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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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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f>[https://www.sohu.com/a/440942159_120387323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 ,搜狐,2020-12-28</ref>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认定==
在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ref>[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910/t20191029_203212.html 常见职务犯罪解读 |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10-28</ref> 时,应当注意区分重大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的界限。所谓自然事故,是指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雷电、[[暴风雨]]造成电路故障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如果无人违章,纯属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
此外,也应当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技术事故的界限。所谓[[技术]]事故,是指由于技术手段或者设备条件所限而无法避免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比如在生产和科学实验中,总会因为科技水平和设备条件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一些损失,这不是犯罪问题,但是,如果凭借现有的[[科技]]和设备条件,经过努力本来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未能避免的,则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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