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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華
,→2002年宜蘭市長選舉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選舉期間陳定南競選總部,指控宜蘭市長呂國華到處參加喪祭,甚至要市公所人員代理,遭審計部宜蘭審計室糾正。宜蘭市公所表示,這是代表會在核銷經費時認知不同,並非被糾正;且都是在公務之餘前往致意,並無不當。陳定南陣營主要指出,呂市長不但自己去「拈香」,還會指派主任祕書或課室主管等代表出席。宜蘭市公所主任祕書李玉蕙回應表示,當時是市民代表對市公所人員出差時的經費核銷有疑義,才行文宜蘭審計室說明;而且市公所員工絕對沒有所謂因到處「拈香」,讓市民洽公找不到人的事情。呂國華競選總部也發表聲明,指婚喪喜慶是民眾的大事情,呂國華勤跑基層是事實,但絕無荒廢市政。希望對手不要再抹黑公務人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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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選舉政見會 攻防政治變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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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縣長選舉第二場電視政見會時,呂國華和陳定南互轟政治變色龍。陳定南表示,就他所知,呂國華是一個政治變色龍,從國民黨跳到社民黨,還填妥加入民進黨的表格,只是最後沒加入而已。呂國華表示自己從未離開過國民黨;反而是陳定南,兩任縣長都是無黨籍,據了解是為了選省長才加入民進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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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疑雲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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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1月30日宜蘭縣長候選人陳定南提起自訴,控告對手呂國華利用宣傳車及文宣,散布他涉嫌賄選的不實傳言,以夾報文宣及擴音器廣播等方式,散布陳定南及競選總部涉嫌賄選的不實謠言,還自稱是依據宜蘭地檢署所發新聞稿為根據。但後來就連宜蘭地檢署都批評該文宣斷章取義,誤導選民。已觸犯選罷法及誹謗罪。</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同日國民黨全體三合一候選人在縣議會門口,齊呼「抗議,陳定南陣營賄選」口號後,前往宜蘭地檢署陳情,請檢調單位毋枉毋縱,加速審理此賄選案。呂國華強調,「眾軍殺人,罪及主帥」,陳定南把涉嫌賄選的責任,都推給客家後援會會長;其實幾乎所有被查到賄選案件都不是候選人自己直接去賄選,而是助選陣營的人下去賄選。</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期間宜蘭縣內各地出現「抗議!陳定南陣營賄選」布條,呂國華陣營一度否認懸掛,宜蘭縣選委會拆除其中三面,不服被撤前往選委會抗議 。縣選委會曾詢問呂國華總部人員一度否認是他們掛的,且沒署名,被認定為無主旗幟。但其競選總部晚上又聲明表示,這些布條確為呂國華陣營掛的,總部人員不清楚,才會沒跟選委會人員說清楚。</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抗議者由呂國華選情中心執行長柯家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陪同,向宜蘭縣選委會總幹事黃懿鵬遞交抗議書。表達由於前天競選總部接電話的人不清楚,這確實是呂國華陣營的布條,如今屬於有主布條,選委會如何處理?黃懿鵬說,街頭的宣傳布條、旗幟如果認得出來屬於誰的,就是合法。抗議群眾聽到這句話,歡呼高喊繫掛布條是合法的,不會被拆了,隨即離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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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疑雲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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