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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薇
,無編輯摘要
| 民族 = [[客家民系|客家人]]
| 出生日期 = {{birth date and age|1967|1|13}}
| 出生地點 = {{TWN}}臺灣 [[苗栗縣]][[苗栗市]]
| 職業 = {{ubl|徐薇文教機構創辦人暨負責人|[[英語]][[補教名師]]|[[節目主持人]]}}
| 語言 = [[國語]]、[[英語]]、[[客家語]]
| 配偶 =
| 兒女 = 1子
| 經紀公司 =
| 網站 =
| 親屬 =胞妹:鄭如蘋 胞弟:鄭程軒 鄭文强
}}
'''徐薇'''([[英文名]]:Ruby Hsu,{{bd|1967年|1月13日||df=y}},本名'''鄭如薇'''), 生于[[臺灣]][[苗栗市|苗栗]][[客家人]],[[臺湾]][[英語]][[補教名師|补习班精英教师]]、「徐薇文教機構」負責人,毕业于[[国立臺湾大学]]和[[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于2008年起加盟事業,現全臺灣有兩百多間分校。2011年起和[[陳建州]]共同主持[[TVBS]]節目[[上班這黨事]],在2017年11月30日請辭。
*丈夫[[江正明]]-徐薇的丈夫,現任徐薇文教機構班主任。
*兒子[[江大成]]-徐薇的獨生子,畢業於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News98]]汽車節目主持人[[龐德 (臺灣)|龐德]](胞弟鄭程軒/鄭文強)。<ref>林正文,[http://smart.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3557&p=1 〈英文名師徐薇:借用貧窮的正面力量〉] {{Wayback|url=http://smart.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3557&p=1 |date=20100821123653 }},《Smart智富月刊》第119期</ref>
==補教事業==
*2003年2月,徐薇在英語補教業的強勁對手[[劉毅]]所開設的「劉毅英文家教班」向檢警單位指控其涉嫌抄襲該班所主編的講義。2004年,檢方認定徐薇補習班的英文教材抄襲劉毅英文的教材,將徐薇補習班實際負責該教材的國中部主任蔣美經提起公訴,而徐薇本人則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風波暫時告一段落。
*2005年6月,遠東圖書公司向法院提出告訴,指控徐薇文化公司出版的《高一第1冊單字手冊(A)》以相同章節編排、整段抄襲該公司出版的教科書《高中英文》。2006年3月,徐薇文教機構解釋是因為「工讀生的疏忽」,函覆致歉並保證不再抄襲,並表示願意賠償新臺幣二十五萬元。<ref>2006年3月29日《聯合報》:〈名師徐薇被控抄襲〉</ref>
*2006年12月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違反著作權法之罪名,將徐薇與江正明(徐薇的丈夫,徐薇文教機構的班主任)起訴。[[檢察官]]指控:江正明指示工讀生,依照遠東圖書公司《新時代遠東高中英文》第2冊與《新解析遠東高中英文》第1、2冊(皆由[[殷非凡]]主編)部分內容,重製成徐薇文教機構的教材。<ref>2006年12月6日,《臺灣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1206/3085642 抄襲教材 徐薇遭起訴]</ref>*2014年10月9日,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徐薇文化公司出版的小學英文教材《Ruby Kids》侵害[[龍行科技]]的編輯著作權,判決徐薇文化公司及其兩名員工連帶賠償新臺幣五十萬元;至於龍行科技一併控告徐薇與江正明共同[[侵權行為]]部分,法官認定無法證明徐薇與江正明知悉或參與侵害著作權行為,故判決兩人免賠。徐薇文化公司回應,會提起上訴;龍行科技老闆陳憲良回應,徐薇文化公司侵權導致龍行科技損失近新臺幣1700萬元,龍行科技一定會提起上訴,「上訴後會再提出對方發行數量、銷售金額,供法院參考」。<ref>2014年10月9日,《臺灣蘋果日報》蘋果即時:[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9/484237 翻譯教材侵權 徐薇英文判賠50萬]</ref>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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