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
次編輯
變更
霍桑
,維護清理
| 圖像 = [[File:霍桑.jpg|缩略图|居中|[http://a4.att.hudong.com/07/54/01300000169980121516545645910_s.jpg 原图链接]]]}}
霍桑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幼年丧父,同寡母一道住到了位于萨莱姆镇的外公家,自幼性格孤高自许,顾虑多疑,童年的不幸和生活氛围使他内心有一种“[[痛苦的孤独感]]”,他对社会改革毫无兴趣,对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无法理解。外公家笃信基督教的清教,霍桑受到了清教的影响。
中文名 纳撒尼尔·霍桑 外文名 Nathaniel Hawthorne 国 籍 美国 出生地 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 出生日期 1804年7月4日 逝世日期 1864年5月19日 职 业 作家 毕业院校 波登大学(鲍登学院) 代表作品 《红字》、《带七个尖顶的阁楼》、《福谷传奇》、《玉石人像》
==个人生活==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萨 勒 姆镇的一个破落贵族世家,是其清教徒祖先移民北美后的第五代传人。 [3] 父亲纳撒尼尔·哈桑是一名船长 , [4] 1808 。1808 年,在霍桑4岁的时候 [5] , 父亲因黄热病死于荷属圭亚那, [4] 母亲不得不带着三个孩子和家中仅有的一点点储蓄投奔住在缅因州的娘家兄长,在兄长家度过了默默守寡的一生。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寡居对霍桑童年时代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813年,霍桑9岁那年不幸伤了脚,他待在家中养伤近3年。他很少到户外活动,过着一种孤独、封闭式的生活。他从不去教堂,却喜欢在礼拜日打开窗户,站在窗帘后面,
观看男女老少做礼拜。 [3] 他意识到清教伦理对人性的压抑和对幸福生活的摧残,但同时又无法彻底摆脱这种他从小就耳濡目染的这种文化传统。 [6] 在养伤的近3年中,天性嗜读的霍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他常躺在地毯上读书,或者坐在屋角临窗的一张大椅子上,一声不吭地读上半个下午。
由于脚受伤,其间耽搁了学业。1819年,霍桑直到15岁才又开始去学校读书。霍桑家中经济拮据,开始上学后,学费只能依靠舅舅的接济。 [6]
1821年,霍桑17岁时,他在亲戚资助下进入波登大学(今鲍登学院)学习。在信奉自由精神的大学环境中,霍桑热衷于各种活动, [7] 跟同班学友朗费罗(后来成为美国大诗人)、富兰克林·皮尔斯(后来出任美国第十四届总统)之间建立了毕生的友谊。 [3]
1825年,霍桑大学毕业回到家乡萨勒姆,重新开始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在长达12年之久的隐居生活日子里,他看完了当地图书馆的每一本书。
1839年,霍桑在有势力的同窗帮助下谋到一份政府差事,任波士顿海关的司磅员。 [3] 在海关工作的两年,他并没有感到快乐,他只是限于生活上和经济上的压力才不得不在海关供职。
1841年霍桑离开了海关, [5] 用积蓄买到布鲁克农场的成员身份,前往参加知识与体力劳动相结合,思想家与劳动者相结合的实验。布鲁克农场位于波士顿郊区,是由一群超验主义者创办的乌托邦式公社。农场由超验主义者乔治黎普里为领袖,成员共同劳动,共享成果与报酬。霍桑在农场只呆了六个月就扬长而去,因为劳动时间太长,写作时间太少。 [3]
1842年,霍桑与索菲·阿米莉亚·皮博迪结婚,新婚夫妇移居马萨诸塞州的康考德。霍桑与邻居爱默生、梭罗、阿尔考特等人结下友情。
1864年5月19日霍桑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普利茅斯去世,5月23日葬入康考德的睡谷公墓。 [3] =人物经历=异端影响
==人物经历==
===异端影响===
对霍桑的创作思维有着直接影响的是他对家族历史以及宗教的了解。霍桑的祖上来自英格兰地区的望族,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州政教合一权力机构中的要人。一位是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首任议长,名叫威廉·哈桑,以参与迫害辉格党而臭名昭著。另一位是他的叔叔,名叫约翰·哈桑,曾任地方法官。1692年,在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驱巫案” 。当时的塞勒姆镇流行着一种类似癫痫病的传染病,有人诬告此系女巫作祟。在西方的一些国家里存在着这样一个传统观念,即“女巫”是魔鬼撒旦的同伙,他们从撒旦那儿得到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专门在人间干传播疾病、杀害婴儿等罪孽勾当。塞勒姆镇是加尔文教势力较强的地方,加尔文教派为了消除异端,以此为理由同辉格党进行了争夺宗教权势的斗争。此案牵连甚广,有200多人被捕,150人被监禁,10人以上受到绞刑,实际上这是一次宗教迫害,遇难者中有不少是无辜的居民。霍桑的叔叔约翰在事件中充当法官,并以他的宗教狂热及残酷无情而著称于世。
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现象等等的根源不在社会物质生活当中,而是由于世界上固有的一种“恶”造成的。这都是加尔文教教义中关于“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对霍桑思想的影响。根据霍桑的观点,若想解决一切社会问题都需要从“恶”入手,都要从内部进行挖掘。因此,在他看来,一切抽象、神秘的“恶”都是造成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 [4]
在霍桑的家族中,有两位祖先都是马萨诸塞殖民地中的重要行政官员。纳撒尼尔·霍桑的第一代祖先威廉·霍桑于1963年从英格兰来到马萨诸塞,在这片早期的殖民地中,威廉·霍桑是当地显赫的人物。
霍桑对他的祖先的行为极不认同,对祖先所做的暴行,为此感到羞愧,因此霍桑对宗教的理解比一般的人要深刻,他痛恨自己祖先的做法。第二代祖先约翰·霍桑曾参与审判1692年声明狼藉的萨莱姆“驱巫案”,他是其中的三大法官之一,霍桑认为祖辈们的行为是一种罪过,一种耻辱,这一事件给年幼的霍桑留下了很深的伤痕,霍桑对他祖先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这种自责使他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里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ne”,以表示他和罪孽深重的祖先不同。 [5] 人文影响
===人文影响===
1825年—1837年,在故乡度过的12年对霍桑以后成为作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故乡的日子里,霍桑热衷于探索家乡的历史,他看完了当地图书馆里的每一本书,他熟悉了家乡萨莱姆古镇的古老的历史,尤其是巫术时代。 [5] 他研读有关英格兰的历史文献,同时从事小说创作。他的绝大部分作品是以殖民地时期残酷的宗教统治为背景,描写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思想意识矛盾和宗教主义压迫下的悲惨遭遇。 [8]
萨莱姆是一个加尔文清教主义氛围十分浓厚的地方,由于这里比较落后,科学不发达,所以当地人的思想愚昧,这个地方有大量的富于神奇色彩的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同时人们崇尚催眠术,巫术活动在这里滋生蔓延,传入北美的加尔文清教主义对霍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它极大地影响了霍桑认知世界的方式。
霍桑生活的时代虽然清教思想已不再是新英格兰的主导力量,但是清教对美国人的生活和思想影响却是深远的,霍桑的性格与清教思想水乳交融,清教思想影响了他的思考方式和看问题的态度,不可避免地使得霍桑要从清教主义的角度来观察人和世界,霍桑对清教主义有着深刻的思考和认识,他对清教中的一些积极的因素是持肯定态度的,比如早期美国的清教徒们身上所具有的开拓进取、坚韧不拔的精神,这一点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就有体现。但是另一方面,清教思想中的禁欲主义以及清教对人性的压迫又是作者所不赞同和批判的,从对美国的历史了解中,霍桑能深刻地把握清教主义对美国历史产生的影响,在维护统治方面清教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过于严荀的统治和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又会使人丧失最初的本性,霍桑深谙清教对人们的影响,并对清教主义有着清醒的认识与思考,虽然清教统治己不再严苟,但是一些永恒的话题比如人与上帝的关系以及人与宗教的关系,人性的中的善与恶以及人们的道德准则都是作者关心和关注的一面。 [5]
霍桑生活的年代正是美国文艺复兴时期,19世纪欧洲的浪漫主义思潮漂洋过海,来到北美洲这块土地上,加之北美殖民地的清教主义思想浓厚,浪漫主义便与当地的清教主义思想结合,便产生了对后来美国形成重大影响的超验主义哲学。超验主义是美国一场重要的思想运动,超验主义所处的美国文学时期被称为“美国的文艺复兴”,超验主义是一场带有宗教色彩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对美国的文学和文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以深刻的哲学思想为底蕴,强调精神的至高无上和精神的绝对感知,对传统的宗教进行反驳,代表人物有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FWaldo FEmerson)、亨利·戴维·梭罗(Henry FDavid Thoreau)。 [5]
1841年前后,超验主义的浪潮席卷了波士顿及其邻近的地区,霍桑也受到了超验主义的影响,超验主义哲学认为宇宙间存在一种理想的超验主义实体,超越于科学和经验之外,人们可以通过直觉把握,人通过直觉可以认识真理,在一定范围之内人就是上帝,他们对宗教进行新一轮的反思和批判,他们摒弃加尔文教派以“神为中心”的观点,反对理性,崇尚直觉,提倡人文精神,主张个性解放,强调个人的价值,这种思潮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欧洲占统治地位的神学思想,超验主义促进了美国的思想文化解放,也影响了美国的文学,成为美国文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虽然霍桑不是超验主义的狂热追随者,但是他与爱默生以及梭罗的关系都非常的密切,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交往也是愉快的。 [5]
1845年以后,霍桑进入创作的成熟期,1846年推出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但此书只给他带来微薄收入。霍桑再度寻求政界朋友帮助,得到一份政府公职,任萨勒姆海关的检验官,任职三年就放弃了工作。1848年总统换届,不同的政党上台,随之更换了一大批政府官员,霍桑也在其中。他经历了一段心身的煎熬,最后静下心来,开始创作他最著名的小说《红字》。
霍桑任职期间(1853一1857),他充分领略了英国的风土人情,将旅途印象载入《英国笔记》(霍桑死后该笔记由其妻整理发表),及散文集《我们的老家》(1863年发表)。1858年,他赴法兰西和意大利旅行,写成《法国与意大利笔记》,小说《玉石雕像》(1860年发表)。《玉石雕像》以意大利为背景,是霍桑创作的最后一部完整的小说。 [3]
==主要作品==
作品
出版时间
《范肖》 [7]
长篇小说
1828年
《故事新编》 [9] (《重讲一遍的故事》 [7] )
短篇小说集
1837年
《古屋青苔》 [9]
短篇小说集
1846年
《红字》 [4]
长篇小说
1850年
《七角大厦》 [4] (《带有七个尖角的房子》 [7] )
长篇小说
1851年
《雪影》 [3]
短篇小说集
1851年
《福谷传奇》 [10]
长篇小说
1852年
《奇妙故事》 [3]
童话故事
1852年
《富兰克林·皮尔斯传》 [3]
1852年
《乱树丛故事》 [3]
童话故事
1853年
《玉石人像》 [7] (《玉石雕像》 [3] )
长篇小说
1860年
《我们的老家》 [3]
散文集
1863年
《英国笔记》 [3]
随笔
1870年
《法国与意大利笔记》 [3]
随笔
1876年
《巨型的石面及白山故事集》 [9]
短篇故事集
1889年
==创作特点== === 文学思想===
霍桑小说中的文学思想:以宗教的罪恶观为标准来评判人和世界
霍桑的创作思想深受“原罪说”的影响。一方面,“原罪说”使他在一定程度上深入人性的真实,对人性的“恶”有着不同常人的理解。另一方面,也由于“原罪说”对他的影响太深,使他无法从根本上去理解社会和生活的本质。正是对“罪恶”观念的过度沉迷,使他无法客观深入地了解社会,而只能停留在对罪恶进行抽象探讨的迷宫中,把一切的社会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各种犯罪现象的根源都归结于幽灵般的“恶”。这导致他时常在悲剧的深渊中徘徊不已,对人类和生活持一种悲观的态度,也使他的小说文本呈现出一种悲观、阴郁的色调。同时,也应当看到,尽管霍桑认为人性皆恶,但并非完全否认人性善的一面,在他小说中多次出现的象征“道德之花的馥郁”的玫瑰花,就是人性善的象征物。只不过这善与恶相比较,显得那么脆弱、苍白、而“恶”往往深植在人们心中,更值得读者去挖掘。 [12]
霍桑认为“罪”是可以赎的。他认为对待罪恶,人们应该自觉采取赎罪的方式,使被罪恶玷污了的心灵在“净化”中得以拯救,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以“赎罪”。《红字》中的白兰从监狱释放出来以后,本可以离开新英格兰,到一个别的地方开始一种新的生活。然而她不愿意离开新英格兰,因为这里曾是她犯下“罪孽”的地方,她应当在这里受尽人间的惩罚,洗清自己的罪过。于是她搬到海边一座远离尘嚣的茅屋,默默地过起了一种忏悔的生活。在这漫长的七年里,她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与蔑视,靠刺绣缝衣赚取微薄的收入养活珠儿,并不断接济穷人,积德行善。她辛勤的劳动与美好的德行终于减轻了她的“罪恶”,“净化”了她的灵魂。她胸前佩戴的红字“A”也不再被人们解释为“通奸”这个耻辱的标志,而转为 Able(能干)和 Angel(天使)的象征。《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的主人公罗德里克·艾立斯顿因嫉妒而自私自利,胸中如同藏着一条蛇,常常遭其撕咬,受其折磨,因自己的罪恶痛苦不堪。当他在爱人罗西娜的帮助下,决心忘掉“自我”,宽大为怀的时候,“如同一个新生的人似的坐了起来,恢复了他的正常头脑,从曾经在他胸中的战场上不幸地战胜他的那条蛇那儿解救了出来”。霍桑进而强调,人应该真诚地袒露自己的罪恶,才有希望获得罪的赫免。丁梅斯代尔的赎罪经历了一个由“牧师的夜游”到“红字的显露”的痛苦历程。
自我赎罪的人尚且无法逃避惩罚,那些不知忏悔的罪人更不必说。《罗杰·马尔文的安葬》中的小伙子卢本自私怕死,置受伤垂危的岳父于荒野独自逃生,并违背诺言未前往搭救。当未婚妻问及父亲是否已去世,卢本低头默认,在婚礼上则面色苍白。此后的日子里他眼前常常浮现出怎样的情景:岳父坐在岩石脚下的枯叶上,活着等待他发过誓的救援。尽管他一再为自己开脱:留下来陪伴一个垂死的人只能是无谓的牺牲,况且当年是岳父一再要求自己离开的,但隐瞒真相和违背誓言的罪恶感始终缠绕着他。卢本终日郁郁寡欢,暴躁易怒,无心料理农活,致使家境每况愈下,全家人只好去森林深处开荒。而卢本又鬼使神差地改变了路线,不知不觉来到当年与岳父分手的地方。他像个梦游者在营地附近身不由已地乱闯,神情恍惚中误杀了自己心爱的儿子。至此,“当年负债的青年对濒死的老人所发的誓言如今得到了偿还。他的罪孽赎清了——诅咒离他而去了。当卢本·博恩造成对人的宗教审视与困惑对他而言比他自己还亲的人流血之时,他多年来的第一次祈祷,从他的唇间发出,直达天听。”
而在《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霍桑开章明义地指出: “ 「 一代人的恶行会延续到后世,这种恶行尽管可以一时得逞,却会成为难以驾驭的真正的危害,罪恶的报应会落到不幸的后代的头上,将他们压垮致残,直到那聚敛起来的财富会物归原主。 ”」
霍桑的道德罪恶观本质上是反映清教教义思想的,同时又并不拘泥于世俗的宗教法规之中。《红字》中霍桑借海丝特·白兰之名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人世间的法律并非她心目中的法律”,他认为人类的一切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都无法对人类的罪恶进行评判,即使是具有神权制度赋予了神圣性的权力机构及其代言人,也没有资格来评判人类灵魂的罪恶。 [12]
写作风格
在霍桑的作品当中,植物和花卉经常被赋予象征意义,在《红字》当中更体现得更加明显。小说开篇就让花卉成为贯穿整部小说始终的象征物。“在这所丑陋的大厦前面,在房子和街心的车辙中间,有一块草地,丛生着牛蒡、茨藜、毒草以及各式各样非常难看的花草,这些杂草显然跟这片土地有些意气相投,在这片土地上这么早就产生了文明社会的黑花——牢狱。”在这里霍桑将监狱比作黑色的花朵,代表着罪恶感与让人厌烦之感,与之呼应的是这样的描写:“但是在门口的一边,几乎就生根在门限上,有一丛野蔷薇,在这六月的时光,缀满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使人想象,当囚徒进门或是当被判决的犯人出来受刑的时候,它对他们呈献出芬芳和娇媚,借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胸里,对于他们还有怜悯,还有温存。”黑色的花朵和娇嫩的蔷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对比,娇艳的蔷薇盛开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更加突出了蔷薇的特别和旺盛的生命力,这也象征了在清教社会中苦苦挣扎的海斯特的形象就好似这丛蔷薇一样,虽然周遭充满黑暗与丑陋,但是仍然旁无一物一般地自在生长,与环境进行着默默地对抗。
而在《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中,房子除了串联了整个故事的同时也具有多重涵义。一方面,这座房子是品钦家族贪婪与罪恶的象征物,整个房子建成的历史折射了品钦家族的罪恶史。房子的原址本属于贫农马修·摩尔,小说中对于这块土地有一段诗意的描写, “一天然喷泉,泉水清澈甘甜,是这个四面环海的岛上难得一见的景观。正因如此,马修·摩尔很早在此建立农舍”。在遭到品钦家族侵占之前,这块土地呈现出来的是一种超越现实的静谧的美感,然而品钦在垂涎这块土地后,通过各种肮脏的手段想方设法得到这块土地,并将自己的房子建在那里。而贫农马修则被老上校品钦陷害“传播巫术”的罪名入狱,愤怒的马修用尽所有的力量诅咒品钦家族,最终死在了狱中,而品钦家族则在搬入新的房子后灾难接踵而至,家破人亡。
所以,房子对于品钦家族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而老上校品钦本身更像是自己和家人的掘墓人,亲手挖掘了坟墓,在新房竣工的庆典上喝下了自己调制的毒药,神秘死亡。 [13]
霍桑对作品中的叙事者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他将浪漫主义反讽作为一种表征模式融入作品当中。在他的作品当中,霍桑利用不同的叙事者的视角对人物形象和个性心理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和窥探,而对于他所排斥的逻辑与教条则加以批判,霍桑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编织了一个又一个自导自演的故事,也就是文学产品而已。所以,霍桑通过作品的创作同样也是对自己进行的一个审视,而作品与读者之间,读者更像是一个窥探者的角色。
在小说《红字》中,大量的全知的叙事视角直接地将作者自己的视角带入作品当中,在这里作品和作者是平行的关系,没有交集,作品只是在默默地经受着审视的眼光。在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进行描绘的时候,霍桑也是从一种很冷静和理智的态度来进行审视,在这里不可否认是由于其思想的矛盾性和模糊性直接作用的结果。对于海斯特这个女性形象,他秉持的是一种怜悯的目光,在传统道德标准的衡量之下海斯特被批判得体无完肤,但是霍桑又同时让海斯特如此特别,强加给她独特的气质,让人怜爱。而对于齐灵渥斯,霍桑则是完全将自己的道德惩罚的思想强加于他,一味地让他受到心灵和道德上的谴责,悔恨与灵魂上的折磨一直伴随着他。正如罗伯特·E·斯皮勒所说:“霍桑只是站在一旁,冷眼相看人类执意造成自己毁灭的怪事。” [13]
《古德曼》是霍桑短篇小说中的代表作,以寓言体叙事模式表达作者对人性善恶的思考。该短篇小说以具有特殊含义的名字为人物命名,赋予作品以寓意,具有明显的说教式寓言体的叙事特征。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分别叫古德曼(Goodman)和费思(Faith),在英语中分别是“善者”和“信仰”的意思。两个人物可以看作两种美德的化身。古德曼和费思结为夫妻,除了暗示夫妻应具有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的美德之外,还意味着“善者”应对宗教保持虔诚的“信仰”。这些抽象化身是寓言体小说的重要元素,显然是霍桑有意的选择,借以表达人性应该向善的愿望。
这种创作思想的变化体现在红字“A”寓意的不断变化,而红字寓意的变化又源自海丝特受审后崇尚简朴、自省救赎的生活。纵观霍桑的创作,可以说红字“A”是《面纱》中象征物黑色面纱的变体。黑色面纱是教长知恶认罪的标志,但世人并不知道教长犯有何罪。红字“A”比黑色面纱明确了一点,读者能从故事的开头看出“A”字表示通奸罪(adultery)。海丝特胸前佩戴红字,与教长面罩黑纱富有同样深刻的寓意,即承认自己有罪,必须接受道德审判。不过,霍桑并没有写出红字的全名,在作品中也没有点明“A”到底指什么,为作品的主题留下了广阔的阐释空间。受审后的海丝特带着珠儿住到远离萨莱姆镇的林中小屋,靠做针线活为生,并把多余的收入用于救济他人,为别人排忧解难,成为他人的生活顾问。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A”字的象征意义在小镇居民的心目中渐渐发生转变:许多人目睹海丝特乐善好施的行为之后,认为“那个字母是她神职的标志。所以许多人不肯按本意来解释那个红色的字母‘A’”,而把它解释为“能干”(able),“令人敬佩的”(adorable),以及“天使”(angel)等。在对红字“A”的寓意的处理上,《红字》彰显了作者“最富创造力的资源是多项选择”,体现了霍桑对寓言体叙事模式的继承、发展与创新。
在小说中,作者对小镇居民对海丝特态度的前后变化未予置评,但基于海丝特一直与人为善、反省自赎的行为,红字“A”的丰富寓意明显表现出从否定到肯定的正向偏移:海丝特没有炉灶女神赫斯提那么完美,但其善行使她逐渐具有了女神的部分美德;她勇于承认自己的罪,反省罪过,克己助人,最终获得了人们的谅解和宽宥,在人们的眼里变成了一个有能力的人、一个天使。 [14]
小说科技观
霍桑的短篇小说中有很多都在探讨一个主题,即人与科技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作品往往用“死亡”作为结局,让读者读后心绪难平,从而达到警世的作用。霍桑的短篇充满着地狱的色彩,通过死亡和悲剧,体现了他的科技观。
霍桑科技短篇中的主人公都会对科技极度热衷,妄图通过极端的科学实验来改变自然规律,最终都以亲人或爱人的无畏牺牲作为代价。由此,通过这些科技悲剧可以将霍桑的科技观概括为科技理性扼杀纯真人性。霍桑通过黑色悲剧对科技发明膨胀的美国社会予以深刻的警示,使人们意识到人在自然面前、在上帝面前是多么的渺小,人类想要通过科技达到私欲是多么的可笑。如果人们继续按自身的目的无止境地滥用科学技术,违背自然规律,必将受到自然的惩罚。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霍桑还提出了他对工业社会畸形状态的忠告:人们应当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反省自身、收敛欲望。只有遵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明科学实验才是可行的,否则都将以悲剧收场。 [15]
《胎记》中科技观的内涵
霍桑借助《胎记》的悲剧故事告诉人们:妄图违背自然的想法是愚昧的,人类断不能永无休止、不自量力地探寻自然(包括生命)的奥秘,人类要遵循自然科学的真理。霍桑认为盲目迷信科学技术只能有一个结果:科技理性扼杀了纯真人性。
霍桑科技理性扼杀纯真人性的科技观决定了其短篇小说的悲剧倾向,达到其用黑色死亡警醒世人的目的。一切欲壑难填违背自然规律的科学研究都将以悲剧告终。 [15] ==人物评价==知道霍桑的人,似乎都总是认为他是个令人愉快的作家,有着令人愉快的文笔,一个言之无物的人。人们对这个纳撒尼尔·霍桑的看法真是大错特错,因为此人有些故事是蓄意蒙骗——明目张胆地蒙骗——那些跑马观花的读者。 [16]
——赫尔曼·麦尔维尔(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之一)
纳撒尼尔·霍桑在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废奴运动、女权运动、禁酒运动、公有制社会改革运动和美国内战中逆时代风潮而行,表现出超越肤色、性别、种族、国家和阶级的人道主义关怀,他在过去与现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坚守的理性主义原则,比起当时在美国社会占领军地位的超验主义思想来更能穿透时空的限制,为人们提供启示与借鉴。 [17]
——代显梅(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纳撒尼尔·霍桑文学的成功来源于他对于文学艺术的独特理解以及运用,通过他的理解在作品中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并结合各种高超的写作手法赋予了人物不同的生命力。 [18]
——麻蓉生(忻州师范学院英文系副教授)
==参考资料==
1. “父与子”的本质并没有任何不同 .中国作家网.2012-06-18[引用日期201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