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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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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錕「賄選」之爭議
如果這筆錢的性質可以定為賄賂,賄賂的目標也不是為了擁戴曹錕,而是為了爭取分散在各省的議員返回北京。
身與其事的 [[ 陳垣 ]] 三十年後檢討既往,稱曹錕系「利用補發欠薪的名義,凡參與選舉者就在出席時交給你五千元支票一張」;既係「補發欠薪,受之何愧」,故接受了支票。 領取了五千元支票的議員 [[ 汪建剛 ]] 表示,「雖然接受了眾議院會議科所送補發的歲費五千元,但並未附帶什麼條件,也沒有在選票上寫過曹錕的名字,自認為比較乾淨,常常向人撇清。」 屬於反直營壘、按理不會投曹錕贊成票的政學系議員 [[ 駱繼漢 ]] ,在各政團商議是否領取支票時明確表示:「曹氏既有這番盛意,我們也不必過分鳴高。」他算了一筆賬:眾議員任期三年,應得歲費與旅費共一萬五千六百元,扣除護法時期已領之生活維持費,單是北京開會期間的旅費和歲費,「政府欠我們的數字也有五千元以上」,因而主張領取支票並按自己的想法投了票。 
此外,還有一部分議員認為曹氏既無袁、段之凶,亦無袁、段之才,推為總統,或有利於國會對政府的監督,並藉此完成制憲,將國家帶入憲政軌道,故投票支持曹錕。可見其投票與接受支票並不發生直接聯繫。<ref> 2016/08/29, 書摘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6296#5 《台灣的命運》作者點評近代人物:曹錕的「賄選」反而證明了他的憨直] ,劉仲敬,The New Lens 關鍵評論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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