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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图书馆''' [[ 历史 ]] 可追溯到1959年1月,当时在大跃进的背景下成立了淮安县文化馆, [[ 图书馆 ]] 虽然没有单独建制,但是文化馆承担了采、编、借、阅、藏等基本功能,即在文化馆内的图书馆职能早就实际存在。设有成人外借室、少儿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古籍室、资料室、采编室、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播放厅、电子阅览室、 [[ 数字图书馆 ]] 等9个对外窗口,馆内藏书总量已累计达20多万册,一直坚持全天候免费开放。
==基本介绍==
淮安市淮安区图书馆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1月,当时在 [[ 大跃进 ]] 的 [[ 背景 ]] 下成立了淮安县文化馆,图书馆虽然没有单独建制,但是文化馆承担了采、编、借、阅、藏等基本功能,即在文化馆内的图书馆职能早就实际存在。
作为政府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区图书馆人深知自己的责任所在,多年来在为如何搞好建设、加强 [[ 管理 ]] 、提高服务,如何更好地发挥公共图书馆这一公共产品的作用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多年以来,作为一个地方 [[ 精神文明 ]] 的重要阵地,区图书馆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1988年至今一直是市级 [[ 文明 ]] 单位,1998年至2004年连续多年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成为我区老牌文明单位之一。1994年,通过国家文化部图书馆等级馆评估验收,成为全国首批二级图书馆。1999年、2004年、2009年又连续三次通过验收。2013年升格为国家一级馆。
==历史沿革==
区图书馆单独建制从 1978年12月起算,当时的县革委会以淮革发[1978]151号文同意成立县图书馆,图书馆职能自此从文化馆分离。同时县文教局根据上级有关 [[ 精神 ]] 决定将镇淮楼及文物工作人员从文化馆划归图书馆管理。开始的馆址仍在文化馆所在地的大麒麟巷10—1号。此后开始选址,因淮安第三毛巾厂紧邻周恩来故居,织机噪声大,当时县委、县政府决定让其搬迁,将厂房转让给图书馆,经过几年的交涉、筹备、整修,图书馆于1984年元旦搬迁开放。新址位于局巷1号(现区文广新局、 [[ 博物馆 ]] 所在地),占地1900平方米,馆舍650平方米,办馆条件比过去上了一个大的台阶。1984年4月,县政府行文宣布“建立淮安县博物馆,编制人员3人,和图书馆合署办公”,1987年两馆彻底分开。1988年2月,随着撤县建市,淮安县图书馆更名为淮安市图书馆。1993年6月,宋庆龄基金会和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 出于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故乡儿童的关心,立项建立淮安市儿童流动图书馆。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宋庆龄基金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淮安市图书馆合作项目——淮安市儿童流动图书馆”于1994年6月正式开馆,与 [[ 淮安市 ]] 图书馆合署办公,并在部分乡镇设立了18个流动点。这个项目在全省独此一家。现坐落于月湖之畔的新馆于1991年4月25日奠基,1995年10月竣工,1996年8月开放。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占地面积2.76亩,基础设施实现了历史性新的飞跃,在当时全市县级图书馆中居于领先位置。
进入21世纪,硬件建设长足进步。2003年,利用省文化厅经费,在省馆技术部帮助下,新购电脑和力博图书馆管理系统 [[ 软件, ]], 实现图书流通、采编的计算机管理,结束了手工操作的历史,在全市各县区图书馆中首开先河。2004年和2005年,在省文化厅的经费支持下,对内部环境进行维修、改造和美化,包括新建花园、大门和大楼门厅改造、大楼内外墙面粉刷、地转铺设、楼梯扶手油漆、院内地面铺设等,同时对书架、阅览桌椅进行了添置更新,成人外借室原有木质书架全部更换为钢质书架,馆内环境和 [[ 设备 ]] 条件得到显着改善。2009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楚州区支中心建设,在区主管局的重视支持下于年底建成了标准化中心机房,2010年3月省文化厅和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 [[ 江苏省 ]] 分中心价值28万多元设备配送安装到位,2010年5月20日省文化厅下发《关于公布新近建成的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名单的通知》,标志着我区支中心正式建成,成为我馆建设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2011年利用中央专项补助经费,基本解决设备更新、添置等硬件上的遗留问题。2012年在市图书馆的 [[ 帮助 ]] 、带动下,数字图书馆建成、开放,成为我馆历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2012年实施完成古籍室古籍保护项目,解决了建馆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成为我馆历史上一项标志性工作。
在硬件建设取得一步步进步的同时, [[ 工作 ]] 事业更是得到不断加强和拓展。一是阵地服务、读者服务成效显着,读者量多年来一直在全市和其它县级公共图书馆中居于领先水平。二是每年开展10次左右的社会活动,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不断扩大。从2001年到2012年连续11年的每年正月初三贺新春有奖猜谜活动受到猜谜爱好者的热烈欢迎。纪念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 [[ 辛亥革 命100 命]]100 周年知识竞赛产生较大反响,2010年制作的电视宣传资料片在区电视台连续播放近2个月时间,取得了空前的宣传效果。三是延伸服务不断加强,图书馆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在多年不定期到机关、 [[ 企业 ]] 、事业单位和街上宣传办证的基础上,2004年开始服务进社区,2006年开始,随着全国性的农家书屋建设和省送书下乡,对农家书屋和乡镇文广站图书室进行指导,2008年开始启动社区图书室建设,社区、机关、企事业服务流动点不断增加。四是职工素质提升显着。截至2012年,短短数年时间计有9名职工通过学历进修获得大专和大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百,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达15人,占职工总数83%,从根本上改变了我馆学历层次偏低和中级职称断层的局面。五是古籍普查工作 [[ 成绩 ]] 突出。部分古籍连续两次入选江苏省珍贵古籍名录,馆藏古籍和古籍普查成果成为我馆在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县级公共图书馆中的一大亮点。
==展厅展馆==
设有成人外借室、少儿外借室、报刊阅览室、 [[ 古籍 ]] 室、资料室、采编室、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播放厅、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等9个对外窗口。
==馆藏实力==
馆内藏书总量已累计达20多万册,一直坚持全天候免费 [[ 开放 ]] 。图书借阅只要交纳适当押金办理借书证即可,数字图书馆阅读卡不收取任何押金和工本费。
==实用信息==
===淮安区图书馆入馆须知===
1、本馆设有成人外借部、少儿外借部、报刊阅览部、资料部、古籍部等常年对外开放服务窗口,还设有馆长室、 [[ 办公室 ]] 、采编部、辅导部等行政和业务部门。
2、本馆实行全年全免费全开架服务。
3、每日开放时间:与当地机关、 [[ 事业单位 ]] 作息时间同步。
4、书刊资料及信息凭 “读者借书证”在相应的服务窗口借阅、查询。
5、请注意 [[ 仪表 ]] ,举止文明;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本馆无关的活动。
6、请自觉保持室内 [[ 安静 ]] 、整洁,维护公共秩序。
7、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财物,损坏赔偿。
8、军人、下岗职工、老年 [[ 读者 ]] 和残障读者可优先借阅。
9、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 [[ 管理 ]] 。
淮安区图书馆馆藏分布
一层:全国文化共享工程淮安区支中心播放厅
二层: [[ 成人 ]] 外借部,少儿外借部,资料部
三层:采编部,古籍部, 阅览部
四层:馆长室,办公室辅导部,工会 [[ 会议 ]] 室, 支中心机房
==安区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可凭本人有效 [[ 身份证 ]] 件原件申办读者借阅证。
二、办证种类及费用
⑴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
⑵挂失生效后,持借书证的 [[ 读者 ]] 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
2、退证
⑶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书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⑷若 [[ 遗失 ]] 借书证,须先办理挂失,挂失期为7天。到期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退证(押金)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及地点
五、注意事项
1、读者借书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 [[ 工作 ]] 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借书证,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
3、读者领到新证后,在本馆 [[ 网络 ]] 终端上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读者本人的有效行为。
淮安区图书馆借阅规定
1、读者在馆内各服务区内借阅文献时须出示读者借书证,并配合验证。无证读者谢绝进入开架服务区(报纸阅览服务区免证)。
2、二楼借阅区内外借 [[ 中文 ]] 图书4册、三楼阅览室借阅期刊(合订本期刊不超过2册),所有文献外借期限一律为2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0天。
3、妥善保管读者借书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4、读者复制馆藏文献 [[ 资料 ]] ,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在馆内指定的场所复制。
5、读者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书刊报,应购买相同书刊报赔付,并加收装订费。无法购买相同种类书刊报的,视该书刊报的馆藏性质和出版年份,按书刊报价格的2-5倍收取赔偿费(读者丢失随书附有的 [[ 光盘 ]] 、磁盘,按照书价的20%-30%赔偿)。
6、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 [[ 价格 ]] 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借书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报。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