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937
次編輯
變更
陆卫忠
,無編輯摘要
[[File:陆卫忠1.jpg|缩略图|陆卫忠:197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卫忠''',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 [[ 硕士研究生 ]] 学历。曾任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住址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ref>[http://roll.sohu.com/20110426/n306445099.shtml 环保至上 和谐发展 争做世界一流风电企业(组图)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4月26日03:31]</ref>
==人物履历==
2003年至2006年在 [[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从事审计、管理咨询工作;
2006年至2008年任 [[ 江苏中美同济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ref>[http://stock.hexun.com/2016-07-05/184759907.html [[吉鑫科技]]前副总陆卫忠短线交易 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2016-07-05 14:37:16 和讯股票 AI Robot]</ref>===任免信息===
2016年1月18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副总经理陆卫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陆卫忠担任吉鑫科技副总经理期间,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草场门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A2201*****,于2015年2月5日买入吉鑫科技股票1,005,000股,成交均价7.65元/股;2015年7月30日卖出吉鑫科技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7.38元/股。
作为吉鑫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吉鑫科技股票又卖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陆卫忠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f>[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8-03-29]</ref>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