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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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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图书馆'''的前身“从云书院”始建于嘉庆二十年(1815), [[ 民国 ]] 十八年(1929)成立民众图书馆,迄今已有80年 [[ 历史 ]] 。藏有各类书籍资料12.1430册(件),其中纸质文献91234册(件),电子图书12140册,电子期刊18056种(册)。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处、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参考资询室、地方 [[ 文献 ]] 古籍阅览室、过刊借阅室、办公室等多个服务窗口。
==基本介绍==
龙山县图书馆的前身“从云书院”始建于嘉庆二十年(1815),民国十八年(1929)成立民众图书馆,迄今已有80年历史。历经几代图书馆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建成为馆藏丰富、设施齐备、 [[ 环境 ]] 优雅的国家二级图书馆,是湖南西北边陲辅射湘、鄂、渝、黔的文明窗口馆。目前在编职工11人,其中大专学历11人,本科学历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管理员12人。常年举办培训、讲座、展览、阅读、图书流动车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系列活动。连续多年荣获湖南省 [[ 农家书屋 ]] 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湖南省阅读推广活动优秀组织奖等诸多奖项。初步形成了 “图书流动车服务”、“国学诵读”、“全民阅读、书香龙城”等服务品牌。2010年2013年参加第四次、第五次全国 [[ 公共图书馆 ]] 评估定级,被评为二级图书馆(县级),2017年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被评为三级图书馆(县级)。
龙山图书馆以六个服务窗口为阵地,采取多种服务方式,为 [[ 读者 ]] 服务,为社会服务。所有服务窗口坚持常年开放,每周保证56小时开放时间。积极采用送书上门、预约借书、代借代还等借阅方式,经常举办各类读者活动、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增进了解,扩大 [[ 交流 ]] ,不断巩固和壮大读者队伍。
龙山图书馆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并采取纵向深入、横向发展的方针,加强图书 [[ 网络 ]] 建设,已逐步形成了以县馆为中心,乡镇图书馆(室)为主导,村寨图书馆室为依托的图书网络。与此同时,加强了城区内各企、 [[ 事业单位 ]] 、学校图书馆(室)的业务联系,打好基础,积极筹备,逐步实行联合并网,以扩大藏书流通,实现资源共享。
==展厅展馆==
2005年我馆在原址上进行重新扩建,2007年初开馆,现馆舍位于县城新建路中段64号,馆舍面积为957.4平方米,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处、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参考资询室、地方文献古籍阅览室、过刊借阅室、办公室等多个服务窗口。拥有阅览坐席260个、 [[ 计算 机36 机]]36 台、投影仪1台、电子屏1个、歌德电子阅读机3台,宽带接入100MBPS ,实现无线 [[ 网络 ]] 全覆盖,选用GTS—IKMS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是湘西自治州功能较为完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2007年新馆正式对外开放。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龙山县支中心1个,乡镇基层服务点21个,村级基层服务点397个,农家书屋397个。
==馆藏实力==
龙山县图书馆藏有各类书籍 [[ 资 料12料]]12.1430册(件),其中纸质文献91234册(件), [[ 电子 ]] 图书12140册,电子期刊18056种(册)。发放借阅证3658张,到馆读者5万余人次,书刊外借约12万册次,举办读者活动60余场次,读者参加3000余人次。
==实用信息==
读者文明公约
1.讲究 [[ 文明 ]] ,相互礼让。
2.衣着整洁,举止文雅。
3.保持 [[ 安静 ]] ,勿作喧哗。
4.严禁 [[ 吸烟 ]] ,杜绝危险。
5.珍惜书刊,爱护 [[ 设备 ]] 。
6.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7.维护秩序,遵纪守法。
8.配合 [[ 管理 ]] ,共同监督。
===入馆须知===
1.凭本人读者证、居民 [[ 身份证 ]] 、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
2.言谈举止 [[ 文明 ]] 规矩,着装整齐。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 [[ 垃圾 ]] 。
4.爱护图书馆各种 [[ 资源 ]] 及设施。
5.妥善小心保管个人物品。
6.馆内严禁吸烟、用火,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 [[ 化学 ]] 物品入馆。
7.严禁大声喧哗、嘻戏玩闹和大声接听手机。
8.不准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
9.不得任意触动 [[ 消防 ]] 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10.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11.严禁将 [[ 宠物 ]] 带进馆区。
12.请自觉遵守苍南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 [[ 工作 ]] 人员管理。
===阅览室须知===
读者须出示本人读者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并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读者不得携带书包,手袋等个人 [[ 物品 ]] 入室;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将根据违章情节按照图书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1、进入图书借阅室
⑴在书架上取书时,须将代书板插入该书的架上位置,如未选中,将书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如选中所借图书,也抽出代书板,到 [[ 工作 ]] 台前交板取证,办理借书手续。选书时,不要随意插放,以免乱架,影响他人借阅。
⑵要爱护 [[ 图书 ]] ,凡有污损、撕页及私自携带出室外等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⑶保持室内 [[ 安静 ]] ,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⑷爱护公共财产,不准随意挪动、损坏室内设施、器材和用品。
2、进入报刊阅览室
⑴每位读者每次只允许从刊架上 取1 取1 册 [[ 期刊 ]] ,并用代书板代替期刊的位置,阅后放回原处。
⑵每位读者每次只允许从报架上 取1 取1 份 [[ 报纸 ]] ,阅后报头朝外放回原处。
⑶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有污损、撕页、开天窗及私自携带出室外等违章行为。
⑷保持室内 [[ 安静 ]] ,进入阅览室请勿在室内拨打、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3、进入电子阅览室
⑴本馆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上网、馆藏 [[ 数据库 ]] 检索、电子文献阅览、馆藏光盘外借、还回服务,入室读者须出示本人读者证。
⑵读者进人阅览室应在机房管理系统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使用 [[ 计算机 ]] 。读者在使用结束后,应在机房管理系统中注销使用完成后,方可离开。
⑶不得携带对电子阅览室设备有潜在威胁的 [[ 物品 ]] 进入电子阅览室。
⑷爱护电子阅览室内的各种设施、 [[ 设备 ]] ,不得在设备上涂、抹、刻、划,以及拆卸和破坏室内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不得私自拆卸或用力击打计算机。违者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理。
⑸不得用私人物品空占阅览座位,不得两人合坐一个座位。不得在 [[ 计算机 ]] 操作台上放置与上机或学习无关的物品。
⑹不得登陆非法或黄色网页,严禁发布违反国家 [[ 法律 ]] 、 [[ 法规 ]] 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其使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与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⑺保持室内清洁,严禁 [[ 吸烟 ]] ,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⑻保持室内 [[ 安静 ]] ,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4、进入地方文献阅览室(参考咨询室)
⑴本室负责龙山地方文献的各项 [[ 信息 ]] 检索和课题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项目有:地方文献的课题立项;情报调研;成果论证;龙山地方文献方面的相关课题等。
⑵本室负责编制龙山地方 [[ 文献 ]] 专题文摘、目录、索引等。
⑶本室承担地方文献专题 [[ 数据库 ]] 的建设编制工作。
⑷本室图书为开架内阅图书,一律不外借。如需要查阅,请持读者证入室阅览。
⑸读者入室前请将所携带的提包等个人 [[ 物品 ]] 存放在寄存处。持读者证刷卡入室后,请先填写咨询卡。
⑹读者如需复印有关 [[ 资料 ]] ,请交工作人员办理,不得擅自将书刊资料携出室外。
⑺读者接到图书后,要认真翻检,如 [[ 发现 ]] 图书污损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对污损图书者,每册交污损费5元;偷窃图书者,每册处以200元罚款。
⑻保持本室的安静、整洁,严禁吸烟。
⑼请勿携带 [[ 儿童 ]] 入室。
5、新读者入馆指导
⑴入馆指导内容以图书馆规章制度、图书借阅流程、文献 [[ 资源 ]] 介绍、图书文献使用常识为主。
⑵参考咨询部每年应对新读者入馆指导 [[ 内容 ]] 进行调整修改,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办证指南===
◎办证须知
1.申办对象:符合法定 [[ 年龄 ]] 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2.出示证件:身份证、 [[ 护照 ]] 、军官证等其它有效证件,13-16周岁持户口薄办理。
3.一人限办一证,读者证不得借他人使用。
◎换证办理
1.持有老证的 [[ 读者 ]] ,可凭老证、本人身份证、发票办理退证手续,老证押金予以退还,换办新证。
2.如持有老证的读者不慎遗失发票,可凭老证换取新证,老证押金按原金额抵新证押金,但不予重新开据 [[ 发票 ]] 。
3.老证换新证更改押金额度须知:增加押金金额,增加部分按金额补缴,开据发票;减少押金额度,需凭押金发票,否则减少部分不予退还。
1.凭本人有效证件,填写办证申请单,缴纳办证工本费15元。
2.缴纳押金100元,可借阅书刊3册, [[ 光 盘2 盘]]2 碟,借期3天。
说明:读者须妥善保管押金凭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挂失办理
如发现 [[ 遗失 ]] ,凭有效证件速到办证处挂失;补办读者证的工本费15元。
◎办证时间
1.开放 [[ 时间 ]] :星期二至星期日9:00-17:00。
2.正常开放期间:8:30-17:30(星期五上午本馆内部学习、图书整理、 [[ 工作 ]] 筹划除外)。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