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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溪古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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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该城据 [[ 文献 ]] 记载:汉于此置蚕陵县,唐初置翼州,明置千户所,清设卫, [[ 民国 ]] 隶属茂县。而叠溪城据《茂州志》载为“贞观时筑,明洪武十一年御使大夫于丁玉讨复故地,命指挥童胜复筑,高一丈、围三百九十丈,门四,成化间重修”。叠溪城扼松茂要道之冲,既是军事重镇亦是商贸集散地。
1933年民国22年8月25日,此地发生75级强烈陷落地震, [[ 地震 ]] 引起山体滑坡,山崩地裂,台地下沉,古城亦因此而遭受毁灭,城中军民3000余人全部遇难。地震后古城仅残存东门瓮门一角、南墙已整体移位、 [[ 城隍庙 ]] 石狮一尊、火药局石辗一套、石碑一通、石缸一口尚大部露于地表。该城 [[ 遗址 ]] 至今仍完好地保留着,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保留完好的地震毁灭的古城遗址,成为国际地震界研究地震的重要现场。
==景区级别==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自然景观 ]] 和 [[ 人文景观 ]] 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
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省、 [[ 自治区 ]] 、 [[ 直辖市 ]] 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Category:992 旅遊;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