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4
次編輯
變更
陈名夏
,無編輯摘要
{{明清人物信息框
| 姓名 = 陳 陈 名夏
| 原名 =
| 圖 图 片名 稱称= | 圖 图 片大小 = 240px| 圖 图 片 說 说 明 = | 最高 職務 职务 = 大明翰林院 編 编 修兼 戶 户 兵 兩 两 科都 給 给 事中<br>大 順 顺 弘文院 編 编 修<br>大清 內 内 翰林祕 書 书 院大 學 学 士兼署吏部尚 書书| 國 国 家 =
| 爵位 =
| 籍 貫 贯 = [[南直 隸隶]][[溧 陽縣阳县]](今[[江 蘇 苏 省]][[溧 陽 阳 市]])| 族裔 = 漢 汉 族
| 旗籍 =
| 字 號 号 = 字百史| 諡 號 号 = | 出生日期 = 生年不 詳详| 出生地 點 点 = [[南直 隸隶]][[溧 陽縣阳县]]| 逝世日期 = 清[[ 順 顺 治]]十一年(1654年)| 逝世地 點 点 = [[京 師师]]
| 墓葬 =
| 配偶 =
| 親屬 亲属 =
| 出身 =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 進 进 士及第| 經歷 经历 = | 著 着 作 =
}}
''' 陳 陈 名夏'''({{bd|?||1654年||Chen}}),字'''百史'''、伯史<ref>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6364 號号</ref>,室名石 雲 云 居, 號 号 石 雲 云 居士,[[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江南省|江南]][[溧 陽縣阳县]](今属[[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明崇 禎 祯 癸未科探花, 東 东 林 黨 党 人,官[[翰林院]][[ 編 编 修]]兼都 給 给 事中。[[李自成]]破京 師 师 ,授 職 职 弘文院 編 编 修。 隨 随 即降清,官至秘 書 书 院[[大 學 学 士]]。[[ 順 顺 治]]中捲入[[南北 黨爭党争]],得罪[[ 寧 宁 完我]],以反 對对[[薙髮令]]之名 處絞 处绞 。《[[清史稿]]》有 傳 传。 崇祯十六年,考中廷试第三名([[探花]]),授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顺治二年,归顺清廷,以王文奎推荐,恢复原官,旋擢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累官秘书院大学士。以徇私植党,滥用匪人。 顺治十一年,以[[多尔衮]]追论谋逆,为宁完我所弹劾,与刘正宗共证名夏揽权市恩欺罔罪,被劾论死。诗文有名于时,著有[[《石云居集》]]十五卷,诗集七卷 。
==生平==
===鼎甲入仕===
=== 歸 归 附大 順顺===[[北京]]城破前十天,陈名夏建议召集[[山东]]义勇救援[[京师]]。京城陷落之日,上吊自杀未果。王姓[[山西]][[秀才]]力 薦 荐 名夏加入[[大 順 顺 (政 權权)|大顺]]政权,入弘文院(翰林院)。[[弘光帝|福王]] 時 时 ,因降[[李自成]]定入 從賊案 从贼桉 。<ref>《清史稿·卷245》:降李自成。福王 時 时 ,入 從賊案 从贼桉 。</ref>
===剃 髮 发 降清=== 滿 满 清入 關後 关后 , 經经[[保定]][[巡 撫抚]][[王文奎]]推 薦歸 荐归 降, 復 复 原官。 順 顺 治二年(1645年),超擢[[吏部]][[侍郎]]。<ref>《清史稿·卷245》: 順 顺 治二年, 詣 诣 大名降。以保定巡 撫 抚 王文奎 薦 荐 , 復 复 原官。</ref>曾拜 謁 谒 睿 親 亲 王[[多 爾袞尔衮]] 勸進 劝进 ,被多 爾袞 尔衮 拒 絕 绝 ,旋即破格升任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 讀學 读学 士。<ref>《清史稿·卷245》:入 謁 谒 睿 親 亲 王, 請 请 正大位。王曰:「本朝自有家法,非 爾 尔 所知也。」旋超擢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 讀學 读学 士。</ref>
===遭劾去官===
=== 復職黨爭复职党争=== 順 顺 治十年(1653年), 復 复 授秘 書 书 院大 學 学 士。[[吏部尚 書书]] 職務 职务 空缺,侍郎[[ 孫 孙 承 澤泽]]建 議 议 名夏兼 攝 摄 , 順 顺 治帝斥 責 责 上承 澤 泽 以侍郎 薦舉 荐举 大 學 学 士不合 體 体 制。次日,仍命名夏署吏部尚 書 书 。<ref>《清史稿·卷245》:十年, 復 复 授秘 書 书 院大 學 学 士。吏部尚 書員 书员 缺,侍郎 孫 孙 承 澤請 泽请 以名夏兼 攝 摄 ,上 責 责 承 澤 泽 以侍郎 舉 举 大 學 学 士,非 體 体 。翌日,命名夏署吏部尚 書 书 。上 時 时 幸 內 内 院,恆 諭諸 谕诸 臣:「 滿 满 、 漢 汉 一 體 体 ,毋互 結黨與 结党与 。」名夏或 強辭 强辞 以 對 对 ,上戒之曰:「 爾 尔 勿怙 過 过 ,自 貽 贻 伊戚。」</ref>
=== 獲 获 罪身死===[[ 寧 宁 完我]]对陈名夏一直心怀妒忌。他与前明阉党冯铨等人联手,不停在顺治帝面前攻击陈名夏。冯铨就对顺治帝讲:“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北人短于文而行可嘉。”此后,顺治帝对陈名夏疑虑加重。而陈名夏选人荐官时多用“南人”,双方结下的仇怨步步加深。
一日,陈名夏与宁完我二人在朝中议事,言及当时南明永历政权在广西、四川、湖南等地攻势大盛、清军节节败退的时局,陈名夏说:“如要天下太平,只依我两件事就可——一是留起头发,二是恢复明朝衣冠,天下就可太平!”对陈名夏的这种言语,宁完我添油加醋对顺治帝说:“陈名夏居心叵测,痛恨我大清剃发之举,鄙陋我大清衣冠,蛊惑人心,号召南党,私通东林,实是布局行私,藏祸倡乱!他之所倡留发变服,实是变清为明,弱化我大清!”
为了加深顺治帝的恶感,宁完我列举了陈名夏种种“罪行”,包括陈氏父子在江南私占公产,横行不法,甚至敢“鞭打满洲”,让满人“破面流血”,等等。最终,宁完我给陈名夏的 案 桉 子定性:“怀奸结党,阴谋潜移,祸关宗社”。
顺治帝立命三院、九卿会审。次日三月初二中午, 順 顺 治帝亲自讯问,侍臣当众宣读 寧 宁 完我的劾奏,不等侍臣读 畢 毕 ,名夏极力辩白。帝大怒:“即使要辩解,为何不等宣读完毕?”命 陳 陈 名夏跪着与 寧 宁 完我对质。三月初三刑科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替名夏 緩頰 缓颊 , 雙 双 方 爭執 争执 不下。 劉餘謨 刘馀谟 喋喋不休,帝 為 为 之大怒,下令 將 将 其革 職 职 , 審訊繼續進 审讯继续进 行。陈名夏对别的指斥概不承认,只承认自己讲过“留发复衣冠”。经大臣会审推定,至十一日陈名夏被转押吏部,吏部主 張 张 陈名夏 論斬 论斩 。十二日,顺治帝特旨开恩,改为绞刑。<ref>《清史稿·卷245》:十一年,大 學 学 士 寧 宁 完我劾之,略言:「名夏 屢 屡 蒙赦宥,尚 復 复 包藏 禍 祸 心。 嘗謂 尝谓 臣曰:『留髮 復 复 衣冠,天下即太平。』其情叵 測 测 。名夏子掖臣,居 鄉 乡 暴 惡 恶 ,士民怨恨。移居江 寧 宁 ,占入官 園 园 宅, 關 关 通 納賄 纳贿 ,名夏明知故 縱 纵 。名夏署吏部尚 書 书 ,破格擢其私交 趙 赵 延先, 給 给 事中郭一 鶚 鹗 疏及之,名夏欲加罪,以 劉 刘 正宗不平而止。浙江道 員 员 史儒 綱為 纲为 名夏姻家,坐事 奪 夺 官逮 問 问 ,名夏必欲 為 为 之 復 复 官。 給 给 事中魏象 樞與 枢与 名夏姻家,有 連 连 坐事, 應 应 左 遷 迁 , 僅 仅 票 罰 罚 俸。 護黨 护党 市恩, 於 于 此可 見 见 。臣等 職 职 掌票 擬 拟 ,一字 輕 轻 重, 關 关 係公私;立簿注姓,以防推 諉 诿 。名夏私自 塗 涂 抹一百十四字。上命 誥誡 诰诫 科道官 結黨 结党 ,名夏擅加抹改,其欺罔 類 类 是。 請 请 敕大臣鞫 實 实 ,法 斷 断 施行。」疏下廷臣 會 会 鞫,名夏辨 諸 诸 款皆 虛 虚 ,惟「留髮 復 复 衣冠」, 實 实 有其 語 语 。完我 與 与 正宗共 證 证 名夏 諸 诸 罪 狀 状 皆 實 实 , 讞 谳 成, 論斬 论斩 ,上命改 絞 绞 。掖臣逮治,杖戍。</ref> 臨 临 死前向门客柳生说:“我色竟不动也。”<ref>谈迁《北游录》</ref>顺治得知其伏法 後 后 ,“悯恻为之堕泪”<ref>《清世祖实录》,卷98,顺治十三年丙子条</ref>。
==身 後后== 陳 陈 名夏死 後 后 ,是年冬天 順 顺 治帝游[[南海子]]时,曾向[[冯铨]] 稱 称 美 陳 陈 名夏,说:“ 陳 陈 名夏多读书,问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见书能举其名。”冯铨 則 则 回答:“ 陳 陈 名夏于举业似所长。余亦易见。”<ref>谈迁《北游录》</ref>[[谈迁]]说他“性锐”,然“肮脏”,好为名高。 著 着 有《石 雲 云 居士文集》十五卷。
邸报飞来万事空,春天栗栗起霜风。<br>
谁与招魂归濑上,我方囚首在山东。<br>
交情史笔难相掩,遗恨河梁录别中。<br>
==注 釋释==
{{Reflist|2}}
== 參 参 考 書 书 目==
*《清世祖实录》
* (民 國 国 )[[柯劭忞]]、[[ 趙爾 赵尔 巽]]等,《清史稿》
== 參見参见==*[[南北 黨爭党争]]
==外部 連結连结==*[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16471010:mctauac:TM%3D%B3%AF%A6W%AEL 陳 陈 名夏] 中研院史 語 语 所
{{-}}
{{start box}}
{{s-off}}
{{succession box| 職務 职务 首 創创|[[高尔俨]]|[[清朝吏部尚书列表#吏部汉尚书|清·吏部 漢 汉 尚 書书]]|<small>[[顺治]]五年七月丁丑-顺治八年七月己亥<br>(1648年9月1日-1651年10月1日)</small>}}
{{end box}}
[[Category:明朝探花]]
[[Category:明朝翰林院编修]]
[[Category:明朝都 給 给 事中]][[Category:大 順 顺 政 權 权 官 員员]][[Category:清朝翰林院侍 讀學 读学 士]]
[[Category:清朝吏部侍郎]]
[[Category:清朝吏部尚 書书]][[Category:清朝大 學 学 士]][[Category:清朝太子三 師师]]
[[Category:清朝三孤]]
[[Category:清朝被 處決 处决 者]][[Category:溧 陽 阳 人]][[Category: 陳 陈 姓|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