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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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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通报显示,确认失联多日的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但已无生命体征。2018年11月17日15时50分许,嫌疑人[[熊志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被抓获。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遇害案”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熊志城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遇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f name="搜狐">{{cite web |url=https://www.sohu.com/a/353092507_120176761 |title=判处死刑!浙大女生被害案维持原判,网友:还有脸提精神鉴定 | accessdate=2019-11-12}}</ref>
==案件经过==
2018年11月12日晚,谭余敏曾约王同学2018年11月13日一起在杭州城西银泰吃饭,可到了约定时间,王同学联系谭余敏,对方微信、电话均没有回应。一开始,王同学以为谭余敏手机丢了或被盗,可到了第二天,谭余敏仍没有联系她。王同学随后问了身边其他熟悉谭余敏并曾与她有过联系的朋友,好几个人提到,2018年11月13日中午之后就再没有她的消息了。
2018年11月14日13时35分,谭余敏妈妈接到一个来自[[南通]]的电话,电话那头表示,2018年11月13日下午3时左右,她到杭州游玩时,在西湖飞来峰景区莲花亭附近捡到了谭余敏的手机。因此谭家人怀疑,谭余敏还在[[西湖]]景区甚至就在飞来峰附近。于是,谭家人向景区公安分局灵隐派出所求助。灵隐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谭余敏在2018年11月13日11时05分进入飞来峰景区,到11时26分以后,就看不到人了。从监控来看,她一路上都拿着手机在拍照,有些地方还会停着拍上好几分钟。
==案件处置==
===失联搜寻===
2018年11月15日中午起,灵隐派出所组织警力和谭余敏家人一起上飞来峰搜寻,同时景区公安分局向辖区各派出所发布了女孩照片和个人信息,一起协助寻找。2018年11月15日傍晚6时多,捡到谭余敏手机的南通游客赶到了灵隐派出所,将手机交给警方并协助警方寻找谭余敏。<ref name="西安兵马俑在线">{{cite web |url=http://news.wmxa.cn/gundong/201907/636729.html |title=谭余敏案情分析天涯 谭余敏案件始末 谭余敏和凶手什么关系?| accessdate=2019-11-12}}</ref>
===嫌犯落网===
2018年11月17日晚间23时55分,杭州警方续报该事件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失联女大学生系遭他杀。警方已于2018年11月16日16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岁,[[广西]]人),并于2018年11月17日15时50分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成功将其抓获。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f name="每经网">{{cite web |url=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8-11-18/1273586.html |title=杭州失联女大学生系遭他杀 嫌犯已落网| accessdate=2019-11-12}}</ref>
==案件审理==
===检方介入===
2018年11月2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由[[叶玉秋]]副检察长承办。犯罪嫌疑人熊志城被抓获后,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二审宣判===
2019年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遇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14:30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f name="澎湃">{{cite web |url=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4924767 |title=浙大女生飞来峰遇害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accessdate=2019-11-12}}</ref>
==杭州检方批捕“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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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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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社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