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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塞巴斯蒂安·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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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譯巴赫。
[[ 巴洛克 ]] 時期 [[ 作曲家 ]] 。雖然巴哈在他的同時代人中主要是以一位出類拔萃的大鍵琴家、 [[ 管風琴 ]] 演奏和製作專家而倍受讚佩,時至今日他已被公認為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作曲家,以創作《布蘭登堡協奏曲》(Brandenburg Concertos)、《平均律鋼琴曲集》(The Well-Tempered Clavier)、《B小調彌撒曲》(Mass in B Minor),以及其他大量教堂音樂與器樂傑作而著稱。巴哈出生在音樂史上一個有利時機,得以全面概括前幾代人發展的一些主要風格、形式和民族傳統,集各家之大成,並通過綜合使之更為豐富多采。
約翰‧塞巴斯蒂安‧巴哈是一個著名音樂家家族中的一員,這些音樂家均以家族的成就而自豪。約1735年他繪製了家譜《巴哈音樂家庭起源》(Ursprung der musicalisch-Bachischen Familie),尋根溯源至太曾祖法伊特‧巴哈(Veit Bach);法伊特是一位信奉路德教的麵包師(或磨坊主),16世紀末因受宗教迫害被從匈牙利驅逐到位於德國歷史名區圖林根(Thuringia)的韋希瑪(Wechmar),1619年去世。在那以前,這一地區已住有姓巴哈的人;因此,法伊特之遷居韋希瑪,很可能是回歸故土。他去磨坊時常隨身攜帶西特琴,一邊磨粉,一邊撥弄樂器。約翰‧塞巴斯蒂安說過:「這兩者結合,聲音想必妙不可言!不管怎麼說,他學會了打拍子,這顯然是我們家族出現音樂之始。」
== 生平==   === 早年時期]]===
'''約翰‧塞巴斯蒂安‧巴哈'''於1685年3月21日出生於圖林根之愛森納赫(Eisenach),他是[[約翰‧安布羅西烏斯‧巴哈]](Johann Ambrosius Bach)和[[伊利莎白‧勒默希特]](Elisabeth Lammerhirt)的幼子。安布羅西烏斯是受雇於[[愛森納赫市]] 議會和公爵府的一位絃樂器演奏者。約翰‧塞巴斯蒂安於1692或1693年開始入學,儘管常常缺課,但是成績優良。有關他在這一時期的音樂教育,人們知之不詳。不過,他可能跟父親學了一些絃樂器演奏的基本知識,也肯定曾去喬治教堂做禮拜,約翰‧克裡斯托夫‧巴哈任該堂管風琴師,直至1703年。
他大概是在1702年夏末回到圖林根。此時他已是一位相當不錯的管風琴能手。在呂訥堡的經歷(即使不算厄爾德魯夫那幾年)使他脫離了前一輩祖先的世俗絃樂演奏傳統;從那以後他就主要是——雖然不絕對是——一位鍵盤音樂和宗教音樂的作曲家和演奏家了。接著幾個月的情況是個謎,但至1703年3月4日他已是威瑪公爵約翰‧恩斯特(Johann Ernst)所僱用的一個樂團團員。約翰‧恩斯特是巴哈於1708年開始為之效勞的威廉‧恩斯特(Wilhelm Ernst)的兄弟。這一職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他的眼光可能已經瞄準正在阿恩施塔特(Arnstadt)新教堂安裝的管風琴安裝甫畢,他就協助測試,1703年8月應聘擔任管風琴師,此時他年僅18。阿恩施塔特的文獻暗指他在這以前曾在威瑪任宮廷管風琴師。但此話不足信;不過。若說他偶爾在那裡演奏。是相當可能的。
 [[ === 阿恩斯塔特時期]]===
巴哈在位於圖林根森林北部邊緣的阿恩斯塔特一直逗留到1707年,悉心從事鍵盤音樂,特別是管風琴音樂。在呂訥堡時,他顯然未曾有機會直接瞭解柏格茲特胡德(Dietrich Buxtehude)這位德國北方管風琴樂派最重要倡導人之絢麗壯觀的演奏和作品。1705年10月他獲得一個月的假期,步行至300公里(200哩)外的呂貝克(Lubeck),從而彌補了自己知識上的這一缺陷。這次訪問想必是大有裨益的,因為他遲遲不歸,直到1706年1月中旬左右。2月份,僱主埋怨他不該缺勤,還有些別的事情:為讚美詩曲調所配和聲處理得過於自由,以致會眾無法在他伴奏下詠唱。更有甚者,他沒有創作一首清唱劇。他玩忽職守的真正原因也許是由於暫時沉迷於管風琴,而與當地的歌手和樂器演奏者關係又不好,他們不聽他支配,達不到他的要求。早在1705年夏,他就曾對一位大管演奏者出語衝撞,在街上引起一場不得體的混戰。他對僱主的這些責難,答覆並不能令人滿意,甚至不是與人為善的。他之所以未被立即解雇,想必是因為他的僱主們也像他自己一樣意識到他的傑出才華,不願失去他。
可以確定的是這一時期的作品為數不多,包括《兄弟離別隨想曲》(Capriccio sopra lalontananza del suo fratello dilettissimo, 1704)、眾讚歌前奏曲《陽光多燦爛》(Wie schon leuchtet, 1705?)以及《G小調前奏與賦格管風琴曲》(Prelude and Fugue in G Minor,作於1707年以前)。
 [[ === 米爾豪森時期]]===
1707年6月巴哈在圖林根地區米爾豪森(Muhlhausen)的布拉西烏斯教堂(Blasius Church)獲得一個職位,不久便遷居該地,並於10月17日與堂妹瑪麗亞‧芭芭拉‧巴哈(Maria Barbara Bach)在多恩海姆(Dornheim)結婚。在米爾豪森,情況好像一度比較順利。他寫了幾首教堂清唱劇,均屬保守模式,取材於聖經或眾讚歌合本,未見他後來的清唱劇中所出現的「新式」義大利歌劇形式的影響。採用北方狂想曲風格的著名管風琴曲《D小調托卡塔與賦格》(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和《D大調前奏與賦格》(Prelude and Fugue in D Major)可能均作於米爾豪森時期;管風琴的《C小調帕薩卡利亞》(Passacaglia in C Minor)亦是如此;巴哈對於大型結構有著天賦的才能,此曲是一早期範例。1708年2月4日創作的清唱劇No.71《上帝是我王》(Gott ist mein konig)由市議會出資印刷,是巴哈第一首出版的作品。在米爾豪森時期,巴哈謄抄樂譜以擴充唱詩班的資料,努力在附近鄉村贊助音樂,並且由於非常得寵,得以使他的僱主同意了一項改建管風琴的規畫(1708年2月)。他於1708年6月25日辭職,真正的原因不詳。他本人的說法是,他為「井然有序的教堂音樂」所定的規畫受到米爾豪森環境的限制,而且他的薪水也不高。人們則普遍猜測他捲入了牧師弗羅內(Frohne)和瑪利亞教堂副主教艾爾馬(Eilmar)之間的一場神學論爭。無可否認的,他與艾爾馬友情甚篤,艾爾馬曾提供他歌詞,並是他長子的教父;而他與弗羅內則似乎很不投契,弗羅內是一位虔誠派信徒,不贊成精美的教堂音樂。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米爾豪森的音樂生活死氣沉沉,才促使巴哈想另謀出路。不管怎麼說,他的辭職被接受了,不久即遷居位於爾姆河畔(Ilm River)耶拿(Jena)以西相隔數哩之遙的威瑪。但他與米爾豪森的一些上流人物繼續保持良好關係,因為他監督著管風琴的重建工作,據信1709年10月31日的落成典禮也由他主持,並為1709年2月4日創作清唱劇一首,該曲雖經印行,但現已佚失。
 [[ === 威瑪時期]]===
巴哈在威瑪一開始就擔任宮廷管風琴師和樂團團員。在威廉‧恩斯特鼓勵下,他在任期的前幾年中集中精力於管風琴,間或去魏森費爾斯(Weissenfels)訪問;1713年2月在那裡參加一次宮廷慶祝會,演奏他的第一首世俗清唱劇《何事使我愉快》(Was mir behagt),或稱《狩獵清唱劇》(Hunt Cantata)。
1716年12月1日威瑪的音樂指導德雷澤(Johann Samuel Drese)去世,由他的庸碌無聞的兒子繼任。巴哈未獲提拔,大概心存芥蒂,因此不久便應聘擔任克滕(Kothen)的利奧波德(Leopold)親王的音樂指導,這一任命於1717年8月確認。但威廉公爵拒絕接受他的辭呈——原因之一可能是巴哈與公爵的兩個侄子情誼深厚,而公爵與他們則關係極為不和。9月前後在德勒斯登舉辦了一場巴哈和著名法國管風琴家馬爾尚(Louis Marchand)的比賽。事情的詳細經過不得而知,但馬爾尚在比賽舉行前幾小時離開德勒斯登表示棄權,巴哈自然獲勝。這事也許使他鼓起勇氣再次提出離開威瑪的請求;不管怎麼說,他終於成功了,但條件是公爵把他監禁了一個月(11月6日~12月2日)。巴哈被釋放沒幾天後,就移居到哈雷以北約48公里(30哩)的克滕。
 [[ === 克滕時期]]===
他在克滕擔任音樂指導,主要致力於室內樂和管絃樂。雖然有些作品可能是以前創作而後來修改的,但是那些為小提琴、鍵盤樂器,以及低音古提琴與鍵盤樂器而作的奏鳴曲,還有沒伴奏的小提琴和大提琴樂曲都是在克滕時期即已初具今天的規模。《布蘭登堡協奏曲》完成於1721年3月24日;在創作第六首協奏曲時——有人這麼認為——巴哈對於會拉低音古提琴的親王在技術上的局限性是心中有數的。巴哈自願拉中提琴,他喜歡「在和聲的中央」。他也為親王誕辰和其他類似場合寫過幾首清唱劇,這些作品中大多數好像只有以後來配上更通用唱詞的版本留存至今。他還騰出時間編纂鍵盤樂曲教材:為W.E. 巴哈而寫的《鍵盤樂器小曲集》(Clavierbuchlein,始於1720年1月22日)、《法國組曲》(French Suites)中的幾首、《創意曲》(Inventions, 1720),以及《平均律鋼琴曲集》(Das Wohltemperierte Klavier,上卷;1722);該曲集最終編成兩卷,各收前奏與賦格24首,用遍所有調性,總稱「48曲」。這一不同凡響的曲集系統探討一種新建立的調音程序的潛在可能(這一程序在鍵盤音樂史上首次使所有的調同樣便於使用)和「功能調性」體系所可能提供的各種音樂結構(這一體系是在前一代義大利協奏曲作曲家的音樂中形成的一種音樂句法,它將在其後200年中風靡一時)。同時,《平均律鋼琴曲集》也是當時最流行曲式與風格的一個梗概:各類舞曲、詠歎調、經文歌、協奏曲等等,均以同一種作曲技巧的統一形式加以表達:這就是邏輯嚴密且神聖的賦格。
[[ === 萊比錫時期]]===
巴哈身為萊比錫城教堂音樂的音樂指導,必須為四所教堂提供演奏(唱)家。在彼得斯教堂,唱詩班只領唱讚美詩。在新教堂、尼古拉教堂(Nikolai Church)和托馬斯教堂(Thomas Church)則要求有多聲部合唱;不過巴哈只在後兩座教堂指揮,他自己的教堂音樂也只在那裡演出。第一次正式演出是在1723年5月30日,即三一節後的第一個星期日,演出曲目為清唱劇No.75《窮人嗷嗷待哺》(Die Elenden sollen essen)。這一年上演的新作包括清唱劇多首和《聖母頌歌》(Magnificat)的第一稿。《約翰受難曲》(St. John Passion)於1724年上半年演出,後又經修改。這一宗教年中上演的清唱劇總數約為62首,其中約39首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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