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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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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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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中華民國歷史]]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曾多次調整,計設衛生勤務部、衛生部(二次)、內政部衛生署(三次)、內政部衛生司(二次)、行政院衛生署(三次)。</p><ul style="line-height:30px36px; margin-left:020px; list-style:none"><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最後在2013年7月,正式以原行政院衛生署為基礎,整合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兩大[[社會]][[民生]]事務,設置「衛生福利部」。</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28年4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成立衛生司。11月,升格為衛生部。</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35年4月,衛生部併入[[內政部]],成為內政部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36年11月,升格為行政院直屬機關,成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38年4月,再次改組為內政部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40年4月,再次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47年5月,[[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衛生署再次改組為衛生部。</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49年5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8月,再縮編成為內政部衛生司。</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71年3月17日,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95年元旦,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即將實施,中央健康保險局(今[[中央健康保險署]])成立。</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1999年7月1日,因應[[精省]]措施,[[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改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原衛生處所轄的36家省立醫院及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亦改為衛生署附屬機關。</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01年7月12日,整合保健處、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及婦幼衛生研究所,成立國民健康局(今[[國民健康署]]);重建[[結核病]]防治體系,原「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胸腔病院]]」。</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04年7月,醫政處更名為醫事處(今醫事司),中部辦公室改組為醫院管理委員會(今[[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增設護理及健康照護處(今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國際合作處(今國際合作組)。</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0年元旦,食品藥物管理局(今[[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後,原食品衛生處、藥政處改編入該局下的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3年5月31日,依照[[政府組織再造]]規劃,[[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和相關組織法,並於同年6月19日公告施行。7月23日,改組升格為衛生福利部,成為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第二個新組成的部,本部仍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原[[內政部社會司]]的社福業務移置衛生福利部成立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保護服務司、社會保險司,內政部兒童局與教育部的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亦改隸衛生福利部,分別改制為[[社會及家庭署]]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2月30日,位於[[臺北車站]]3樓的統計處、全民健康保險會、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護理及健康照護司以及位於本部3樓的社會保險司,先行搬至衛生福利大樓([[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4年6月3日,衛生福利部位於塔城街辦公區、大坪林辦公區、雙城街辦公區的部本部機關(除護健司、醫管會及衛福人訓中心另於[[臺灣中部]]設有辦公區或本部)均搬至衛生福利大樓。</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7年4月12日,成立少子化辦公室,目標將目前的生育率1.1人提升至1.6~2.1人。</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7年11月24日,啟用[[1966長照服務專線]]。</li><li><b style="margin-rightposition:20pxoutside;"></b>2020年1月20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疾管署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防範肺炎疫情。</li></ul>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最後在2013年7月,正式以原行政院衛生署為基礎,整合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兩大[[社會]][[民生]]事務,設置「衛生福利部」。</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28年4月</b>1928年4月 ,[[國民政府內政部]]成立衛生司。11月,升格為衛生部。</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35年4月</b>1935年4月 ,衛生部併入[[內政部]],成為內政部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36年11月</b>1936年11月 ,升格為行政院直屬機關,成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38年4月</b>1938年4月 ,再次改組為內政部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40年4月</b>1940年4月 ,再次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47年5月</b>1947年5月 ,[[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衛生署再次改組為衛生部。</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49年5月</b>1949年5月 ,改為內政部衛生署。8月,再縮編成為內政部衛生司。</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71年3月17日</b>1971年3月17日 ,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95年元旦</b>1995年元旦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即將實施,中央健康保險局(今[[中央健康保險署]])成立。</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1999年7月1日</b>1999年7月1日 ,因應[[精省]]措施,[[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改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原衛生處所轄的36家省立醫院及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亦改為衛生署附屬機關。</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margin-left:5px;">2001年7月12日</b>2001年7月12日 ,整合保健處、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及婦幼衛生研究所,成立國民健康局(今[[國民健康署]]);重建[[結核病]]防治體系,原「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胸腔病院]]」。</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04年7月</b>2004年7月 ,醫政處更名為醫事處(今醫事司),中部辦公室改組為醫院管理委員會(今[[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增設護理及健康照護處(今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國際合作處(今國際合作組)。</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0年元旦</b>2010年元旦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後,原食品衛生處、藥政處改編入該局下的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3年5月31日</b>2013年5月31日 ,依照[[政府組織再造]]規劃,[[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和相關組織法,並於同年6月19日公告施行。7月23日,改組升格為衛生福利部,成為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第二個新組成的部,本部仍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原[[內政部社會司]]的社福業務移置衛生福利部成立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保護服務司、社會保險司,內政部兒童局與教育部的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亦改隸衛生福利部,分別改制為[[社會及家庭署]]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2月30日,位於[[臺北車站]]3樓的統計處、全民健康保險會、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護理及健康照護司以及位於本部3樓的社會保險司,先行搬至衛生福利大樓([[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6月3日</b>2014年6月3日 ,衛生福利部位於塔城街辦公區、大坪林辦公區、雙城街辦公區的部本部機關(除護健司、醫管會及衛福人訓中心另於[[臺灣中部]]設有辦公區或本部)均搬至衛生福利大樓。</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7年4月12日</b>2017年4月12日 ,成立少子化辦公室,目標將目前的生育率1.1人提升至1.6~2.1人。</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7年11月24日</b>2017年11月24日 ,啟用[[1966長照服務專線]]。</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20年1月20日</b>2020年1月20日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疾管署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防範肺炎疫情。</li><ul class="gallery mw-gallery-traditional"><li class="gallerybox" style="width: 155px"></li><li class="gallerybox" style="width: 155px"></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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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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