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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新干县图书馆'''位于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新干县勤政路与淦中大道交叉路口,是市人民政府兴办的综合性 [[ 公共图书馆]]<ref>[https://www.sohu.com/a/230217025_292883 走进公共图书馆,是了解一座城市的开始],搜狐,2018-05-02 </ref>,是面向社会,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1996年由市政府立项,一期工程于1997年6月16日奠基破土,当年被列为市政府为市民所办的“十件好事”之一。2000年10月26日正式开馆接待读者,2013年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图书馆是市人民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面向 [[ 社会 ]] ,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1996年由市政府立项,一期 [[ 工程 ]] 于1997年6月16日奠基破土,当年被列为市政府为市民所办的“十件好事”之一。2000年10月26日正式开馆接待读者,2013年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图书馆地处超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 [[ 建筑面 积1积]]1.5万平方米,总体五层局部六层,外观典雅简洁。图书馆大楼内部有 [[ 计算机 ]] 网络<ref>[https://www.sohu.com/a/436810340_100167268 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总结] ,搜狐,2020-12-07</ref>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闭路电视、语音、中央空调等完善的综合智能系统,是一所读者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图书馆。
图书馆承担着全市范围内的图书、报刊、音像资料、 [[ 网络 ]] 产品的采编、藏储、借阅等 [[ 工作 ]] ,是市文献信息资源的收藏中心和服务中心,同时也是市地方文献收...
==实用信息==
===通借通还管理规则===
新干县建立了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各乡镇文化站及村组、社区图书室为分馆的总分馆制。通过开展全县的通借通还服务,实现文献资源整合共享。通借服务是指读者持统一借阅证可到各成员馆借阅图书。通还服务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何成员馆归还其所借图书。为 [[ 规范 ]] 服务,特制定此管理规则。
一、借阅证办理
1、办证规则:读者凭二代 [[ 身份证 ]] 可在县图书馆及其他各成员馆申请办理统一的图书借阅证,交押金100元,办证免费。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遗失或损坏借阅证,另需补办者,按每证5元工本费进行收取。
2、退证规则:要办理借阅证退证时,需回到该证原办理处,进行退证,并退回100元借阅证押金。
二、借书证管理
1、 [[ 读者 ]] 在各馆均可办理统一的借阅证。
2、读者需要办理验证、挂失、补证、退证等相关手续时须及时到发证馆办理,发证馆当日通知其他 [[ 图书馆 ]] (室),报失前如被冒用,应由持证者负责赔偿有关损失。
3、读者须遵守借阅证开户馆的相关 [[ 管理 ]] 规则。
三、通借通还流通规则
读者必须遵守各成员馆的借阅规则及章程,遵守各馆开馆 [[ 时间 ]] ,尊重各馆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图书,维护图书馆设施。
1、借书册数与时间:读者在各馆外借的图书册数不超过开户馆借阅证限定的可借总册数(各馆 [[ 报纸 ]] 杂志均不提供外借服务),每证限借图书2-4册,借期30天,如有需要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从办理续借之日算起),逾期不予续借。
2、过期规则:逾期罚款 0.1元/天/册,最大罚金10元/册,由读者归还图书的所在馆对归还的过期书籍收纳罚金,所收罚金归该馆所有。
3、损坏规则:由 [[ 工作 ]] 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而定,最大为单册3-5倍,或赔书款+图书加工工本费(5元)
4、丢失规则:可选择赔书或赔款方式:
赔书:图书+加工工本费(5元);赔款:如果丢失图书为多卷书,则罚单册价的5倍;单册书丢失罚书款的4倍。丢失处理后不再另加滞还金,丢书5册次停借180天。
==开放时间==
周二到周日:9:00~19:00
逢法定节假日见馆内 [[ 具体 ]] 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