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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蘅
,'''陳長蘅'''({{bd|1888年||1987年|}})字'''伯修''',号'''建公'''。[[四川]][[荣昌]](今属[[重庆市]])人。中国人口学家。<ref name=sht>[http://www.shtong.gov.cn/newsite/node2/node2245/node74288/node74304/node74318/userobject1ai89308.html 陈长蘅(1888~1987),上海通,于2013-06-08查阅]</ref>
==生平==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陳長蘅考入四川游学预备学堂英文班。[[宣统]]三年(1911年)赴[[美国]]留学。起初,入[[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工学院化工系学习,1912年转入[[哈佛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民国5年(1916年)获得学士学位。同年回国,担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民国7年(1918年)4月,兼任北京盐务稽核总所翻译。此后,改任[[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民国13年(1924年),任南京军需学校教官,1926年,出任[[南京]][[國立中央大學 (南京)|中央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民国17年(1928年),参加[[中国经济学社]],任常务理事。<ref name=sht/>
1930年代,陈长蘅参加[[中国统计学社]],并且历任[[重庆]]朝阳法学院经济系教授兼系主任、[[浙江]][[英士大学]]财政学教授。其间,民国21年(1932年)到[[日本]]参加国际统计学社年会。1928年11月至1935年,陈长蘅历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一、二、三、四届立法委员。1938年秋,经陳長蘅介绍,将[[重庆]][[曾家岩]]五十号租给[[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八路军重庆办事处]]。
1942年,任国民政府[[考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民国36年(1947年)初,赴[[英国]][[伦敦]]参加“非宗主国立法会议”。1947年4月,到[[日内瓦]]出席[[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召开的“国际贸易宪章起草会议和相互减低关税税则的多边会议”。<ref name=sht/><ref name=dyc>[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86369/87105/87211/5969647.html 致陈长蘅、赵佩珊(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邓颖超书信选集,人民网,于2013-06-08查阅]</ref>
1949年,任[[浙江]][[金华]]新成初级中学校长。1956年,任[[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1961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1980年,任上海市人口学会顾问。1987年,陈长蘅在上海逝世。<ref name=sht/>
==贡献==
自从1916年回国之后,陈长蘅长期研究中国的人口问题,先后著有《中国人口论》(1918年)、《进化之真相》(1919年)、《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等等。其中,《中国人口论》是首部采用统计图表及比较研究方法研究中国人口问题的专著。<ref name=sht/>
陈长蘅认为,经济问题迟早会演变为人口问题,并提议采用较欧美各国更健全及彻底的、主要内容为节育及优生的“生育革命”。陈长蘅主张由国家干预以节制生育,推广“自然节育法”,不赞成“非自然节育法”(即新[[马尔萨斯人口论|马尔萨斯主义]]节育法)。他还提出了“适度人口论”。<ref name=sht/>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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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陳長蘅考入四川游学预备学堂英文班。[[宣统]]三年(1911年)赴[[美国]]留学。起初,入[[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工学院化工系学习,1912年转入[[哈佛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民国5年(1916年)获得学士学位。同年回国,担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民国7年(1918年)4月,兼任北京盐务稽核总所翻译。此后,改任[[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民国13年(1924年),任南京军需学校教官,1926年,出任[[南京]][[國立中央大學 (南京)|中央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民国17年(1928年),参加[[中国经济学社]],任常务理事。<ref name=sht/>
1930年代,陈长蘅参加[[中国统计学社]],并且历任[[重庆]]朝阳法学院经济系教授兼系主任、[[浙江]][[英士大学]]财政学教授。其间,民国21年(1932年)到[[日本]]参加国际统计学社年会。1928年11月至1935年,陈长蘅历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一、二、三、四届立法委员。1938年秋,经陳長蘅介绍,将[[重庆]][[曾家岩]]五十号租给[[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八路军重庆办事处]]。
1942年,任国民政府[[考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民国36年(1947年)初,赴[[英国]][[伦敦]]参加“非宗主国立法会议”。1947年4月,到[[日内瓦]]出席[[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召开的“国际贸易宪章起草会议和相互减低关税税则的多边会议”。<ref name=sht/><ref name=dyc>[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86369/87105/87211/5969647.html 致陈长蘅、赵佩珊(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邓颖超书信选集,人民网,于2013-06-08查阅]</ref>
1949年,任[[浙江]][[金华]]新成初级中学校长。1956年,任[[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1961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1980年,任上海市人口学会顾问。1987年,陈长蘅在上海逝世。<ref name=sht/>
==贡献==
自从1916年回国之后,陈长蘅长期研究中国的人口问题,先后著有《中国人口论》(1918年)、《进化之真相》(1919年)、《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等等。其中,《中国人口论》是首部采用统计图表及比较研究方法研究中国人口问题的专著。<ref name=sht/>
陈长蘅认为,经济问题迟早会演变为人口问题,并提议采用较欧美各国更健全及彻底的、主要内容为节育及优生的“生育革命”。陈长蘅主张由国家干预以节制生育,推广“自然节育法”,不赞成“非自然节育法”(即新[[马尔萨斯人口论|马尔萨斯主义]]节育法)。他还提出了“适度人口论”。<ref name=sht/>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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