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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我们的使命
服务共谋全球 [[ 生态文明 ]] 之路和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二)我们的职责
政策研究:
承担 [[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 等高端智库平台支持保障,承担国合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国际合作、国际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与贸易政策,以及涉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研究;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合作:
承担“ [[ 一带一路 ]] ”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服务工作;
承担“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
国际公约履约:
承担保护 [[ 臭氧层 ]] 、 [[ 生物多样性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汞 ]] 等国际公约履约事务性工作;
承担危险废物、 [[ 危险化学品 ]] 等其他国际公约履约协同工作;
区域及双多边合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双多边合作具体事务性工作;
承担与 [[ 联合国环境 规划 署 |联合国环境署]] 、全球环境基金、 [[ 世界银行 ]] 、 [[ 亚洲开发银行 ]] 等国际机构和政府双边合作及民间合作外资项目管理;
承担境外 [[ 非政府组织 ]] 境内活动管理支持保障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部外事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中的服务性工作。
==历史沿革==
1989年12月,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设立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7年5月,成立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09年11月,成立 [[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2013年9月,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加挂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牌子;
2016年1月,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加挂 [[ 环境 ]] 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牌子;
2017年3月,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加挂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牌子;
2019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和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合并,组建 [[ 生态环境部 ]] 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此外,原对外合作中心于2015年、2016年分别获批全 [[ 球环境基金 ]] (GEF)和绿色气候基金(GCF)国家执行机构(NIE)资质。[[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