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28
次編輯
變更
林仙保
,→家庭
==家庭==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林仙保與正室[[吳春金]]育有三子一女,其中長子為[[林靈 穀谷]]、女兒為[[林珂萍]]。2006年3月,[[林靈谷]]利用異母弟[[林益世]]名號,聲稱有辦法取得公共工程的外勞配額,使得[[許智堯]]投資八百萬元。但[[林靈谷]]卻將工程轉賣他人,將公款匯入親友帳戶,涉嫌掏空公司。林益世對此事曾表示與異母兄長[[林靈谷]]已經逾十年沒見過面,不知道名號遭其冒用。</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林仙保]]二房為[[沈若蘭]],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兒子為[[林益世]]、女兒為[[林憶珊]]。當林仙保決定淡出政壇,交棒之際,嫡長子[[林靈谷]]與庶子林益世之間曾有嫡庶的接棒之爭,最後,林益世挾牙醫系畢業光環、臺灣社會對牙醫形象認同,取代學歷略遜一籌的嫡長子,接下棒子,也開啟順遂的政治路。但沈本人行事作風,也曾帶給林家社會觀感上的負面影響,如[[光黎工程公司]]特權超貸案。在其子林益世因貪瀆被羈押後,沈主動到案,經過約談,特偵組以涉嫌藏匿貪汙所得、洗錢及隱匿刑事證據等三項罪名,將其改列被告,沈若蘭母子遂成為林益世貪瀆案爆發後,最早被列為犯罪嫌疑人的林家人。而隨後[[林仙保]]媳,林益世妻[[彭愛佳]],接著亦被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藏匿貪汙罪所得財物」、洗錢防制法「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及刑法「隱匿刑事證據」3項罪名由證人改列被告,林氏二房至今計有三人淪為被告。</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