/board-of-directors/chairperson/the-honourable-mrs-fanny-law-fan-chiu-fun-gbm-gbs-jp/ 羅范椒芬學 歷及專業資格]</ref>。回歸後羅范椒芬仕途暢順如坐白金升降機,主管教育政策八年,卻因為一張不願關上的嘴巴,令她一次又一次面臨倒台危機<ref>[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070621/7237227 仕途暢順如坐白金升降機]《蘋果日報》2007年06月21日</ref>,2007年捲入教育學院-中文大學合併風波,風波源於07年1月,教育學院校長莫禮時不獲續任,揭發要以教院及中大合併換取續約條件。及後教院副校長陸鴻基發表「萬言書」,指前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強迫合併,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要求開除四名學者。特首曾蔭權為此事特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調查委員會最後裁定羅范椒芬即使是出於善意,亦已構成干預學者的學術自由。羅范椒芬重申自己無愧於心,但為維護公務員履行職責的尊嚴,兩度向特首請辭終被接納,於7月1日正式生效,結束三十二年的公職生涯<ref>[http://orientaldaily.on.cc/archive/20070621/new/new_a00cnt.html 羅范椒芬重申自己無愧於心]《昔日東方》2007年06月21日</ref>。但教育局認為報告指官員接觸持相反立場的學者,等同干預學術自由,觀點錯誤,恐怕影響教育局官員今後制訂政策,故提出司法覆核。最後高等法院裁定政府高官直接向學者表達政府意見,只屬自由討論,除非該高官有決策權,並且語帶威脅,否則不算是學術干預<ref>[https://hk.appledaily.com/news/art/20090314/12491767 高院裁定 羅范椒芬無干預學術]《蘋果日報》2009年03月14日</ref>。2008年1月當選為第十一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二屆連任<ref>[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2/20/HK1212200003.htm 第十二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文匯報》2012年12月20日</ref>。
==視頻==
|description=<small> 2012/4/2 羅范椒芬對香港三位高層官員出現廉潔問題感到失望</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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