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香港朋友的信里,我说明了“是些什么东西把我养育大的”。现在我应该接着来回答“是什么人把我教育成了这样的”这个问题了。这些人不是在私塾里教我识字读书的教书先生,也不是在学校里授给我新知识的教员。我并没有受到他们的什么影响,所以我很快地忘记了他们。给了我较大影响的还是另外一些人,倘使没有他们,我也许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我的第一个先生就是我的母亲。我已经说过使我认识“爱”字的是她。在我幼小的时候,她是我的世界的中心。她很完满地体现了一个“爱”字。她使我知道人间的温暖;她使我知道爱与被爱的幸福。她常常用温和的口气,对我解释种种的事情。她教我爱一切的人,不管他们贫或富;她教我帮助那些在困苦中需要扶持的人;她教我同情那些境遇不好的婢仆,怜恤他们,不要把自己看得比他们高,动辄将他们打骂。母亲自己也处过不少的逆境。在大家庭里做媳妇,这苦处是不难想到的《家》里面有一段关于母亲的话,还是从大哥给我的信里摘录下来的:“她又含着眼泪把她嫁到我们家来做媳妇所受的气一一告诉我。……爹以过班知县的身份进京引见去了。她在家里日夜焦急地等着……这时爹在北京因验看被驳,陷居京城。 消息传来,爷爷时常发气,家里的人也不时揶揄。妈心里非常难过。……她每接到爹的信总要流一两天的眼泪。”。但是母亲从不曾在我的眼前淌过泪,或者说过什么悲伤的话。她给我看见的永远是温和的、带着微笑的脸。我在一篇短文里说过:“我们爱夜晚在花园上面天空中照耀的星群,我们爱春天在桃柳枝上鸣叫的小鸟,我们爱那从树梢洒到草地上面的月光,我们爱那使水面现出明亮珠子的太阳。我们爱一只猫,一只小鸟。我们爱一切的人。”这个爱字就是母亲教给我的。
因为受到了爱,认识了爱,才知道把爱分给别人,才想对自己以外的人做一些事情。把我和这个社会联起来的也正是这个爱字,这是我的全性格的根柢。
因为我有这样的母亲,我才能够得到允许(而且有这种习惯)和仆人、轿夫们一起生活。我的第二个先生就是一个轿夫。
轿夫住在马房里,那里从前养过马,后来就专门住人。有三四间窄小的屋子。没有窗,是用竹篱笆隔成的,有一段缝隙,可以透进一点阳光,每间房里只能放一张床,还留一小块地方做过道。轿夫们白天在外面奔跑,晚上回来在破席上摆了烟盘,把身子缩成一堆,挨着鬼火似的灯光慢慢地烧烟泡。起初在马房里抽大烟的轿夫有好几个,后来渐渐地少了。公馆里的轿夫时常更换。新来的年轻人不抽烟,境遇较好的便到烟馆里去,只有那个年老瘦弱的老周还留在马房里。我喜欢这个人,我常常到马房里去,躺在他的烟灯旁边,听他讲种种的故事。他有一段虽是悲痛的却又是丰富的经历。 他知道许多、许多的事情,他也走过不少的地方,接触过不少的人。他的老婆跟一个朋友跑了,他的儿子当兵死在战场了。他孤零零地活着,在这个公馆里他比谁更知道社会,而且受到这个社会不公平的待遇。他活着也只是痛苦地捱日子。但是他并不憎恨社会,他还保持着一个坚定的信仰:忠实地生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火要空心,人要忠心。” 他这“忠心”并不是指奴隶般地服从主人。他的意思是忠实地依照自己的所信而活下去。他的话和我的母亲的话完全两样。他告诉我的都是些连我母亲也不知道的事情。他并不曾拿“爱”字教我。然而他在对我描绘了这个社会的黑暗面,或者叙说了他自己的悲痛的经历以后,就说教似的劝告我:“要好好地做人,对人要真实,不管别人待你怎样,自己总不要走错脚步。自己不要骗人,不要亏待人,不要占别人的便宜……”我一面听他这一类的话,一面看他的黑瘦的脸,陷落的眼睛和破衣服裹住的瘦得见骨的身体,我看见他用力从烟斗里挖出烧过两次的烟灰去拌新的烟膏,我心里一阵难受,但是以后禁不住想是什么力量使他到了这样的境地还说出这种话来!马房里还有一个天井,跨过天井便是轿夫们的饭厅,也就是他们的厨房。那里有两个柴灶。 他们做饭的时候,我常常跑去帮忙他们烧火。我坐在灶前一块石头上,不停地把干草或者柴放进灶孔里去。我起初不会烧火,看看要把火弄灭了,老周便把我拉开,他用火钳在灶孔里弄几下,火就熊熊地燃了起来。他放下火钳得意地对我说:“你记住,火要空心,人要忠心。”的确,我到今天还记得这样的话。
我从这个先生那里略略知道了一点社会情况。他使我知道在家庭以外还有所谓社会,而且他还传给我他那种生活态度。日子一天天像流星似的过去。我渐渐地长大起来。我的脚终于跨出了家庭的门限。我认识了一些朋友,我也有了新的经历,在这些朋友中间我找到了我的第三个先生。
我在一篇题作《家庭的环境》的回忆里,曾经提到对于我的智力的最初发展有帮助的两个人,那就是我的大哥和一个表哥。我跟表哥学过三年的英文;大哥买了不少的新书报,使我能够贪婪地读它们。但是我现在不把他们列在我的先生里面,因为我在这里说的是那些在生活态度上(不是知识上)给了我很大的影响的人。
在《我的幼年》里,我叙说过我怎样认识那些青年朋友。这位先生就是那些人中间的一个。他是《半月》的一个编辑,我们举行会议时总有他在场;我们每天晚上在商场楼上半月报社办事的时候,他又是最热心的一个。他还是我在外国语专门学校的同学,班次比我高。我刚进去不久,他就中途辍了学。他辍学的原因是要到裁缝店去当学徒。他的家境虽不宽裕,可是还有钱供他读书。但是他认为“不劳动者不得食”,说“劳动是神圣的事”他很喜欢当时一个流行的标语:“人的道德为劳动与互助:惟劳动乃能生活;惟互助乃能进化。”。 他为了使他的言行一致,毅然脱离了学生生活,真的跑到一家裁缝店规规矩矩地行了拜师礼,订了当徒弟的契约。每天他坐在裁缝铺里勤苦地学着做衣服,傍晚下工后才到报社来服务。他是一个近视眼,又是初学手艺,所以每晚他到报社来的时候,手指上密密麻麻地满是针眼。他自己倒高兴,毫不在乎地带着笑容向我们叙述他这一天的有趣的经历。我们不由得暗暗地佩服他。他不但这样,同时还实行素食。我们并不赞成他的这种苦行,但是他实行的毅力和刻苦的精神却使我们齐声赞美。
他还做过一件使我们十分感动的事,我曾把它写进了我的小说《家》。事情是这样的:他是《半月》的四个创办人之一,他担负大部分的经费。刊物每期销一千册,收回的钱很少。同时我们又另外筹钱刊印别的小册子,他也得捐一笔钱。这两笔款子都是应当按期缴纳不能拖延的。他家里是姐姐管家,不许他“乱用”钱。他找不到钱就只好拿衣服去押当,或是当棉袍,或是当皮袍。他怕他姐姐知道这件事,他出去时总是把拿去当的衣服穿在身上,走进了当铺以后才脱下来。当了钱就拿去缴月捐。他常常这样办,所以他闹过热天穿棉袍的笑话,也有过冬天穿夹袍的事情。
朋友,我把我的三个先生都简略地告诉你了。你现在大概可以明白是些什么人把我教育到现在这个样子的罢。我自己相当高兴,我毕竟告诉了你一些事情,这封信不算是白白地写了。 1936年9月<ref>[https://www.vrrw.net 作品人物网]</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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