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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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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图书馆'''1985年5月,万年县图书馆动工兴建图书馆大楼,于1986年6月正式对外 [[ 开放 ]] 。2011年12月30日,位于万年县建德大街(会展中心大楼一楼)的新馆建成开放。新馆总建筑面积为3895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682平米, [[ 设计 ]] 藏书容量40万册,可容纳读者座位500个。设综合阅览室、外借室为、电子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盲文借阅室、书库等。实际共有阅览坐席230个, [[ 计算 机52 机]]52 台,信息节点520个,宽带接入200Mbps,选用ILAS自动化管理系统。2012年,参加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首次获得二级图书馆称号。
==基本介绍==
万年县图书馆成立于1985年5月,建馆以来,馆址几经变迁,2011年12月由县 [[ 政府 ]] 投资建设的新馆落成,位于“一河两岸”之畔的建德大街(会展中心一楼)。新馆总建筑面积8945平方米,使用面积6732平方米,设计藏书容量50万册,可容纳读者座位500个。新馆造型别致,环境幽雅,功能齐全,馆内设有:综合阅览室面积128平米,座位数120个;外借室为300平米,座位数40个;电子阅览室面积151平米,座位数50个;少儿借阅室面积102平米,座位数60个;盲文借阅室面积48平米,座位数40个;书库面积540平米等,装备了ILAS江西省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电子借阅机1台、触摸屏1台、 [[ 电 脑54 脑]]54 台,信息节点520个,宽带接入100Mbps,无线wifi信号全覆盖,建立了馆内局域网和馆藏 [[ 数据库 ]] ,并逐步形成以稻作文化为主要的馆藏特色。2012年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十三五”期间,打造成为读者服务、社会教育、信息传播、文化娱乐集一体的万年县规模较大的公共图书馆。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1、办证:一人只能办一个借阅证,持本人 [[ 身份证 ]] 或户口本(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办理),填写申请表,交100元押金。借阅证可在各阅览室通用,办证一年后方可退证。
2、补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挂失,交5元工本费,原押金仍然有效。
3、退证:需本人持借阅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
4、借阅规则:每证限借2本,外借 [[ 图书 ]] 须30天内归还,逾期每天每册交滞纳金0.1元,滞纳金至高不超过30元。图书损坏遗失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
==借阅规则==
1、图书馆书刊是公共财产,请 [[ 自觉 ]] 爱护书刊资料,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请不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2、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请保持阅览室 [[ 安静 ]] ,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室内吸烟,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3、书包等私人物品可存放于人工寄包处, [[ 贵重 ]] 物品请勿寄存。
4、每次外借至多可借2册,书刊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从续借当日起 [[ 计算 ]] ),如书刊超期未还,每天每册须交滞纳金0.1元。
5、外借之前请检查书刊有无缺页或污损,如发现请立即向 [[ 工作 ]] 人员说明,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
6、读者离馆时,若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 [[ 物品 ]] 内,将被视为盗窃书刊,图书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书刊损坏赔偿办法==
一、借阅人损坏或遗失图书和 [[ 期刊 ]] ,原则上应购买原书、原刊(同书名、同着者、同出版社、同版本)作为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原刊时,则赔偿现金。
二、读者损坏或遗失书刊,在未按本办法赔偿前暂停借阅。
单卷本书刊损坏或遗失的:
①1985年以前 [[ 出版 ]] 的,按原价的20倍赔偿(至低不少于20元);
②1986年-1992年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至低不少于10元);
多卷书、整套书损坏或遗失其中之一的:按整套定价的2-5倍赔偿(版本年代参照上述单卷本执行)。
影印书、线装书、 [[ 工具 ]] 书等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加倍赔偿。
图书被污损、涂写者,一律按每处1元赔偿。
1、读者携带有效借阅证和借阅证申请人证件办理退证。
2、读者填写退证单,注明 [[ 姓名 ]] 、卡号,签名并按手模。
3、办证人员检查借阅证的书籍归还情况,并署名。
文明服务公约
第—条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 尊重 ]] 读者、方便读者。
第二条 准时开放、按时闭馆,按质、按量、按完成本岗位的 [[ 工作 ]] 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不离岗、不串岗、不高声讲话、不会客长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条 接待 [[ 读者 ]] 热情诚恳、态度和蔼。说话态度谦虚、语调平和、语言文雅。工作时间保持借阅环境的安静。
第五条 提供图书 [[ 资料 ]] 准确迅速,解答咨询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第六条 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与读者争吵,工作出现差错主动道歉。当不能满足读者要求时,应说明情况并致歉意,如“对不起”、“请原谅”。
第七条 提醒或叮嘱读者时,语气要委婉。
第八条 读者违反馆规,要耐心说服,宣传制度,按章处理,如“ [[ 同学 ]] ,请不要……”,对个别行为恶劣的读者,应保持冷静,要以理服人。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