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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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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图书馆'''最早成立于1977年8月,其前身是始建于1950年的德安县文化馆图书阅览室。馆址几经变迁,2005年6月,搬至县文化影视 [[ 艺术 ]] 中心三楼,2006年8月对外开放至今。馆舍面积1600平方米,2012年5月30日,德安县图书馆新馆大楼由政府投资兴建,位于德安县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的六区,该馆三层,共3316平方米,馆内设有 [[ 办公室 ]] 、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 电子 ]] 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综合阅览室、音像视听室、展览厅、参考咨询室等服务窗口。
==基本介绍==
德安县图书馆最早成立于1977年8月,其前身是始建于1950年的德安县文化馆图书阅览室。馆址几经变迁,2005年6月,搬至县文化影视 [[ 艺术 ]] 中心三楼,2006年8月对外开放至今。馆舍面积1600平方米,2012年5月30日,德安县图书馆新馆大楼由 [[ 政府 ]] 投资兴建,位于德安县文化广播电视中心的六区,该馆三层,共3316平方米。即将搬入新的图书馆大楼,新馆可容纳读者座位近500个,计算机45台。2013年,参加第五次全国 [[ 公共图书馆 ]] 评估,获得二级图书馆称号。
==展厅展馆==
德安县图书馆馆内设有 [[ 办公室 ]] 、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综合阅览室、音像视听室、展览厅、参考咨询室等服务窗口。
==馆藏实力==
县委县政府对图书馆事业发展非常重视,除单独建新馆外,另拨200万元购书经费用于藏书建设,这两年已购置新书10多万册,至今馆藏图书达19万余册,涵盖文学、 [[ 艺术 ]] 、经济、历史等多种类型书籍。馆内有一套珍藏书籍——《 [[ 四库全书 ]] 》(影印版),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县政府投资购买。
从企业经营到厨房煲汤,从小众 [[ 作品 ]] 到畅销书籍,这里有世人瞩目的名着,有清新似水的散文诗歌,有妙趣横生的 [[ 小说 ]] ,有富含哲理的文学,在这里,你会惊叹文字的奇妙,感慨人类智慧的无限。
==实用信息==
===办卡须知===
办卡须持本人 [[ 身份证 ]] 并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
本馆实行一卡通,凭借书卡可到 [[ 图书馆 ]] 外借处(包括畅销书库、外借书库、外借室)、少儿阅览室外借图书,也可进入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专业参考咨询室等部室阅读浏览,读者外借图书每次限4册,借期30天,可办理续借。
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借书卡如遗失,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或补办新卡,补办需携带本人有效 [[ 身份证 ]] 和二次办卡费10元办理。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后果自负。 (2)退卡时,持卡读者请首先还清所借图书,然后凭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押金收据取回押金,如押金收据丢失,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打押金收条时注明押金收据丢失,才能办理退证及退押金手续。
办理时间:周二至周日正常上班 [[ 时间 ]] (周一闭馆)。
==借阅须知==
各部室严禁衣衫不整者及 [[ 宠物 ]] 入内,电子阅览室禁止未成年人上网玩游戏。
带包读者在借阅书刊前,请到大厅左侧存包柜存包。
读者在外借图书时,需核对卡号及 [[ 图书 ]] ,以免拿错。还书时一定要将书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免发生丢失。
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如期未还者,按每册图书超期每天0.1元收取超期费用,对超期未还图书或超期使用费未交的,不得再外借其它图书,如图书损坏严重遗失,照价 [[ 赔偿 ]] 。
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图书。凡偷窃或故意毁损图书者,一经发现 ,将追究责任、按书价2-10倍罚款,停用其借书卡,情节特别严重,本馆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 [[ 学校 ]]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馆内还未设置自助借还机器, [[ 书籍 ]] 借阅与归还需在指定办理处由工作人员办理;馆藏书籍、资料查询由工作人员着手,告知他们想查询的书名即可。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