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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洪月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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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蘇洪月嬌]](生1931年4月15日-2004年8月30日歿),[[日治臺灣]][[臺南州]][[北港郡]]北港街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擔任民意代表長達三十三年,是臺灣[[黨外民主運動]]先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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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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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蘇洪月嬌]]女士,[[雲林縣]][[北港鎮]]人,童年家境富裕,1943年公學校畢業後考入台南州立高等女學校(即今嘉義女中),[[蘇洪月嬌]]功課與運動都很出色,思想新穎可謂台灣新時代進步女性的模樣,成年後經媒妁之言嫁于[[蘇東啟]],而放棄學醫志向,婚後生養二子四女,1958年出任鎮民代表,[[蘇東啟]]則擔任雲林縣議員,家中訪客不斷,平日高談闊論的都是天下事。</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61年9月19日凌晨睡夢中夫妻二人突遭警總秘密逮捕,蘇東啟被控「陰謀叛亂、推翻政府」判處唯一死刑,[[蘇洪月嬌]]被依「知情不報」帶著么兒[[蘇治原]]亦入獄二年,出獄後母兼父職獨力扛起家計,幾乎當時能做的業務推銷她都做,不斷舉家搬遷,並跑遍台北大街小巷挨家挨戶敲門賣車,堅忍熬過冷暖世情、咬牙苦撐,佇立在台灣戒嚴的時期中。</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76年[[蘇東啟]]服滿減刑15年,終身褫奪公權出獄後,[[蘇洪月嬌]]以政治受難者及受難者眷屬雙重身分,勇敢接續夫志,親披戰袍,投入1977年第6屆省議員選舉,全力訴諸人民大審判,來控訴國民黨貪贓枉法不公不義的醜行,自此蘇洪月嬌展開了燦爛奪目的政治精彩版圖,並為女性參政留下膾炙人口令人懷念的楷模。</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蘇洪月嬌]]歷經北港鎮民代表、雲林縣議員(1964-1973)、省議員(1977-1994)、國策顧問(無給職)等長達33 年代議士生涯,其中得以連任四屆省議員,不僅因為蘇東啟的緣故,更重要的是,她本諸「民主的光芒,大家的勝利」,認為自由、民主是人民基本權利,不分族群認同台灣共同為維護國家的生存而努力,蘇洪月嬌問政堅持使用母語,製成錄音(影)帶發放,鼓勵百姓用自己親切的語言共同參與議會質詢,同時樂意讓百姓檢視蘇洪月嬌在議壇上發言的內容,她為百姓的苦難積極爭取,將百姓陳情的案件親自傾聽逐一錄案,來龍去脈逕自回覆,百姓已向他人請託卻無法解決的疑難雜症轉而登門向她請託時,她亦來者不拒多能順利解決,不論是赤腳人或穿鞋人,服務處永遠白天晝夜24小時熱情服務,而議會的質詢資料不假他人親自準備,經常忙碌到三更半夜才眠。</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蘇洪月嬌問政犀利直問直答,不容許被質詢者有模糊焦點的回話,以「寧鳴而死,不默而生」的精神,以不苟且應付的質詢態度積極追縱提案,甚至不認同用刪除機關預算去要脅或威逼官員達到目的,因此受到諸多政府官員的尊敬與肯定,而樂意在她卸下公職後,仍然協助她繼續為民服務所衍託的處理案件,鄉里間並以聞聲救苦救難「媽祖婆」稱之,縱觀蘇洪月嬌的問政,能針對全國性議題提出建言,其關注的建議層面十分廣泛,而守護人權與照顧弱勢族群及鄉土關懷是其主要訴求;同時,亦不忘為雲林地方發展竭盡一份心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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