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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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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图书馆'''始建于1916年,于2018年4月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甘肃省文明图书馆,馆舍占地6.95亩,主体办公大楼6600平方米。现有各类藏书30余万册,其中古籍藏书60000余册,馆藏地方 [[ 文 献2500 献]]2500 余册,各类报刊合订本50000余册, [[ 儿童 ]] 读物5000余册,拥有各类阅览坐席500个。特别是1052部10023册古籍善本和着名爱国人士邵力子先生于1937年捐赠我馆的13000余册私人藏书更是独具特色,弥足珍贵。全年365天面向社会免费开放,节假日不休息。
==基本介绍==
天水市图书馆始建于1916年,现为国家二级图书馆和 [[ 甘肃省 ]] 文明图书馆,馆舍占地6.95亩,主体办公大楼6600平方米。现有各类藏书30余万册,其中古籍藏书60000余册,2010年6月,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公布为全国 [[ 古籍 ]] 重点保护单位和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此外,馆藏地方文献2500余册,各类报刊合订本50000余册,儿童读物5000余册,拥有各类阅览坐席500个。
==展厅展馆==
馆内设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古籍部、研究辅导部、 [[ 信息技术 ]] 部、报刊资料部等7个业务部室及图书借阅处、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古籍文献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读者自学室、 [[ 中文 ]] 过期期刊借阅处等11个读者服务窗口,另外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和“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天水工作站”以及多处馆外图书流通点和1处少儿分馆。全年365天面向 [[ 社会 ]] 免费开放,节假日不休息。
==实用信息==
===借阅规则===
一、借阅处全年向 [[ 读者 ]] 免费开放,节假日不休息,读者进入借阅处一律凭本馆借书证借阅图书、期刊。
二、读者进入借阅处及书库请勿 [[ 吸烟 ]] 和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爱护公共财物。
三、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选书,不准备借阅的期刊、图书等各类 [[ 文献 ]] 资料,阅览后应放回原处,请勿乱拉乱放。
四、图书文献系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批点、折叠、污损、剪裁、撕毁丢失。办理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检查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 [[ 工作 ]] 人员说明。如违反者,视情节酌情赔偿,具体处罚依照本馆《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执行。
五、为满足广大读者阅读需求和扩大图书流通率,普通借书证每次限借三册 [[ 图书 ]] (押金范围内),期限为20天,科研证每次限借五册图书(押金范围内),期限为30天,在限期内看不完者,可在到期前三日内办理续借手续。如过期不办,超过一天罚款0.5元/册, , 如本人有特殊情况, , 可委托他人代还或代办事处续借手续。逾期半年以上不归还图书者吊销其借书证,并不退还押金。
六、馆藏 [[ 工具书 ]] 及单本画册、碑帖概报刊合订本不外借,只限在本馆借阅处查阅。
七、本规则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
===办证须知===
一、凡自愿遵守天水市图书馆借阅规则的中国 [[ 公民 ]] 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图书资料借阅证。
二、办理借书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 户口簿 ]] 、驾照、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及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借书证类型和功能:具有外借和查阅图书及报刊合订本功能
1.普通证:押金100元(在押金范围内每证最多可借三册书刊)。
2.科研证:押金300元(在押金 [[ 范围 ]] 内每证最多可借五册书刊)。
3.以上两证到期后可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免费续办一年,也可退还押金注销书证,读者退证时需凭押金收据及借书证在办证处注销书证退还押金。
4.借书证是读者到我馆借阅图书的凭证, [[ 读者 ]] 需妥善保管,如丢失可凭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并交纳工本费5元补办新证。
5.押金收据是读者押金的凭证,需妥善保管,如丢失责任自负,押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