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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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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图书馆'''位于 [[ 山东省 ]][[ 威海市 ]] 文登区文山东路市民文化中心,始建于1956年4月15日,现在文登市图书馆馆藏29.3万册(件),馆内设成人外借部、阅览部、儿童借阅部、采编部、参考咨询部、辅导部、读者服务部、老年阅览室、微机室、电子阅览室、办公室等部门。文登市图书馆该馆编辑出版的《徐公谳词》一书,2002年获得华东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 , 2003 ,2003 年又荣获威海市第六届 [[ 社会科学 ]] 优秀成果一等奖。
==基本介绍==
始建 于 1956 年 4 月 15 于1956年4月15 日,原址在清同治二年建成的丛氏家祠 , 1992 ,1992 年市委、市政府筹 资 300 资300 余万元,在市中心建起 了 3565 了3565 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新馆按设计要求可藏书 30—40 万册 。 1993 年 10 。1993年10 月新馆正式开馆,市委市政府为此 拨 10 拨10 万元专款,为图书馆购置设备,同时每年 拨 6 拨6 万元专款购置新书。 1997 年又拨专 款 10 款10 万元购置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使图书管理全面实现现代化管理。现在文登市图书馆馆藏 29.3 万册(件),馆内设成人外借部、阅览部、 [[ 儿童 ]] 借阅部、采编部、参考咨询部、辅导部、 [[ 读者 ]] 服务部、老年阅览室、微机室、电子阅览室、办公室等部门。现有在编人员23人,其中大专以上 [[ 历19 历]]19 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8人。
古籍藏书是文登市图书馆的一大特色。不管是从数量还是 [[ 质量 ]] 都居山东省县级图书馆之首。现有善本 150 余种, 2200 多册,其中经部 10 种,史部 22 种,子部 29 种,集 部 90 部90 种。有珍贵的稿本抄本。较早的刻本是明代永乐七年内府刻本《圣学心法》四卷。有 69 种善本列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其中八种为孤本。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 1988 ,1988 年购买了影印本《四库全书》 , 1996 ,1996 年购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 2002 ,2002 年又增购《续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 [[ 古籍 ]] 藏书已达4万册。
文登市图书馆 自 1986 自1986 年以来,连续23年被文登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 1988 ,1988 年被威海市授予“ [[ 图书馆 ]] 工作先进单位”, 1989 年被 [[ 山东省 ]] 授予“先进图书馆”称号 , 1994 ,1994 、 1998 、1998 年、2004年连续三次被文化部授予“全国一级图书馆”和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该馆编辑出版的《徐公谳词》一书, 2002 年获得华东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 , 2003 ,2003 年又荣获威海市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展厅展馆==
办公室
位于图书馆二楼,负责上传下达、财务管理、 [[ 档案 ]] 管理、车辆管理、老干部管理及复印打字工作。
采编部
位于图书馆一楼,负责 [[ 图书 ]] 的采访和编目。
辅导部
成人阅览室
位于图书馆二层,负责期刊借阅及报刊库查阅 [[ 工作 ]]
成人外借部
学生借阅部
位于图书馆一层,全部开架,负责 [[ 儿童 ]] 图书、期刊的借阅工作。
技术部
位于图书馆一层,负责 [[ 服务器 ]] 及电脑的维护管理、图书馆网站内容的更新、电子阅览室的借阅浏览和检索咨询、图书管理 [[ 自动化 ]] 系统的应用及故障排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利用及人员培训、多媒体教室活动的开展;古籍书的整编、修复和普查等工作。
展厅
===入馆须知===
文登市图书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公益 [[ 事业单位 ]] ,面向全社会开放,读者须办理借阅证,持证入馆进行借阅、查询资料。
一、凡持有本馆成人阅览证的的读者均可到成人阅览室免费阅览。
二、注意 [[ 仪表 ]] 整洁,勿穿背心、拖鞋入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物品勿带入书库,请交工作人员保管。
三、爱护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四、保持馆区 [[ 安静 ]] ,严禁喧哗吵闹,进入各部室要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以免影响其他读者。
五、维护馆内卫生,严禁在馆内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六、本馆为无烟单位,严禁在馆区内 [[ 吸烟 ]] 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七、请勿在室内从事与借阅无关的活动。
八、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 [[ 规章 ]] 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 [[ 学习 ]] ,不对外开放。
==办证指南==
随着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力度的加大,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读者质量,保障市民的公共文化权益,文登市图书馆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实行免费开放,读者办理借书证只需交纳100元押金,免去工本费。免费对外开放的部室是:成人外借部、 [[ 学生 ]] 借阅部、成人阅览室。
免费开放的部室凭“文登市图书馆通用借阅证”进入。
办通用借阅证,须一寸 [[ 照片 ]] 一张,押金人民币一百元,借阅范围是以上免费开放窗口通用。
每证一次借书2本,借期一个月,到期没看完可续借一个月。延误借阅期,不能按期归还文献信息资源或者有其他不遵守 [[ 公共图书馆 ]] 管理规定行为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借阅证在退证时,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及押金收据返还押金。
通用借阅证实行年验证制度,不按期验证的,第二年不能正常借阅图书。借阅证有效期内,如人为损坏、丢证,补证需交纳补办新证费用五元;如丢失、弄污、撕毁图书,需照章赔偿。
2.持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3.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 [[ 工作 ]] 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发生超期、 [[ 遗失 ]] 、损坏、偷窃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退证:
持有本馆有效证的读者,可在本馆本馆各外借室借书,不得超过2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每证一次借书2本,借期一个月,到期没看完可续借一个月。延误借阅期,不能按期归还文献 [[ 信息 ]] 资源或者有其他不遵守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 [[ 行为 ]] 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借阅证在退证时,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及押金收据返还押金。
6.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
三、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 [[ 财产 ]] 不受损失,维护广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须照章赔偿。
a.污损、撕毁图书,按照原价1.5倍赔偿。
b.丢失图书赔偿按如下规定:1985年以前 [[ 出版 ]] 的图书,平装本1.00元/页,精装本1.20元/页;1986-1995年出版的图书平装本0.80元/页,精装本1.00元/页;1996年后出版的图书,平装本0.60元/页,精装本0.80元/页。按以上方法计算赔偿金额低于原价时,按原价的1.5倍赔偿。如发现偷书行为,罚款200-500元不等。
c.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
72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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