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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jpeg|有框|右|<big>固体废物罪漫画</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71112/e4c18499820342748d2a81fe98b160de.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03889152_100012935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f>[http://bgimg.ce.cn/xwzx/gnsz/szyw/200908/27/t20090827_19883306.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经济网,2009-08-27</ref> 》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犯罪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
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如1991年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3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商检局联合发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7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商检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进口废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一些环境保护法规,如《环境保护法》 <ref>[https://www.sohu.com/a/398826955_120206731?_trans_=000014_bdss_dkmwzacjP3p:C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搜狐,2020-05-31 </ref> 、《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中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违反规定,即侵犯上述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根据1996年3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商检局联合发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禁止进口境外废物在境内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废物。无论哪一种固体废物,都可成为本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