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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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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制度的前身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和[[联合国]]制定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結構==
締約方必須基於協調制度制定關稅表,但可自行制定關稅水平。协调制度将商品分为21类和97章;通过6条归类总规则来确保商品分类的严密性和统一性。協調制度分類由原料和自然生成的產品開始,接着的產品複雜程度逐步增加。協調制度規定,締約方須採用協調的6位數分項為貨物分類,但個別地區可根據本身的需要,在6位數的基礎上增添編號的數字,以作更詳細的分類。<ref name="csd">{{cite web | url=http://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 | title=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 (協調制度) | accessdate=2013-08-07 | archive-date=2013-05-19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519223602/http://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 | dead-url=no }}</ref>
最後的兩章,即98和99章,可由各地區自行使用,而第77章为空章,保留作日後之用。
==HS编码与各国海关编码==
HS编码与各国海关编码两者有联系,但不是完全等同。<br />
'''1. 制定的主体不同'''<br />
HS由[[世界海关组织]]制定;海关编码则由各国[[海关]]制定。<br />
'''2. 位数不同'''<br />
HS只有6位;海关编码则因各国规则而异(如,[[中国大陆]]是10位)<br />
各国海关编码一般在HS的基础上增加后几位而成。<br />
'''3. 使用范围不同'''<br />
HS只是指导、协调性的,所以叫HARMONIZATION SYSTEM;而海关编码是海关管理实际[[进出口]]操作用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国海关又是以HS为基础,并依照[[世界海关组织|WCO]]的相关原则确定各自的海关编码。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尤其在绝大多数操作中,都是把两者等同称呼。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490 商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