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民國廿六年(1937年),景佐綱入[[四川]]。民國卅一年(1942年),在[[監察院]]任職。民國卅七年6月17日(1948年6月17日),出任[[松江省]]政府委員。民國卅七年(1948年),開始疏散,監察院先後被遷往[[廣州]]、[[成都]],始終由景佐綱負實,人員文卷均無遺失。民國卅八年(1949年)12月,抵達[[臺灣]],立即將中斷月餘的監察院恢復。民國四十三年(1954年)9月至民國四十七年(1958年)9月,任[[考試院]]秘書長,任內推進「職位分類」及「[[公保]]」均有成果。民國四十七年(1958年),任[[司法院第二屆大法官]]。民國五十六年(1967年),連任第三屆。民國六十五年(1976年)任滿,改任[[總統府國策顧問]]。
</p>
</div>
==簡介==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景佐綱生在民前十七年(1895年)。民國五年(1916年),入北京法政專門學校法律科,民國九年(1920年)畢業。民國十二年(1923年),因反對曹錕賄選而回奉天。民國十三年(1924年),派到籌備東三省交通委員會任職,旋調奉天省財政廳,創辦紙捲煙特稅,當時東北紙捲煙均為日商、英商獨佔,從不納稅,且反對徵稅,景佐綱與日本領事、英國領事爭辯,以百分之二十的稅率議定。</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32年冬,景佐綱任宣化縣縣長,時值長城抗戰,駐軍數萬,景佐綱每日忙於糧食供應。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事變,景佐綱潛行離去。察哈爾省政恢復,景佐綱回任懷來縣縣長,旋調懷安縣縣長。懷安縣與鄰縣陽原縣僅隔一威寧大山,往返須繞山西省天鎮縣行二百里,景佐綱乃決心開闢一條單行汽車路,籌措經費修通10公里,乃收費以償借墊的款項。景佐綱亦因此而積勞病倒,辭職到北平養病。</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民國廿六年(1937年),景佐綱入四川。民國卅一年(1942年),任職監察院。1948年6月17日,出任松江省政府委員。民國卅七年(1948年)開始疏散,監察院先後遷往廣州、成都,始終由景佐綱負實,人員文卷均無遺失。1949年12月抵達臺灣,立即將中斷月餘的“監察院”恢復。1954年9月至1958年9月,任“考試院”秘書長,任內推進“職位分類”及“公保”均有成果。1958年,任“司法院”第二屆大法官。1967年,連任第三屆。1976年任滿,改任“臺灣當局領導人幕僚機構”國策顧問。</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