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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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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葛義才 ]] (1928年1月9日-2016年6月25日)[[浙江省]][[東陽縣]]人。[[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中國國民黨]]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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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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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葛義才 ]] 生在 [[ 浙江省 ]][[ 東陽縣 ]] 一個農村富裕家庭,和父親兩代均為單傳。家中有田地、房舍,父親是農民,後來從事[[金華火腿]]買賣([[金華火腿]]產自東陽縣)。葛義才自幼在家鄉小學讀書,該小學只有初小,沒有高小。其父不捨得葛義才到城裡去念高小,故出資在家鄉興辦了一所小學,其父自兼校長,聘請優秀教師來校任教,讓兒子葛義才在該小學念高小。葛義才高小畢業後,考入縣立東陽中學。念初中一年級時,[[抗日戰爭]]中日軍進攻東陽縣,該校遷往後方,後來在山區複校。葛義才先後自縣立東陽中學初、高級部畢業。</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民國37年(1948年),葛義才自東陽中學畢業,原本準備報考[[杭州]]、 [[上海]]一帶的大學。但到上海時,大學招生時間已過,他想到堂伯父[[葛之覃]]正在臺灣任職,便到臺灣投奔。堂伯父[[葛之覃]]在臺灣先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後又任[[臺灣高等法院]]院長。葛義才因到臺灣的時間關係,未能當即入大學學習,乃希望堂伯父幫其在法院謀事。依照「邊遠省條例」的規定,有高中畢業學歷者即有資格在法院任書記官,葛義才本想讓堂伯父任命自己為書記官,但堂伯父為避嫌,未安排其入法院,轉而介紹他到新竹山林管理所(臺灣林務局下轄單位)工作。</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因為堂伯父是法官,故葛義才對法律工作產生興趣,決定以法律系為第一志願。他報名參加了[[中興法商學院]]、[[國立臺灣大學]]的入學考試,皆獲錄取,其中前者是會計系,後者是法律系,他乃決定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大二時,他開始兼任家教。在校期間,法律系主任是[[梅仲協]],法學院院長先是[[薩孟武]], 後來是[[戴炎輝]]。他上過[[梅仲協]]、[[劉鴻漸]]、[[林紀東]]、[[蔡章麟]]等老師的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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