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8.112.29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
、
搜尋
← 較舊編輯
較新編輯 →
林陵三
大小無變化
,
3 年前
→
ETC弊案
==ETC弊案==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臺北地院審理ETC收賄案,認為前交通部長林陵三與秘書宋乃午共同為遠通等特定廠商護航,當庭告發在廠商的要求下變更執行事項。但事後[[臺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發現無罪證而將[[林陵三]]不予起訴。但交通部機要秘書[[宋乃午]]遭判刑十二年定
谳
讞
。</p>
</div>
Kongde001
巡檢員
34,62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