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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仍实行合署办公。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构;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管理机构。 [1]
==部门介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四川煤炭工业管理局改组为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管理。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直属机构,实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调整内部结构和优化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能,结合四川省煤炭工业实际,制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ref>[https://www.sohu.com/a/290888999_546760 经济体制的内涵与分类] ,搜狐,2019-01-23</ref> 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 [2]
==主要职责==
3、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 <ref>[https://www.sohu.com/a/66304279_389294 仪器仪表基础知识] ,搜狐,2016-03-28</ref> 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5、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炭企业。
6、承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