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6,557
次編輯
變更
精品课程
,無編輯摘要
==词语来源==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更新 [[ 教育 ]] 观念,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提高对人才培养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 [[ 学生 ]] 国际竞争能力为重点,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 [[ 信息技术 ]] 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 [[ 学习 ]] ,改革阻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不合理机制与制度,促进高等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建立各门类、 [[ 专业 ]] 的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尽快启动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精品课程建设为主,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各高等学校还要切实加大和保障对精品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在确保教高[2001]4号文件规定的" [[ 学校 ]] 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一般不应低于20% [[ 仪器 ]] 设备修理、 [[ 教学 ]] 差旅、 [[ 体育 ]] 维持等基本教学经费"得到落实的基础上,各高等学校还应从事业费拨款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精品课程建设。
==评审指标==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 [[ 精神 ]] 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 [[ 思想 ]] ,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 [[ 教育 ]] 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 [[ 创新能力 ]] 。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 [[ 网站 ]] 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宏达维文化等专业网站建设很有必要。④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4)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 [[ 政策 ]] 支持及辐射共享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占2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