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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2.027art.cn/img/2020/11/08/1604798814839294.jpg 原图链接][https://www.027art.com/beijingbenke/html/9200903.html 来自 零二七艺考 的图片]]]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前身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图书馆,由南馆和北馆组成, [[ 面积 ]] 约一万平方米,内设阅览座位1000席。馆藏文献包括英、法、俄、德、西、日、阿等33个语种,文献总量约92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各种音像资料8000多件,已初步形成了以语言、文学、文化为主要资料的馆藏特色。随着学科建设的发展, [[ 法律 ]] 、外交、 [[ 经济 ]] 、新闻等方面的文献资料<ref>[https://www.sohu.com/a/206629935_691737 珍贵文献资料大合集大全],搜狐,2017-11-25</ref>也在稳步增加。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建于1941年,前身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图书馆。
图书馆由南馆和北馆组成,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内设阅览座位1000席。馆藏文献包括英、法、俄、德、西、日、阿等33个语种,文献总量约92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各种音像资料8000多件,已初步形成了以 [[ 语言 ]] 、 [[ 文学 ]] 、文化为主要资料的馆藏特色。近年来,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法律、外交、经济、新闻等方面的文献资料也在稳步增加。
根据我校学科设置及教学科研的需要,现已陆续引进了9个国内外 [[ 专业 ]] 全文、文摘数据库及6万多种电子图书,极大丰富了馆藏。
图书馆现设文献资源建设部、编目部、流通阅览一部、流通阅览二部、自动化技术部、信息咨询部及图书馆办公室七个部门。馆内还设有“教育部北京外国语大学文科文献信息中心”、“ [[ 华北地区 ]] 外语教学资料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英语研究资料中心”、“美国学研究中心”。本馆48名工作人员中,有高级职称11名,中级职称26名。现任图书馆馆长是 [[ 博士生导师 ]] 郭栖庆教授。
图书馆南馆全部为外文藏书,采用了大平面、全开架、借阅合一的 [[ 管理 ]] 摸式。
图书馆局域网采用 [[ 北京大学 ]] 研制的NLIS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和SUN公司硬件产品为主干设备的网络环境。设有供读者检索的计算机44台,电子阅览室机位60个,向全校读者提供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复制、多媒体信息、网上检索以及读者培训等服务。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在为本校服务的同时,每年接待全国各地 [[ 研究生 ]] 以上层次的读者来馆查阅外语资料并提供复印。我馆“英语研究资料中心”对全社会开放。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十?五”建设总体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5年,逐步将图书馆建成馆藏文献合理、有专业特色的中型研究型数字图书馆。在 [[ 文献 ]] 保障、信息建设、服务水平和队伍素质等方面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随着“211”工程<ref>[https://www.sohu.com/a/225124567_100125206 史上最全面最详细的“211工程”介绍 ],搜狐,2018-03-10 </ref>的实施,校园网的建设,图书馆的情报信息服务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我们全馆上下将齐心协力,把我馆建成自己感到自豪、别人感到羡慕、读者感到满意的信息中心,努力为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的教学与科研乃至全国和全世界的外语教学与科研做出应有的贡献。
==规章制度==
一、入馆须知
1. 进馆者凭“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卡通”通过门禁系统验证入馆,外单位和无证读者凭介绍信通过门卫在馆 [[ 办公室 ]] 登记,方可入馆查阅资料。
2. 讲究文明 [[ 礼貌 ]] ,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 保持图书馆 [[ 安静 ]] ,遵守秩序,严禁在馆内喧哗、高声谈笑和朗读。
4. 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谈、乱扔杂物,不准乱贴、乱涂。
5. 图书馆系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 [[ 吸烟 ]] 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馆内。
6. 爱护书刊资料和各种 [[ 设备 ]] ,污损、毁坏要按规定赔偿。
7. 外借书刊资料,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馆外。违章携带本馆书刊资料出馆者,将按馆内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8. 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 [[ 制度 ]] ,支持、配合工作人员和保安照章办事。
9. 如有异常情况,读者要听从 [[ 工作 ]] 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退出。
二、图书借阅规则
1. 借书时请出示本人的校园一卡通,开架书库由本人直接到书架上取书,取书时应按规定使用代书板,看过不借的书请放回原位。
2. 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图书如需 [[ 继续 ]] 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逾期处理。
3. 所借图书请按期归还。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请于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其他法定节假日图书到期,还书日期向后顺延。每本书过期一天罚款0.30元。
4. [[ 教学 ]] 急用图书,本馆发出通知单后,请在十天内归还。
三、期刊阅览规则
1. 现刊和 [[ 报纸 ]] 不能外借,但可以阅览和复印。需要复印的期刊和报纸,需要向柜台工作人员登记。
2. 期刊阅览室中的所有简装 [[ 中文 ]] 过期期刊可以外借,每次限借2本,借期10天,可续借1次,到期必须归还,其他法定假日到期的刊顺延,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刊应于开学后两周内归还。若未按规定时间内归还,则从过期的当天起,每刊按过期一天,罚款0.30元累计计算。
3. 期刊阅览室和闭架书库中的所有精装过期 [[ 期刊 ]] ,可以阅览和复印,不能外借。
四、阅览室规则
1. 图书馆内各种功能的阅览室是读者 [[ 学习 ]] 、阅览的公共场所。本校人员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入内。
2. 外单位人员查阅 [[ 资料 ]] 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在办公室办理临时借阅证后方能入内。
3. 不得携书包、带拉锁的夹子、塑料袋及本馆所借书刊等进入室内。
5. 在书架上取书请使用代书板,每次不得超过两册,阅后按号归架。
6. 需要复印的文献,经 [[ 工作 ]] 人员办理手续后由本馆负责复印。违反规定者,须交图书损失费20元。
五、电子阅览室规则
电子阅览室是读者上网的公共场所,主要服务项目有:公共查询、 [[ 数据库 ]] 查询、网络资源利用、上网浏览、文件打印、视频点播以及读者培训等。为了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和计算机正常运转、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特做如下规定:
1. 读者须持计费卡上机;用户办理计费卡地点:北外通卡务中心。
2. 读者自带U盘或移动硬盘上机,应先由工作人员检查U盘或移动硬盘有无 [[ 病毒 ]] ,无病毒方能上机操作。
3. 爱护室内设备,读者请按 [[ 计算机 ]] 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输入规定以外的任何指令。
4. 读者上网浏览应看学术性强、健康向上、知识丰富、趣味性强的内容。如发现浏览不健康内容,图书馆会予以批评教育,依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100元罚款。
5. 读者如有疑难问题或机器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 不得将 [[ 食品 ]] 、饮料等带入室内,以免损坏微机。
7. 读者离开机器时,请按规定程序关机。
为保护国家文献资料防止损失特作如下规定:
1. 对盗窃文献资料 [[ 行为 ]] ,报请学校依法处理,并追回原资料,如无原资料,按原资料价十倍罚款。
2. 遗失文献资料者,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为原则,并付文献加工费。无法赔偿同样版本的,视具体情况按下列办法赔偿现金。
(1) 1987年后出版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五倍赔偿;1987年前(含1987 年) [[ 出版 ]] 的中文文献按原价的十倍赔偿。
(2) 外文文献国内版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国外原版文献按原价十倍赔偿;孤本、绝版、珍贵书刊、画册等文献按原价十五倍赔偿。
(3) 全套分卷中一册或一部分,在无法赔偿原样文献时,按全套书总价的5-10倍赔偿。
3. 读者如有批点、划线、涂改、污损等损坏 [[ 文献 ]] 的行为,按下列情况处理:
(1) 若用铅笔批划、涂改书刊,要求借书人擦净,并予以批评 [[ 教育 ]] ;若用圆珠笔、钢笔、毛笔等勾画、涂改或撕掉插图,丢失其他附件时, 视情节罚款原书价2倍。
(2) 污损严重、影响文献继续使用者,按遗失条款处理。
七、馆际互借制度
1. 本馆读者(限本校师生)需要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 [[ 图书馆 ]] 借书,可到本馆信息咨询部办理相关手续。
2. 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凭馆际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处(室)办理借书手续。
5. 本馆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办理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的读者,读者只须到图书馆 [[ 信息 ]] 咨询部注册,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借还书;办理其他馆馆际互借的读者,应先到图书馆信息咨询部登记、换证,再自行到相关图书馆借还书。
八、图书馆馆藏文献复制规定
1. 复制本馆馆藏文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 [[ 知识产权 ]] 法,任何载体的文献资料均不得复制整册和版权页,复制篇章不得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否则一切责任由复制者自负。
2. 学位论文只能查阅,不得复制。
复印双面或页面中带有插图,按两页收费。
4. 本馆所购买的电子资源均提供免费下载,读者必须 [[ 严格 ]] 遵守版权法的相关规定,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
5. 读者在下载复制互联网信息时,必须尊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 制定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本馆不承担由于用户不可控原因造成的侵权责任。
九、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1. 存包柜是图书馆为方便广大读者而提供的 [[ 设备 ]] ,供读者无偿使用。读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毁。
2. 使用存包柜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箱体上所标明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3. 开箱存放物品后,请及时关闭柜门并妥善保管好一卡通或密码条。因读者错误操作所造成的 [[ 物品 ]] 损失由读者负责。
4. 不得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追究存包人责任。
5. 现金及 [[ 贵重 ]] 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入存包柜内,如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6. 存放的物品请在当日闭馆前取走,不得过夜存放。
7. 一卡通、密码条开门仅一次有效,如需再存请另开柜门。
8. 因各种原因造成柜门无法打开时,请及时找在场的工作人员解决。但读者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凭证(如密码条、一卡通、学生证等),并说明柜内所存物品的大致情况。柜门打开后请与工作人员共同清点 [[ 物品 ]] ,并在“应急开箱登记本”上登记,然后方能取走物品。
9. 存包柜出现故障时,请配合工作人员的 [[ 工作 ]] ,耐心等待。
10. 本规定未尽事宜,图书馆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