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1,088
次編輯
變更
创建页面,内容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始建于1987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始建于1987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系原法学院和社科部于2008年12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下设法学系、社会工作系(筹)、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学院拥有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机构设置==
学院设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学院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等机构。
==师资力量==
截止至2011年,学院共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5人,讲师12人,管理人员7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20人, 40%以上的教师曾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或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其中既有国内外知名的法学专家,又有一批学识渊博的中青年学者, 既有留学海外归来的学者,又有司法实践经验深厚的专家。该院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尤其是在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应用型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为培养实务型和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专业建设==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民商法学,尤其是商法学建设在国内起步较早,具有一定的[[传统]]优势,早在1993年就在[[中国]]国内首先招收本科商法专业。全国法学专业统一调整合并后,学院本科法学专业的建设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本科法学专业是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同时是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学院自1995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2008年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办学特色上,确立了本科阶段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研究生阶段培养应用研究型高级法律人才的目标模式。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
==机构设置==
学院设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学院办公室、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等机构。
==师资力量==
截止至2011年,学院共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35人,讲师12人,管理人员7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20人, 40%以上的教师曾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或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其中既有国内外知名的法学专家,又有一批学识渊博的中青年学者, 既有留学海外归来的学者,又有司法实践经验深厚的专家。该院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尤其是在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应用型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为培养实务型和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奠定了雄厚的师资基础。
==专业建设==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民商法学,尤其是商法学建设在国内起步较早,具有一定的[[传统]]优势,早在1993年就在[[中国]]国内首先招收本科商法专业。全国法学专业统一调整合并后,学院本科法学专业的建设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本科法学专业是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同时是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学院自1995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2008年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办学特色上,确立了本科阶段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国际型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研究生阶段培养应用研究型高级法律人才的目标模式。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