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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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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图书馆'''1958年7月31日 建立,馆址是原海门县茅家镇寿丰桥西侧三合院,共有房屋7间, [[ 面 积200 积]]200 平方米 ,图书2000余册。后将海门县工人俱乐部近万册藏书并入。1960年,向海门已故藏书家周雁石家属购得古书画20余箱。1961年下半年,并入海门县文化馆。“ [[ 文革 ]] ”期间迁入海门镇解放西路,房屋2间,面积约200平方米 ,设报刊阅览室和成人外借室。1977年12月,县图书馆恢复,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
==基本介绍==
海门县级图书馆始建于1958年,因时代变迁,屡有兴废,直至1987年重新单独建制。1991年海门县图书馆新馆建成 [[ 开放 ]] ,位于海门镇解放中路,面积3020平方米。1994年海门撤县建市,县图书馆更名为市 [[ 图书馆 ]] 。
海门区图书馆秉承最大限度满足 [[ 读者 ]] 需求的公益服务宗旨。2009年起实行全部资源免费开放,各窗口所有书刊实行开架式阅览,为广大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依托丰富的资源,图书馆还每年开展“红读”、“母子读书会”、“图书馆宣传周”等大量的阵地活动,举办讲座、展览,同时广泛开展延伸 [[ 服务 ]] 、流动服务,让服务深入基层。
海门区图书馆在服务方面有优良 [[ 传统 ]] ,曾由于为 [[ 社会主义 ]] 精神文明服务成绩显着而受到省、市表彰,并先后两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图书馆”称号,在2009年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中蝉联一级图书馆。
作为城市最基本的文化设施,海门区图书馆将以传统的文献服务为基础,以现代 [[ 信息 ]] 服务为主导,以文化教育服务为新的增长点,构造知识型服务体系。并进一步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拓展图书馆服务的范围,延伸图书馆服务,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展厅展馆==
海门区图书馆拥有馆长室、 [[ 办公室 ]] 、采编室、成人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借阅室、 [[ 多媒体 ]] 视听室和科技阅览室、展览厅。
==馆藏实力==
海门区图书馆于1999年实现业务工作 [[ 计算机 ]] 管理,2008年在中国多媒体信息网上开通了网站。海门区图书馆现有藏书42万册,其中古、旧书籍4600册。工作人员13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70%以上。工作人员中有正高职称1名,副研究馆员1名,馆员7名。全馆平均年采购新书10000余册,新书利用率75%以上,音像读物400余部(连续剧),订阅各类报刊400余种,年接待读者20万人次,借阅图书12万册次,2008年添置全套《 [[ 四库全书 ]] 》,增加了馆藏精品图书量。2009年建成海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2010年投资50万元在成人外借室、少儿阅览室各增添借还书自动化设备1台。2011年投资9万元在图书馆大厅增添电子阅报机2台。这些设备的添置为图书馆增加了现代化气息,也更快捷地方便了读者借阅浏览。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发表 [[ 时间 ]] :2013-10-22 来源: 作者: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海门区图书馆读者卡。
老年 [[ 读者 ]] 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 [[ 拖鞋 ]] 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 [[ 吸烟 ]] 和使用明火, , 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 [[ 娱乐 ]] 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 [[ 安静 ]] ,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 [[ 管理 ]] 。
==免费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年满18周岁的成人读者,带本人有效 [[ 身份 ]] 证件原件申请办理海门区图书馆图书借阅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少儿读者,带本人 [[ 户口簿 ]] 等有效身份证明申请办理海门区图书馆图书借阅证。
二、办证种类及费用
成人借阅证 ? 海门区图书馆及分馆借阅藏书4册 ? ,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押金100元
少儿借阅证 ? 可在海门区图书馆及分馆借阅藏书4册 ? , 带本人 [[ 身份证 ]] (或者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押金100元
三、补证退证(请到海门区图书馆办理,解放中路668号)
==外借须知==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 [[ 功能 ]] 的海门区图书馆读者卡。
请勿携带书包、个人图书及 [[ 食品 ]] 、饮用水等进入外借库。
成人图书每次限借4册,少儿图书每次限借4册。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
归还时如发现未经 [[ 工作 ]] 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所需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预约手续(包括网上预约)。
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 [[ 行为 ]] 处理。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