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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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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图书馆'''创建于1984年4月,占地59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有固定资产131余万元。馆内文献总藏量15万余册,其中纸质文献5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31种、5000余册)。先后被陕西省文化厅授予“创佳评差”最佳单位、“文化共享工程”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农家书屋建设领导小组、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被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授予“图书馆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主管局评为“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命名为“三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旬阳县图书馆创建于1984年4月,占地59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有固定资产131余万元。现在岗职工11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在服务旬阳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旬阳县图书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几年来累计向广大农村捐赠图书万余册,帮扶、指导建设规范化的“农家书屋”,截止 2011年12月底,共完成建设农家书屋318个,实现了旬阳县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同时,利用旬阳县支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传播先进文化,实现人类资源共建共享;利用馆藏文献编印《科技信息简报》,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科技信息资料。
在提高全县人民文化素养中,旬阳县图书馆满足了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为建设美好旬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陕西省文化厅授予“创佳评差”最佳单位、“文化共享工程”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农家书屋建设领导小组、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被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授予“图书馆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主管局评为“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命名为“三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馆内设办公室、采编室、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包括旬阳作家作品专柜)。
==馆藏实力==
馆内文献总藏量15万余册,其中纸质文献5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31种、5000余册)。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学生证等)均可办理。
二、类型和功能
1、本馆办证实行一卡通,凡读者办理图书借阅证,可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借阅图书和期刊,在电子阅览室凭证上网2小时。
2、图书借阅证:读者押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中文期刊、过刊)2册,借期10天,可续借1次。
三、申办程序
1、填写《旬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工作人员,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保证金收据。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等情况,依照《旬阳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五、挂失与退卡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补证,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退证前须还清所借书刊,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读者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3、退证时读者押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读者证挂失登记表》,挂期满一个月后退还保证金。
===入馆须知===
一、读者入馆须衣着整洁、端庄,穿拖鞋、裤衩、吊带、光膀等行为者不得入内。
二、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三、请勿喧哗嬉闹或吵架斗殴,请勿将宠物带入馆内,入馆请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保持环境安静。
四、学龄前儿童须在监护人带领下进入阅览室,但不得哭闹或乱跑、乱画、乱涂,影响他人阅读。
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六、自觉维护馆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和管理。
===交通指引===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人民北路54号
交通概况:乘坐1号公交线到东门下车,向城关一中方向走100米。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基本介绍==
旬阳县图书馆创建于1984年4月,占地596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有固定资产131余万元。现在岗职工11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在服务旬阳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旬阳县图书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几年来累计向广大农村捐赠图书万余册,帮扶、指导建设规范化的“农家书屋”,截止 2011年12月底,共完成建设农家书屋318个,实现了旬阳县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同时,利用旬阳县支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传播先进文化,实现人类资源共建共享;利用馆藏文献编印《科技信息简报》,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科技信息资料。
在提高全县人民文化素养中,旬阳县图书馆满足了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为建设美好旬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陕西省文化厅授予“创佳评差”最佳单位、“文化共享工程”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农家书屋建设领导小组、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被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授予“图书馆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主管局评为“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命名为“三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馆内设办公室、采编室、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包括旬阳作家作品专柜)。
==馆藏实力==
馆内文献总藏量15万余册,其中纸质文献5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31种、5000余册)。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学生证等)均可办理。
二、类型和功能
1、本馆办证实行一卡通,凡读者办理图书借阅证,可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借阅图书和期刊,在电子阅览室凭证上网2小时。
2、图书借阅证:读者押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中文期刊、过刊)2册,借期10天,可续借1次。
三、申办程序
1、填写《旬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工作人员,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保证金收据。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等情况,依照《旬阳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五、挂失与退卡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补证,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退证前须还清所借书刊,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读者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3、退证时读者押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读者证挂失登记表》,挂期满一个月后退还保证金。
===入馆须知===
一、读者入馆须衣着整洁、端庄,穿拖鞋、裤衩、吊带、光膀等行为者不得入内。
二、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三、请勿喧哗嬉闹或吵架斗殴,请勿将宠物带入馆内,入馆请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保持环境安静。
四、学龄前儿童须在监护人带领下进入阅览室,但不得哭闹或乱跑、乱画、乱涂,影响他人阅读。
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六、自觉维护馆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和管理。
===交通指引===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人民北路54号
交通概况:乘坐1号公交线到东门下车,向城关一中方向走100米。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