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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图书馆'''筹建于1956年6月,接收 [[ 天津市 ]] 第三文化馆图书组3万册藏书,于1957年2月7日正式开放。办公地点坐落于河北区中山路289号和小关大街5临2,两处馆舍面积合并360平方米。我馆藏书以收藏中文普及型、综合型书刊为主,外文图书只收藏学习语言文字的 [[ 工具书 ]] 和通俗读物。截至2013年底本馆藏书共35万册。
==基本介绍==
河北区图书馆将是较受欢迎、较为开放、较具自由、较为便捷的 [[ 学习 ]] 与文化分享的平台;承载文化遗存、引导全民阅读、追求创新与分享,争取成为一流的现代化图书馆。
图书馆提供一个安全、温馨、无障碍的 [[ 环境 ]] ,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提供优质馆藏 [[ 资源 ]] 和信息服务,激发思想创新与人才培育,满足文化需求,丰富多元化社会。
我馆采取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每周开馆73.5小时,自1999年1月27日接层全面恢复开馆后,在天津市区图书馆中较早实行常年无闭馆日制度。编印《观察》,为区领导提供 [[ 信息 ]] 服务。2006年又在天津市区图书馆首先开通了专家咨询网。
本馆为读者 [[ 服务 ]] 提供全开架借阅处、报刊自学阅览室、参考咨询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等。
在立足本馆阵地服务的基础上,建立社区 [[ 图书馆 ]] 、部队流动图书馆。
我馆担负对坐落在本区内的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务辅导任务。从调查研究入手,采取馆网协作、业务培训、 [[ 学术 ]] 研讨等多种形式。1981年4月7日,在天津市较早成立了河北区图书馆学会,设在辅导部。至今己围绕本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课题召开十一届学术研讨会,并有60多篇论文参加全国、三北地区和天津市级的学术研讨会,并在专业刊物交流和发表。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馆读者服务系统采用alephew [[ 系统 ]] ,实现和市图书馆(文化中心和复康路)及市内六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功能;电子阅览室40台电脑。办公采用自动化。
==馆藏实力==
我馆藏书以收藏中文普及型、综合型书刊为主,外文图书只收藏 [[ 学习 ]] 语言文字的工具书和通俗读物。截至2013年底本馆藏书共35万册。
中国书法绘画艺术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精华,是人类 [[ 历史 ]] 上值得品鉴和典藏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 [[ 中华民族 ]] 传统文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责任、有义务为中华文脉之传承,提升读者中国书画艺术的审美素养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河北区图书馆自2015年起聘请相关专家学者,遴选具有 [[ 专业 ]] 水准、精选精印精装帧、具有阅读与收藏价值的画册逸品进行搜藏、购买,形成特色专题馆藏资源,截至目前已购买500余种、2000余册画册。为使资源能够供更多读者欣赏利用,本馆计划在画册基础上进行 [[ 数字化 ]] 加工,逐步建立一定规模的“中国传统书画佳印画册”专题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共享,进一步发挥市、区合作共建通借通还系统的资源服务效能。
==实用信息==
周一闭馆
注:此时间为本馆常规时间, , 如有临时变动将在最新 [[ 公告 ]] 或本馆动态中及时通知广大读者。
办证须知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以下简称通用卡)可在天津图书馆及已参加通借通还服务 [[ 网络 ]] 的区县级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成员馆)通用。
===申领新证===
基础证:1、免押金读者证
可借阅 [[ 中文 ]] 图书、中文期刊各2册。
2、有押金读者证(交纳押金100元)
===交通指南===
地址:天津市 [[ 河北区 ]] 黄纬路三马路139号
公交路线:4路 34路 607路 611路 611路直通车 632路 659路 802路 863路 869路 878路 904路
1、读者要衣履整齐,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和长时间交谈。
2、严禁携带 [[ 食物 ]] 、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3、凭证借阅,一证一人。
4、借阅开架图书,读者可根据书架上的图书分类指引自行查找所需图书。图书翻阅后,确定不借时应及时放回原处。
5、借阅闭架图书,读者可通过本馆图书分类或书名目录检索,然后填写索书单,交由 [[ 工作 ]] 人员入库取书。
6、每个书证只能借阅五册图书。
8、要自觉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中乱写乱画,撕页拆页,图书损坏应赔偿,如全书污损或撕页拆页超过10页,按原书价赔偿;图书封面、封底污损,精装封面丢失或内容有撕页拆页的,视损坏程度按书价的20%—80%赔偿;被污损图书的价格在5元以下的,按原书价赔偿。
9、 [[ 读者 ]] 在借阅时,如发现书中有撕页、污损等损坏,应及时声明。
10、丢失图书按原书价格进行赔偿。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室外。
12、书包等 [[ 物品 ]] 不得带入室内,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
===阅览部:===
1.凭本馆通用图书证(只限阅览报刊)、自学阅览证以及当日票入室,对号入座。
2.严禁携带 [[ 食物 ]] 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3. 入室须衣履整齐,举止文明。
7.阅览闭架报刊或过刊,请凭证件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8.严禁携本室报刊到室外。如需要复印,可办理出室手续,出室 [[ 时间 ]] 不得超过1小时 。
9.严禁在报刊上圈点、涂抹、剪裁和撕毁。若有违,赔偿原书,如不能,照原书价3倍赔偿。 严禁在室内 [[ 吸烟 ]]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桌椅上涂写。
===电子阅览室===
1.本部之电子阅览室 [[ 读者 ]] 请遵守《天津市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2.读者可持通用卡每天免费上网2小时。
3.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上网期间请勿进食;造成机器或桌椅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4.请妥善保管自己的 [[ 物品 ]] ,遗失自担。
5.我们保留关于电子阅览室一切规定和咨询等方面的最终解释权。
===外借部===
1.读者持通用读者卡,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最多5册 [[ 中文 ]] 图书(不含少儿图书)的外借及归还手续;并可在市图书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手续;阅览成员馆馆藏普通中文文献。
2.每册中文书刊外借期限30天(含公休日),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 [[ 文献 ]] 擅自带出各成员馆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阅览部===
1.严禁携带 [[ 食物 ]] 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2. 入室须衣履整齐,举止 [[ 文明 ]] 。
3.严禁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
6.阅览闭架报刊或过刊,请凭证件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携本室报刊于室外。如需要复印,可办理出室手续,出室 [[ 时间 ]] 不得超过1小时 。
8.严禁在报刊上圈点、涂抹、剪裁和撕毁,若有违,赔偿原书,如不能,照原书价3倍赔偿。 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桌椅上涂写。
1.本部直电子阅览室读者请遵守《天津市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2.保持室内 [[ 安静 ]] 与整洁,上网期间请勿进食;造成机器或桌椅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3.请妥善保管自己的 [[ 物品 ]] ,遗失自担。
4.我们保留关于电子阅览室一切规定和咨询等的方面的最终解释权.
==历史沿革==
河北区图书馆筹建于1956年6月,接收天津市第三文化馆图书组3万册藏书,于1957年2月7日正式开放。办公地点坐落于河北区中山路289号和小关大街5临2,两处馆舍面积合并360平方米, , 工作人员10人, 1966年“ [[ 文革 ]] ”开始,被迫停馆,建制撤销,与原区文化馆、区儿童文化服务馆、区俱乐部合并为“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下设图书组。1978年元旦恢复图书馆建,1983 ,1983 年迁至新馆址(黄纬路三马路139号)并于1983年5月1日开馆。新馆舍占地面积近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余平方米。1998年9月经区政府同意馆舍接四层, , 现馆舍面积为2100平方米。总藏书26万册,工作人员32人,1994年、1998年、2004年连续三次被 [[ 文化部 ]] 命名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自1982年至今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图书馆,1990年12月受到 [[ 文化部 ]] 表彰,1991年授予天津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为天津市“八五”立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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