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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1.doubanio.com/view/subject/s/public/s9959779.jpg 原图链接][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319148/ 来自 豆瓣读书 的图片]]]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f>[http://news.sohu.com/20120311/n337381844.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搜狐,2012-03-11</ref> 第 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基本含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ref>[https://www.sohu.com/a/435452519_387322 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搜狐,2020-12-01 </ref> 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本罪的客观方面,由于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而表现为多种犯罪形式,如剥夺[[生命]]的杀人罪,损害健康的伤害罪,破坏名誉的侮辱、诽谤罪,侵犯选举权利的破坏选举罪等。这类犯罪绝大多数只能由作为的方式构成;个别犯罪(如杀人罪)也可能是不作为,如不给婴儿喂奶,故意把他饿死。
==犯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