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王和雄

增加 565 位元組, 2 年前
無編輯摘要
</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1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王和雄]] 生於 (1941年9月2日-),[[臺灣省]][[臺南縣]]新市人,[[法律]]學者,專長[[行政法]]、[[國家賠償法]],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p>
</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年幼時家貧。1959年畢業於[[省立臺南一中]],考入[[省立臺南師範學校]]一年制普師科,畢業後三年期間任教於[[臺南市]]土城國小、安順國小。1963年考入[[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二年級轉系至法律學系,三年級時通過[[書記官]]國家檢定考試。1967年畢業為法律學士,應屆參加全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隨後[[當兵]]入伍。1968年退伍,考入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第一屆。1970年[[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第九期結業,1974年取得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81年赴[[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從事公法學研究半年,1992年獲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學位。</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自1970年歷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推事、推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檢察官;法務部參事、主任秘書、兼司法官訓練所訓導專員、教務組組長、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期間,主持草擬《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赴[[美國]]、[[日本]]考察國賠實務運作情形,1988年負責草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草案》。1994年起擔任司法院第六屆及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共計13年。長年任教於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現任[[東吳大學]]兼任副教授、[[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研究所兼任副教授。<ref name="司法院大法官 ">{{cite news|title=司法院大法官 |publisher=《[[司法院大法官 ]]》|url=https://210.69.124.205/constitutionalcourt/p01_04.asp|date= }}</ref><ref name="中華民國法務部98年宜花東地區司法與人文關懷講座演講內容 ">{{cite news|title=中華民國法務部98年宜花東地區司法與人文關懷講座演講內容 |publisher=《[[中華民國法務部98年宜花東地區司法與人文關懷講座演講內容 ]]》|url=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153911&ctNode=27465&mp=001|date= }}</ref></p>
</div>
34,62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