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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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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图书馆'''始建于1931年,经县教育局核准成立的县立 [[ 图书馆 ]] 。隆安县图书馆机构为副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在编8人,其中馆长1人,副馆长2人,大学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文化1人, [[ 图书馆学 ]] 专业<ref>[https://www.sohu.com/a/388040382_120066596 专业介绍 | 图书馆学 ],搜狐,2020-04-14</ref>5人。截至2011年底,馆内藏书约7万多册,其中普通图书约69000册,报刊近500种,地方 [[ 文 献90 献]]90 多种,特藏文献500多种。
==基本介绍==
隆安县图书馆机构为副科级公益性 [[ 事业单位 ]] ,核定编制6人,在编8人,其中馆长1人,副馆长2人,大学学历1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文化1人,图书馆学专业5人。
隆安县图书馆始建于1931年,经县教育局核准成立的县立图书馆。1932年,复奉教厅明令,县立图书馆划归民众教育馆统辖。县城 [[ 解放 ]] 前夕,图书馆藏书全部失散。1952年,县文化馆设立图书馆阅览室并兼理至1978年,1978年9月,成立了隆安县图书馆。1984年11月,区文化厅、财政厅划拨16万元,县财政拨出专款19万元,共计投资35万元兴建图书馆业务大楼,馆址设在县城文化街13号,大楼共3层9间, [[ 建筑面 积906 积]]906 平方米,1991 ,1991 年11月竣工并交付使用。1992年3月向公众开放并沿用至2008年底。
2008年底,隆安县 [[ 人民政府 ]] 开展县城第三期旧城改造,县图书馆被拆迁并临时搬迁至原县委党校办公。新馆在原检察院旧址上与“金地华府”商住楼合建,回建面积2600平方米,新馆主体工程投入668万元,室内装修投入140万元,总投入808万元。
馆内安装有16个监控、4个云台,16个报警器。投入约40万元购买了新书架、阅览桌椅、各种办公 [[ 设备 ]] 等;投入9.5万元购买高端 [[ 软件 ]] ,实现以南宁市图书馆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联合图书馆”(县(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联合体系,实现县(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投入30几万元购买45台电脑、30万册的电子图书、投影仪<ref>[https://www.sohu.com/a/273747118_100169608 最受欢迎的10款投影仪,值得入手!],搜狐,2018-11-07 </ref>、音响等设备,使馆内电脑数量达到约80台,向公众开放的 [[ 电脑 ]] 数量达到60多台。
隆安县图书馆新馆开馆后按照国家有关 [[ 公共图书馆 ]] 免费开放的文件精神,对借阅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文献资料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 [[ 服务 ]] 项目,如文献资料复印费等实行降低收费标准。
==展厅展馆==
隆安县图书馆新馆内设 [[ 办公室 ]] 、采编室、电子阅览室、借阅室、报刊阅览区、少儿阅览区、自修室、会议室等,并附带多个展厅、培训室。
==馆藏实力==
截至2011年底,馆内藏书约7万多册,其中普通图书约69000册,报刊近500种,地方 [[ 文 献90 献]]90 多种,特藏文献500多种。
==实用信息==
上午
晚上:
二、办证地点:一楼总台
三、办证手续:个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 [[ 户口簿 ]] 、军人证、 [[ 护照 ]] 、驾照等),团体证持单位证明和办证者个人有效证原件,填写《读者登记表》,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持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证明的个人,免收押金。
四、借书证种类、收费及使用:
借书证种类 借书册数 借书期限 收费标准(押金) 备注
A证 图书或期刊合订本1册、单本过刊1册 [[ 图书 ]] 或期刊合订本30天,可续借一次20天;单本过刊15天,不可续借。 30元 每满三年验证一次。
B证 图书或期刊合订本2册、单本过刊2册 同上 60元 同上
C证 图书或 [[ 期刊 ]] 合订本3册、单本过刊3册 同上 90元 同上
优待证 图书或期刊合订本2册、单本过刊2册 同上 无 同上
五、挂失、补办、退证及借书证押金收据遗失处理办法:
1、借书证 [[ 遗失 ]] 请及时到办证咨询处或二楼文学借阅室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退证时,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包括在全市通借通还系统各图书馆所借的 [[ 图书 ]] 和所欠费用),凭借书证、押金收据、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取回相应的押金。代退押金需另外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3、借书证押金收据遗失请及时到一楼服务总台挂失,退证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领取“丢失押金收据退款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退回押金或重新办理新证。
2、为保证书刊的流通周期,逾期每册每天交逾期费0.10元,最高逾期费限额为20元/册。已逾期图书恕不办理续借手续。
3、需要提供网上借阅 [[ 信息 ]] 查询、续借、预约等服务的读者,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请自行在网上直接登录使用。
===读者须知===
一、欢迎您进入图书馆利用各类 [[ 资源 ]] 。图书馆各阅览室、借阅室免证进入,如需外借书刊,请到办证咨询处办理借书证。
二、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您进入 [[ 图书馆 ]] ,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图书馆是重点 [[ 消防 ]] 单位,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的读者的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四、维护图书馆内 [[ 安静 ]] ,请勿在馆内喧哗、睡觉;请自觉将移动电话等有声设备调至振动状态或关闭,以免影响他人。
五、保持场地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六、爱护公共财物及绿化植物。请勿随意移动馆内公共场所的桌椅 [[ 设备 ]] ,不要随意涂抹刻划,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
七、如遇突发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一、本室收藏除少儿刊物以外的各类图书。
二、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以及咨询 [[ 服务 ]] 。
三、自购的书报刊及已借出的书刊请交工作台暂时保管。
四、外借书刊,请持借书证到工作台办理有关手续。随书 [[ 光盘 ]] 随书借阅,请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做登记。
五、请读者爱护书刊,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查看,如有污损、缺页等请立即向 [[ 工作 ]] 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书刊有损坏现象,将按本馆《书刊资料污损、遗失赔偿办法》处理。
六、遗失书刊,按本馆《书刊资料污损、遗失赔偿办法》处理。
七、请勿在书架旁长 [[ 时间 ]] 阅读,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及工作人员整理。
八、请保持举止文明 [[ 礼貌 ]]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接听电话,手机请调到振动状态。
九、未办理手续请勿将书刊带出室外,一经发现,将按侵占公共财产处理。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收藏以CD—ROM、CD、VCD、DVD光盘为载体的电子 [[ 出版物 ]] 、电子图书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
二、本室服务项目有:网络 [[ 信息 ]] 服务、视听资料欣赏和借阅、数字信息查询阅览和联机检索。
三、本室免费向读者开放,读者持本人借书证在前台登记后上机,每人每天限时两小时。
四、读者上机检索各类 [[ 文献 ]] 需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读者复制资源及下载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审核。
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 [[ 暑假 ]] 期间,未成年读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在本室出纳台办理电子阅览登记卡后方能入室阅览,且每天上网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七、爱护藏品及室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藏品及 [[ 设备 ]] 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接听电话,请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严禁在室内吸烟,请勿自带饮料、食品上机。
九、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自治区、 [[ 南宁市 ]] 《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不服从管理者,交由有关管理部门处理。
===自修室读者须知===
二、本室不安排固定座位,先来先坐,不能霸占座位。
三、请遵守社会公德和 [[ 图书馆 ]] 规章制度,保持举止文明礼貌,禁止在室内吸烟、睡觉、吃零食、扔垃圾、打扑克等。
四、为不影响他人 [[ 学习 ]] ,请保持室内安静,勿在室内大声喧哗、接听电话,手机请调到振动档。
五、爱护公共财物,禁止随意搬动桌椅、在桌椅上乱刻乱画,损坏照价赔偿。
六、 [[ 食品 ]] 和饮料请勿带入室内,如有需要,请在室外饮用。
书刊资料污损、遗失赔偿办法
一、本馆馆藏是国家财产,每位读者应 [[ 自觉 ]] 爱护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负责赔偿。
二、遗失文献原则上要求赔偿与原件相同的文献,如无法赔偿与原件相同的文献,按以下办法进行赔偿:
1、中文书刊2~100倍,外文书刊3~100倍。
2、成套购入的多卷集书,如丢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赔偿, [[ 读者 ]] 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其他卷册的图书。
3、报刊合订本以种按全年价格赔偿。
4、单张 [[ 光盘 ]] 遗失按定价的2倍赔偿,成套光盘遗失其中之一者,按成套定价的2-5倍赔偿。
5、随书光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偿5元。
6、丢失的文献,如无 [[ 价格 ]] ,由本馆根据版本、页数等酌定价格赔偿。
三、文献资料被污损,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1、轻度污损:指极少的点、滴污损;封面、封底损坏;勾划和浸水等以点滴为单位, , 不影响到图书阅读和书容。平装中文书刊1~5元,精装中文书刊2~10元,国内出版外文书刊5~10元,国外版本10~20元。
2、严重污损:指污染损坏极为严重,以片、块为单位,湿水发霉,将书、报刊的 [[ 文字 ]] 、插图等污盖、损缺,以至影响阅读或书容已不能使用。须以相同版本的图书、报刊赔偿。如确实无法购得相同版本即按遗失赔偿办法处理。
3、凡故意撕剪窃取画页、插图、附图及书、报刊 [[ 内容 ]] 者,赔偿损坏书刊10~100倍,并暂停借书2个月;报刊以种按全年价格赔偿。
4、外文书报刊污损赔偿3~100倍。
四、损坏、 [[ 遗失 ]] 条形码或书标,按每册5元的价格赔偿。
五、赔偿费一次付清,未付清前暂时停借其他书刊,所应还书刊按逾期归还处理。交纳赔偿费由 [[ 工作 ]] 人员开具收据,如读者在赔偿现金后的一个月内,又购得相同版本的图书,可凭收据退回赔偿款,一个月后恕不退款。
六、以上办法解释权属隆安县图书馆。
一楼:服务总台、残疾人阅览室
二楼: [[ 电子 ]] 阅览室、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采编室
三楼:自修室、过刊室、特藏室、过报室、 [[ 会议 ]] 室、多功能室、展厅、培训室。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