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023
次編輯
變更
台湾日治时期
,無編輯摘要
'''台湾日治时期'''(日本统治时代の台湾|hg=にっぽん之うちじだいのたいわん|rm=nippon tōchi jidai no taiwan)是指[[台湾]]在1895年至1945年间由[[大日本帝国]]统治的时期,于[[台湾历史|台湾历史]]上又称为'''日本时代'''、'''日治时代'''、'''日据时代'''或'''日本统治时期'''<ref>Cite news|title=高中课纲微调 审议过关 |publisher=中央社 |date=2014-01-27 |location=台北</ref>。 <!--日本统治时期[[台湾经济]]置于[[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之下<ref>{{cite web|url=http://www.twcenter.org.tw/a02/a02_10/a02_10_02.htm |title=吴三连基金会:《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矢内原忠雄著)书介 |publisher=Twcenter.org.tw |date= |accessdate=2014-08-15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921053521/http://www.twcenter.org.tw/a02/a02_10/a02_10_02.htm |archivedate=2013-09-21 }}</ref>-->当年[[日本]]身为最后一个跻身[[新帝国主义]]的国家,其帝国主义型态具有后进性,和西方由[[资本主义]]引导国家海外殖民政策不同,日本国内的[[资本主义]]尚不发达,无力在台湾从事大规模资本活动,因此统治初期是由[[台湾总督府]]主导台湾的拓殖规划。原则上,由官方为日本资本家量身定做各种规则,迫使台湾提供资源、物产及劳力,为其服务<ref>[[矢内原忠雄]]著,[[周宪文]]译,《{{Link-ja|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帝国主义下の台湾}}》,页7-9,1999年,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ref>。在殖民国家发展定位上,日本将台湾做为支持本国工业的后盾,同时是日本向[[南进政策|南洋发展]]的基地。日本在台湾实行[[六三法|特别法]],以[[警察国家|警察政治]]控制社会,[[台湾人]]没有平等的参政权,在日治初期的现代化教育程度也远低于在台湾的[[日本人]],日后逐年普及,但教育制度上与日本人相比仍不平等<ref (name="autogenerated1999"> ) 矢内原忠雄著,周宪文译,《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页189-201,1999年,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ref>。自[[大正]]时期后,日本对台湾统治已渐趋稳固以及[[大正民主|大正民主风潮]]的政治风气改变,日本统治当局于日治中后期改取较为柔和的[[内地延长主义]]统治方针以及改派任[[台湾总督|文官总督]],台湾亦在短时期内发展蓬勃的本土[[政治运动]]及[[社会运动]],同时也其许多台人出国前往[[中国东北]]的[[满州国]]或到[[内地 (大日本帝国)|日本本土]]留学,如[[锺理和]]等,甚至赴[[中国]]与国共合作抵抗日本统治<ref>[http://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91028949717.pdf]论锺理和文化身分的含混与转化</ref>。[[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方因应战争需要更进一步推行全面性的[[皇民化政策]],以期将台湾人同化于日本,不过儘管有[[高砂族]]的[[高砂义勇队|志士动员]]<ref>[http://www.taiwancon.com/15108/%E8%BF%91%E4%BB%A3%E6%AD%B7%E5%8F%B2-%E6%9C%80%E5%BC%B7%E6%82%8D%E7%9A%84%E5%8F%A2%E6%9E%97%E6%88%B0%E5%A3%AB-%E5%8F%B0%E7%81%A3%E9%AB%98%E7%A0%82%E8%BB%8D.htm]《战神》–近代历史 最强悍的丛林战士 台湾高砂军</ref>、民间日籍台裔的志愿兵力,仍有[[台湾汉人|汉人]]前赴中国[[台湾抗日运动|参战抗日]],日本统治当局在民族认同问题下,改派台湾兵赴南洋即可看出官方与日籍台湾人的煎熬。
基于日本殖民统治的需求,台湾在日治时期于基础设施、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农业以及工业等各方面得到相当程度的[[现代化]],但在对外经济关系上则被[[日本化]]<ref>[http://www.bot.com.tw/sitecollectiondocuments/resource_103/quarterly_103/60_4/quarterly60_4_09.pdf]日治时代台湾经济的发展</ref>。而因为日本统治末期推行皇民化运动造成的低中国性,与战后初期「[[陈仪]]政府」治理失政集负面中国性大成,并视当时台湾人为「日本奴化教育下的劣等国民」<ref>[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hSXuAgAAQBAJ&pg=PA219 安身立命:现代华人公私领域的探索与重建],页219,李淑珍,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3-10-18</ref>,在台湾本地人与战后来台大陆人之间形成族群隔阂<ref>{{cite book | author = [[周婉窈]]/著 | title = 《[[海行兮的年代:日本殖民统治末期台湾史论集]]》 | publisher = [[允晨文化 ]] | location = [[台北市]] | date = 2003年2月10日 | isbn = 9789570329452 | pages = 页157~158 | language = 中文 | quote = 皇民化运动虽未曾达到改造台湾人为日本人的终极目标,台湾人的中国性却因此多少降低了……对当时的台湾青年而言,皇民化运动造成的低中国性与负面中国性间的衝突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群体经验。……}}</ref>。许多台湾人因而感到过去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情况比较良善<ref>{{cite book | author = [[柯乔治]]/著 | others = 陈荣成/译 | title = 《[[被出卖的台湾]]》 | publisher = [[前卫出版社|前卫]] | location = [[台北市]] | date = 2003年9月5日 | isbn = 9579512191 | pages = 页11 | language = 中文 | quote = 「以我们的在台经验,极清楚前行政长官[[陈仪]]的施政已使人民对中央政府离心,许多人不能不感到,日治下的台湾情况反而比较良善。……」--陆军中将[[魏德迈]]致[[美国国务卿|国务卿]].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七日}}</ref>。部份台湾史学者认为,此情结不仅影响许多在日治时期出生的台湾人,也相当程度地影响了战后台湾对[[台湾民族主义|本土认同]]、[[台湾主体性]]、[[台湾族群|族群意识]]观念乃至[[台湾独立运动]]的兴起<ref>[[黄秀政]],《台湾史》、[[李筱峰]],1995,《一百年来台湾政治运动中的国家认同》</ref>。儘管战后[[国民党政府]]在台湾推行[[中国民族主义|中国导向]]的民族主义教育<ref>[重构台湾:当代民族主义的文化政治: - 第237-238 页]</ref>,强调日本殖民台湾的负面影响,把日治时期台湾的抗日运动与中国抗日战争做连结,并将日本领台视为等同[[日本侵华]]历史的一部分,但台湾民间对日本大多仍抱持好感<ref>[http://www1.tvbs.com.tw/FILE_DB/PCH/201210/1bn51xmsht.pdf 钓鱼台主权争议后,民众对中美日韩印象民调],[[TVBS]],2012年9月28日</ref><ref>[http://www.taiwanthinktank.org/page/chinese_attachment_1/2522/20121021PPT.pdf 台湾智库2012民情调查(系列六)],[[台湾智库]],2012年10月21日</ref><ref>[https://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04/95ED67AA38FFE15649257FF4003113DB/$FILE/2015seron_shosai_CH.pdf 第五回台湾民众对日本观感之调查(2011年度)],[[日本交流协会]],2012年6月22日</ref><ref>[http://www1.tvbs.com.tw/FILE_DB/PCH/201210/1bn51xmsht.pdf 钓鱼台主权争议后,民众对中美日韩印象民调],[[TVBS]],2012年9月28日</ref>,不过也有其他不同于上述调查结果之民调<ref>[https://tw.news.yahoo.com/%E6%B0%91%E8%AA%BF-%E5%85%A9%E5%B2%B8%E4%BF%9D%E9%87%A3-%E6%94%BF%E5%BA%9C%E6%87%89%E7%A1%AC%E8%B5%B7%E4%BE%86-213000799.html 民调:两岸保钓 政府应硬起来],中时,2012年9月21日</ref>。日本留在台湾的基础建设、文化政策所造成的影响亦于近年来不断被各界重新检视或评价,此为东亚乃至于世界殖民史上少见的情形,时常引起学术界的兴趣及研讨。<ref>[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15/1554.pdf] {{Wayback|url=http://newsletter.sinica.edu.tw/file/file/15/1554.pdf |date=20160913173318 }}以台湾观点审视东亚殖民地史研究的过去与未来</ref>
对1895年至1945年日本统治台湾这段期间,由于受到台湾政治及学界长期以来在[[政党]]、[[国家认同]]和[[统独问题]]上的对立、以及[[华语地区]]对日本的複杂情感影响,基于不同立场与观点而有不同称呼,如日治时期、日据时期、日本时代、日本殖民时期等等,[[中文]]以前二者最为常用,[[台语]]则多用日本时代。至于在日治当下官方则习惯称该时期为领台或领台后。不同的用词背后通常隐含对该时期的评价、以及使用者本身的立场。
在台湾,「日治」的用法在战后初期就出现,如1947年前后的《[[民报 (1945年)|民报]]》<ref>{{cite news | author = |title = 推行省粮产政策 | url = http://das.ntl.gov.tw/sp.asp?xdurl=BrowseTopic/gipControler.asp&uid=topic_result_detail&xml_id=0000192481 | newspaper = [[民报 (1945年)|民报]] | location = 台湾 | date =1947-01-12 | accessdate = 2016-05-30 }}</ref>,或1949年的国民党报《[[中央日报]]》<ref>{{cite news | author = |title = 日治时期人寿保险应向日本求偿 | url = http://i.imgur.com/MbXvLGG.png| newspaper = [[中央日报]] | location = 台湾 | date =1949-05-27 | accessdate = 2015-08-05}}</ref><ref>{{cite news | author = |title = 媲美日治全盛期 台电发电十五万千瓦 | url = http://i.imgur.com/fC9ThUI.png| newspaper = [[中央日报]] | location = 台湾 | date =1949-07-15 | accessdate = 2015-08-05}}</ref><ref>{{cite news | author = |title = 存留台胞遗骨 日治时代由海外运回 名单公布请家属认领 | url =http://i.imgur.com/42afyRU.png| newspaper = [[中央日报]] | location = 台湾 | date =1949-08-02 | accessdate = 2015-08-05}}</ref><ref>{{cite news | author = |title =希望三年内恢复日治生产记录| url = http://i.imgur.com/2ptnlzt.png| newspaper = [[中央日报]] | location = 台湾 | date =1949-08-11 | accessdate = 2015-08-05}}</ref>。官方于《台湾省政府公报》1951年冬字第41期的新闻处公文矫正前后,改採「日据」<ref>{{Cite news | title=「日据」或「日治」,历史称谓挑起台湾政治波澜 |author=徐和谦 | url=http://cn.nytimes.com/culture/20130905/cc05taiwan/ | publisher=纽约时报}}</ref><ref>{{cite web | url=http://wthc.azurewebsites.net/?p=673 | title=从「日治」到「日据」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历史事实 at 台湾历史学社群公共网站 | accessdate=2014-02-22 | deadurl=yes |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01060903/http://wthc.azurewebsites.net/?p=673 | archivedate=2014-03-01 }}</ref><ref>{{cite web | url=http://www.shs.edu.tw/works/essay/2013/11/2013111423042625.pdf | title=「日治」与「日据」──政治力与历史解释的关系 | accessdate=2014-02-22 | quote=早在该公报发佈的4 个月前,学者就已经停止使用「日治」一词。}}</ref>。2000年首次[[政党轮替]]后,「日治时期」的用法经执政的民进党政府推广,并作为教科书的标准用法,遂在台湾成为用法之一。2013年7月22日,[[中华民国]][[行政院]]宣布,政府公文书处理上将统一使用「日据」用语,但教科书审查同时接受「日据」及「日治」用字<ref>[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38239 联合报,2013年7月23日报导]{{dead link|date=March 2016}}用词争议政院:公文均用「日据」:行政院表示,基于维护中华民国国家主权及民族尊严立场,行政院本于政府行政机关权责,在公文书处理上将统一使用「日据」用语,并通函中央及地方机关依照办理。</ref>。但实际上未被公务机关严格遵守,「日治」用法仍普遍散见于各政府部门网站。<ref>...据'''日治时期'''所颁法令,神社周围禁止污秽物,车马不可驶入,也禁止人民在四周伐木及捕捉鱼鸟,因此神社环境得以维持清淨且庄严之气氛,直至民国34年〈西元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55&site_content_sn=12682 桃园县忠烈祠简介]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427025218/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55&site_content_sn=12682 |date=2011-04-27 }}</ref>
至于现今日文则多用「日本统治时代的台湾」 ({{jpn(jpn|j=日本统治时代の台湾|hg=にほん之うちじだいのたいわん|rm=Nihon tōchijidai no Taiwan}})称呼之。
=== 日治 ===
《[[马关条约]]》第5条内文:「本约批淮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淮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徒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ref>[http://web.ydjh.chc.edu.tw/society/history/historyimage/8.htm 马关条约原文]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4083358/http://web.ydjh.chc.edu.tw/society/history/historyimage/8.htm |date=2016-03-04 }}</ref>,支持日治说法的人士将其解释为其他人若不愿或无能力离开,留在台湾不论是否自愿接受日本统治,[[法理]]上认定属自愿性质,据此支持「日治时期」的用法。<ref>{{cite news | author = 申慧媛 | title = 历史课本「日据」和「日治」搞不清 高中教科书也出错 | url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64515 | newspaper = [[自由时报]] | location = [[台北市]] | date = 2006年3月30日 | accessdate = 2015年6月16日}}</ref>[[File:China old map.jpg|thumb|right|1926年的[[中华民国]]全图,领土并不包含台湾。]][[File:TaiwanShow1935-2.jpg|160px|left|thumb|[[始政四十周年记念台湾博览会]]的宣传[[海报]]]][[File:"Japan" with inset map "Formosa and Riu-Kiu Islands" from A Literary and Historical Atlas of Asia, by J.G. Bartholomew. J.M. Dent and Sons, Ltd. 1912.jpg|right|thumb|200px|1912年由英国{{link-en|J·M·邓特|J. M. Dent|J.M. Dent & Sons}}公司出版的日本地图,其中包含台湾。]]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所长[[谢国兴]]指出,中华民国在1931年在台北设有「[[中华民国驻台北总领事馆]]」,在法理上中华民国完全承认日本对台湾统治的[[合法性]]。「日据」则是意味著日本或者非法、或者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情况下佔据并统治台湾,「日治」不过是客观事实的描述,「日据」则是具有[[情绪|情绪性]]抗议的价值判断字眼,就客观的历史过程来说,清朝政府在[[马关条约]]订定后固然没有立场说日本「侵略佔据」了台湾。<ref>[http://newtalk.tw/news/view/2014-03-09/45069 哪来日据? 1931年中国还在台北设外馆],林朝亿台北报导,新头壳newtalk,2014-03-09</ref>
[[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周婉窈]]指出:「日据」不是研究者自发的用语,而是经过官方矫正的用语。「日治」的用法在[[台湾战后时期#战后初期(1945至1949年)|战后初期]]即已出现,但在1951年11月15日[[台湾省政府]]新闻处发出[[公文]](台湾省新闻处代电,中华民国四十年十一月十五日,事由:为日据台湾五十年光复后俗称「日治时期」有矫正必要应称为「日据时期」特电转请查照),公文中表示「甲午战争我国战败,遂为日本佔据,我乃丧失主权,此系侵略行为武力佔领之所致,如称此时期为日治时期,不特有眛于日本过去对华之侵略行为,抑且易使台省同胞泯灭其固有之国家民族意识,实有矫正之必要。」为由,通令「全省各报社、通讯社、杂志社」一律「改用日据」。这份公文显示,战后初期一般称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为「日治时期」,在这个时点被官方矫正为「日据」,跨越一甲子,在[[解严]]后逐渐改回日治,实际上只是恢复原有的俗称。<ref name="周婉窈">{{cite web|author=周婉窈 2012-05-04 00:00:00.0 |url=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18788 |title=从「日治」到「日据」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历史事实 |publisher=Hi-on.org.tw |date=2012-05-04 |accessdate=2014-08-15}}</ref>
台裔日籍作家[[黄文雄 (作家)|黄文雄]]则认为台湾不是日本的殖民地,称「台湾是日本殖民地说法是出自于中国人为了『防卫中国的领土』而捏造『反日抗日』的历史观,若从生态学、水文学、地文学等史观看台湾历史,没有日本帝国统治,台湾如今仍是中国最贫穷的[[海南岛]]下面的一个化外之地」,故支持使用「日治」一词。<ref name="黄文雄,2009,台湾:《缔造台湾的日本人》">作者:黄文雄,译者:杨碧川,出版日期:2009年07月1日,《缔造台湾的日本人》。出版社:前卫。ISBN:9789578016231</ref>
=== 日据 ===
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晓波]]、作家曾健民等人提出,《马关条约》乃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具正当性与光明性。若肯定该条约之正当性,则延续二十年的台湾人民零星的武装抗日活动即成非法,成为[[殖民]]统治史观中的「匪徒」<ref>{{cite book|author1=王晓波|author2=李维士|author3=曾健民|author4=黄丽生|author5=潘朝阳|date=2001-11-01|editor=王仲孚|title=为历史留下见证|page=3,156|location=[[台北]]|publisher=海峡学术出版社|isbn=9789572040119|url=https://books.google.com.hk/books?id=WeGdAAAACAAJ&dq=为历史留下见证&hl=zh-TW&sa=X&ved=0ahUKEwi7mdqMyMbZAhUJJJQKHVDSB-wQ6AEIJDAA|language=zh-hant}}</ref>。
也有人基于「反殖」的角度採用此一词彙,理由是在中国割让台湾予日本时,部分台湾人民并不同意交由日本统治,且曾建立「[[台湾民主国]]」,发动[[乙未战争]],以及日本帝国「始政」后的游击战,作零星性的抵抗,而后沦陷。而且日本以殖民地经营台湾,各种建设多为配合日本本国发展之需要,更将台人视为二等公民,因此日本统治台湾应以「日据」称之。除此,[[李永炽]]认为台湾在[[台湾清治时期|清治时期]]与日治时期都一样是殖民地<ref>{{cite news|date=1995-04-16|author=[[李永炽]]|url=http://taup.yam.org.tw/comm9505/tpdc5512.html|title=马关条约与台湾意识的形成|newspaper=[[台湾时报]]|page=3|language=zh-hant}}</ref>,也呼应这种用法。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对「殖民地」的定义:「强国以武力或经济力量开拓或侵占本土以外的疆土,并获得管辖权,此种被剥夺了政治、经济等独立权力的区域或国家,称为『殖民地』。如北美十三州曾是英国的殖民地。」 <ref>{{cite web |url=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B4%DE%A5%C1%A6a&pieceLen=50&fld=1&cat=&ukey=-761741096&serial=1&recNo=1&op=f&imgFont=1 |title=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对「殖民地」的定义:「强国以武力或经济力量开拓或侵占本土以外的疆土,并获得管辖权,此种被剥夺了政治、经济等独立权力的区域或国家,称为「殖民地」。如北美十三州曾是英国的殖民地。」 |publisher=Dict.revised.moe.edu.tw |date= |accessdate=2014-08-15 |archiveurl=https://archive.today/20140815032204/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B4%DE%A5%C1%A6a&pieceLen=50&fld=1&cat=&ukey=-761741096&serial=1&recNo=1&op=f&imgFont=1 |archivedate=2014-08-15 |dead-url=yes }}</ref>,接近[[矢内原忠雄]]所称台湾当时之情境:受日本统治,但台人并无平等完整之参政权<ref (name="autogenerated199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日据时代」作为官方用语,藉此强调「台湾为中国固有领土」。
=== 争议 ===
==== 对「日据」用法之批评 ====
前中华民国[[国史馆]]馆长[[林满红]]认为,用「窃据」字眼是敌对政权的常用语。以之形容1895年台湾的主权关系变化,是不愿意回到《马关条约》原文「完全主权割让」的想法,也是不能接受既成事实的想法。且日本在当时趁[[三国干涉还辽|德、法、俄三国干涉归还辽东半岛]]时,与三国签订台湾必须由日本统治而不割让给其他列强的协定,使《马关条约》具有多国国际条约的性质<ref>林满红,2002,《晚近史学与两岸思维》,页23-31。台北:麦田出版社。ISBN 978-986-7782-09-0</ref>。
==== 对「日治」用法之批评 ====
[[联合报]]社论(2013.07.18)认为,「日治」之用法乃是出于台独史观,「欲美化日本的殖民统治,且将之与『中华民国』同等视为『外来政权』,因此美称为『日治』与『终战』。但这根本是日本皇民的日本史观,而不是清国史观,也不是中华民国史观」<ref name="UNI0718">{{cite news|url=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035808.shtml#ixzz2ZMFD2AqL |work=联合报 |date=2013-07-18 |title=社论:一字丧邦──「日据」与「日治」之正辨 |archiveurl=https://archive.is/2013071802104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035808.shtml%23ixzz2ZMFD2AqL |archivedate=2013-07-18 |deadurl=yes }}</ref>。
#1895年甲午战败,清廷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澎湖。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正式与日本宣战时,宣告废除中日之间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包括清朝的《马关条约》。
#1943年11月26日中华民国、美国与英国共同发布的「开罗宣言」中,即明定「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表示日本对台湾是窃取行为。也就是说,国际社会虽然认识到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是事实,但是认为日本是以武力强占取得,没有正当性。
#1952年中国与日本签署《中日和约》,双方承认「在一九四一年(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缔结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虽然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为事实,但依条约,中日两国均已同意《马关条约》为无效,因此日本是在「占据」台湾行为下行使殖民统治。基于尊重条约与国家立场,所谓「日本统治时期」的正确用法应为「日据时期的殖民统治」<ref>{{cite news|url=http://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320102|author=张亚中|title=人间百年笔阵──为何使用「日据」 而非「日治」?|work=[[人间福报]]|date=2013-09-12}}</ref>。
== 政治 ==
== 马关条约 ==
1894年([[清朝|清]][[光绪]]20年),大清与日本因为[[朝鲜]][[主权]]问题而爆发[[甲午战争]]。次年3月20日,战况呈现败象的清朝,派出[[李鸿章]]为和谈代表,并以全权大臣身分赴日本[[广岛市|广岛]]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议和,并约在日本下关著名旅馆[[春帆楼]]。到达之后,李鸿章要求先停战,但谈判没有结果。最后清政府被迫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清廷一方面承认朝鲜独立;另一方面也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群岛|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合于当时的[[国际法|万国公法]]。
台湾割让予日本的记载为马关条约第二条之内:第二、割让台湾全岛及其附属诸岛屿;第三、割让[[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治标准时间|格林威治]]东经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纬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间的各岛屿。另外,第五条亦有如下之文字:日清两国政府于本约批淮交换后,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员赴台湾省,实施该省之让渡事务,但需于本约批淮交换后二个月内,完成上述之让渡。5月8日此条约生效,因为此条约,台湾进入了日本统治时期,成为日本殖民地。而该和谈经过亦史称'''台湾割让'''或'''乙未割台''',日本接收台湾时遭遇数月的抵抗,是为[[乙未之役]]。<ref>1895年,日本参谋本部编纂,《攻台战纪》。</ref>
1895年,日本东阳堂曾发行《台湾征讨图绘》<ref>{{cite book|editor=许佩贤|title=攻台见闻:风俗画报.台湾征讨图绘|date=1995-12-25|publisher=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location=台湾|isbn=9789573227144|accessdate=2018-01-31}}</ref>共计5编,为日本从军记者所留下记录。当代照片较为不普及,会以画报的形式传播战争相关讯息,并可见得记录者之主观意识<ref>{{cite web|author1=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风俗画报台湾征讨图绘》(1895年)|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0b9dea0d-a40c-4db6-8f91-ed2d4e4436bc|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ref>{{cite web|author1=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日本运送监护队与台湾民兵战斗图|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4e1fb268-c944-4e73-a017-2738eb309533|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这类历史画于日清战争时相当流行,这充分表现了日本方面的观点<ref>{{cite web|author1=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近卫师团于台湾岛基隆奋战击破敌军|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43381ce2-b3dc-46f8-b492-cefdaa0553c4|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
此外,在马关条约中规定,当时台湾的居民有两年的过渡期可以自由选择国籍。在两年内未离开台湾者,则自动取得日本籍,即「[[住民去就决定日]]」为最后期限。当时选择离开的人只佔全岛居民的0.23%-0.25%左右,其馀留下的人未离开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 统治政策 ==
=== 始政(无方针主义)时期(1895年-1915年) ===
日治时期的第一段时期,1895年5月8日日本与清朝条约生效,自1895年5月的[[乙未战争]]起,一直到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为止。在此约二十年内,以台湾总督府与日军为主的日方统治,遭遇台民顽强的抵抗。除牺牲惨重外,也遭致国际社会的嘲笑,因此曾经在1897年的国会中,出现「是否要将台湾以一亿[[日元]]卖给[[法国]]」的言论,称为「台湾卖却论」。<ref>戴国煇,1989,台湾总体相:住民、历史、心性</ref>在这种情况下,著重于镇压的日本当权者对于台湾总督的人选,都以授阶中将或上将的武官来担任。
1898年,[[日本]][[明治|明治政府]]任命[[儿玉源太郎]]为第四任总督,并派[[后藤新平]]担任[[民政长官]]以为辅佐,从此採取软硬兼施的政策治理台湾。加上日本于1902年年底大抵肃清台湾抗日运动势力之后,成员全为日人;且务须遵守日本[[法律]]<ref>[[六三法|法律第六十三号]]</ref>的台湾总督府之对台统治权才就此建立起来。<ref>林衡道编,1988,台湾史、王育德,1979,台湾:苦闷的历史</ref>而日方这种软硬兼施的殖民地政策,一般称为[[特别统治主义]]。
相对于特别统治主义的殖民地路线,则是由[[原敬]]所代表的[[内地延长主义]]。受到[[法国]]殖民思想影响的原敬,相信人种文化与地域相近的台湾和[[朝鲜]]是有可能同化于日本的,因此主张将新附领土视为「虽与内地有稍许不同,但仍为内地之一部」,直接适用本国法律。
从1896年到1918年,担任[[民政长官]]的后藤新平所持的特别统治主义主导了台湾的政策。在这段时间内,台湾总督于「〈[[六三法]]〉、〈[[三一法]]〉」的授权下,享有所谓「特别律令权」,集行政、立法、司法与军事大权于一身。<ref>吴叡人,2001,台湾非是台湾人的台湾不可:反殖民斗争与台湾人民族国家的论述</ref>而握有绝对权力的台湾总督,除了有效压制武装抗日运动之外,也严密控制住整个台湾社会(包括治安在内)。<ref name="罗吉甫1992野心帝国p87">{{Cite book|author=罗吉甫|year=1992|title=《野心帝国:日本经略台湾的策谋剖析》|quote=第二章「产业开发基础期」「2.天罗地网治安策」「台湾总督是日本在台的最高决策者……台湾人称总督为土皇帝,……大权在握,就像雄霸一方的皇帝……总督府虽然受日本中央政府监督,但始终集行政、司法、立法三权于一身,甚至一度拥有军事权(初期武官总督时期)。<br />在日本本国,立法是帝国议会的权力,而且只有天皇可以发布紧急命令代替法律。然而,在台湾,总督却名正言顺的拥有这两项大权。权力来自于〈六三法〉。<br />日本接收台湾第二年(1896年),国会公布法律第六十三号,简称〈[[六三法]]〉,赋予总督律令制定权:「台湾总督得于辖区内,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而且情况紧急时,可不经中央主管机关呈请天皇裁决,立即发布命令。……总督一直保有律令制定权,他的命令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的「律令」。总计日本统治台湾期间,一共发布了五百多项律令,法网恢恢,不疏不漏,严密的控制著整个台湾社会。」|pages=页:87-88}}</ref>
根据后藤新平引述官方统计,仅在1898—1902四年间,总督府杀戮的台湾「土匪」人数为11950人<ref name="ReferenceA">后藤新平,《日本殖民政策一般》,页27。引述自矢内原忠雄著,周宪文译,《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1999年,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页212。</ref>,日本统治台湾前八年,共有三万二千人被日方杀害,超过当时总人口百分之一。<ref name="杨碧川,《后藤新平传》,1996年,台北,一桥出版社,页62。">杨碧川,《后藤新平传》,1996年,台北,一桥出版社,页62。</ref><ref name="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与朝鲜的比较(二)">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所长[[许介鳞]]:[http://www.haixiainfo.com.tw/182-954.html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与朝鲜的比较(二)]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01220843/http://www.haixiainfo.com.tw/182-954.html |date=2014-02-01 }}</ref>
=== 同化(内地延长主义)时期(1915年-1937年) ===
日本治台的第二时期,自[[西来庵事件]](又称噍吧哖事件或玉井事件,发生于今[[台南市]]境内)发生的1915年开始(汉人最后一次的[[武力]]抗争),到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中日战争]]爆发为止。就在此一时期,国际局势有了相当程度的变化。1914年到1918年惨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从根本动摇了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统治权威。历经这场战争,十九世纪兴盛的[[民族主义]],一般只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国家民族,一次世界大战后被改造成弱小民族也能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民主]]与[[自由]]思想风靡一时,[[民族自决]]主义更瀰漫全世界。1918年1月,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威尔逊]]倡议[[民族自决原则]]及稍后[[列宁]]所鼓吹的「[[殖民地革命论]]」,于相互竞争中传遍了各殖民地。为了缓和殖民地的抗争,已经逐渐弱化了的宗主国家开始对殖民地人民做出让步,允诺更大的殖民地自治权或者更开明的制度。<ref>吴叡人,2001,55</ref>
=== 皇民化政策时期(1937年-1945年) ===
自1937年的[[卢沟桥事件]]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次大战]]结束的1945年为止,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迈向了另一个阶段。由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所以台湾总督府在1936年9月恢复了武官总督的设置以满足战时的需要。在1933年由于日本退出[[国际联盟]],而导致国际联盟对其的物资禁运惩罚,所以日本需要台湾在物资上为其提供支援。然而要台湾人同心协力,实非台人完全内地化不可。因此,总督府除了取消原来允许的社会运动外,还全力进行[[皇民化运动]]。该运动大倡台人于姓名、文化、语言等全面学习日本,并全面动员台人参加其战时工作,而这项运动一直持续到1945年二次大战结束为止。此种由台湾总督府主导,极力促成台湾人民成为忠诚于日本天皇下的各种措施,就是皇民化运动,终其言,为内地化的极端形式。<ref>严格来讲,「皇民化运动」应该在1936年[[农历八月|八月]],日本确定「南进政策」以后,才陆陆续续在1936年底展开。1936年[[农历九月|九月]],新任总督[[小林跻造]](Kobayashi Seizō)上任后,发表统治台湾三原则:「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1936年底展开宗教的「正厅改造运动」;翌年四、五月,开始查禁报纸上的汉(中)文栏、废止汉文书房(赖建国1997,78;王育德1979,113;Lamley 1999, 235)。</ref>
皇民化运动分成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国民精神总动员」,重点在于「确立对时局的认识,强化国民意识」。第二阶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运动时期」,主旨在彻底落实日本皇民思想,强调挺身实践,驱使台湾人为[[日本帝国]]尽忠。<ref>[[赖建国]],1997,台湾主体意识发展与对两岸关系之影响</ref>
==== 徵兵 ====
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战况吃紧,导致[[日本]]本土已无力应付大量的兵员徵用。1945年4月1日,[[日本天皇]]诏书[[殖民地|外地]]的[[朝鲜]]与[[台湾]]的居民拥有[[日本帝国]]议会的参政权,在此之前早已经开始下达徵兵令。<ref>[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14969 日本天皇诏书]{{Dead link|date=January 2014}}.</ref>
==== 徵集慰安妇 ====
此外,[[二次大战]]时,[[日本人]]在台湾徵集了许多[[慰安妇]]。绝大多数慰安妇是在遭到胁迫或欺骗的情况下被徵召,因此造成受害者肉体及心灵上的严重创伤。<ref name="fj">[http://www.twrf.org.tw/chinese/aboutcw.asp 妇女救援基金会]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501103755/http://www.twrf.org.tw/chinese/aboutcw.asp |date=2008-05-01 }}</ref>至今,这个事件仍被群众视为践踏女性权利及尊严的行为。在现今的台湾社会,有基金会专门研究慰安妇的历史(如[[妇女救援基金会]]<ref name="fj" /> ),并且协助至今仍存活的慰安妇对日本提出赔偿的要求。
== 行政架构 ==
=== 台湾总督府 ===
[[台湾总督府]]是日治时期的最高统治机关,其首长为[[台湾总督]]。该总督府的组织特色为绝对的中央集权,也就是身为总督府主官的[[台湾总督]],总揽[[行政部门|行政]]、[[立法部门|立法]]、[[司法部门|司法]]、[[军事学|军事]]等大权,形成总督专制的政体。
==== 总督 ====
不管1896年发布的[[六三法]]及后来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号]],[[大日本帝国|日本帝国]]所属台湾皆採[[委任立法]]制度,总督府为当然中央机关。而一般政策形成过程,通常是由总督府内的技术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后即授权台湾总督以[[总督府令]]命其中央机关、所辖官署或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但有部分情况,总督仍须与日本内地的国会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如专卖制度的推行等事务。
在1895年到1945年半个世纪当中,日本共派任了19个总督,如果依总督职位身分,约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时代:前期武官总督、文官总督时代以及后期武官总督,而每任总督的平均任期时间约为两年半左右。
=== 其他官署 ===
除了总督与总务长官外,台湾总督府尚有缜密的官僚体系,其辖下设有总督官房、警务局、农务局、财务局、文教局、矿工局、外事部及法务部。而除了行政机关外,台湾总督府还设有功能型的所辖官署。其中包含法院、刑务支所、少年教护院、警察官训练所、交通局、港务局、专卖局、[[台北帝国大学]]、各级直属学校、农林业试验所等等。
=== 行政区划 ===
日治初期行政区划变动非常频繁,在1895年统治开始以来25年间,一级行政区共计更动8次。直至1920年10月实施「地方制度改正」,成立五州二厅([[台北州|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台东厅]]、[[花莲港厅]])后进入稳定期,仅1926年设置[[澎湖厅]]以及后续成立某些[[台湾市制|州辖市]]。
另外,随著1920年新政区改制,少部分传统地名亦以地名雅化的原则开始[[改名]]。例打狗→高雄(今[[高雄市]])、打猫→民雄(今[[民雄乡]])、水返脚(今[[汐止区]])、锡口→松山(今[[松山区 (台北市)|松山区]])、枋桥→板桥(今[[板桥区 (新北市)|板桥区]])、阿公店→冈山(今[[冈山区]])、妈宫→马公(今[[马公市]])、噍吧哖→玉井(今[[玉井区]])等,且多数保留迄今。另外台湾地名常见的「-{藔}-」、「仔」等用字,也在当时统一改为「寮」、「子」等。
{| class="wikitable"
! 日治时期行政区<ref>{{cite book |author=台湾总督府总务局编 |title=市街庄概况昭和18年 |series= 市街庄概况昭和10至18年排印本影印 |year=1985 |publisher=成文出版社 |location=台北 |isbn= }}</ref>!! 面积(平方公里)!! 今行政区域!! 备注
|-align=center
* 管理原住民部落。
象徵警察业务涉及之广,著名的图像为在1926年(大正15年)台北州警察卫生展览会所展出的海报,将警察化身为千手观音菩萨,一手拿刀一手拿佛珠,代表糖与鞭子,从卫生取缔,思想取缔,原住民授产,逮捕犯人,救助等等事务,无事不管<ref>{{cite web|author1=|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南无警察大菩萨|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4f58198a-fbd4-4008-8521-30fdeecd3496|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
台湾人当时习惯称警察为「大人」,也会拿警察来吓唬不乖的儿童,这是由于当时警察的执掌完全涵盖了一般民众的生活,并且动辄干预人民的日常生活,引而造成人民心中的恐惧。当时,台湾一个警察平均管理547人,但同期亦为日本殖民地的朝鲜半岛,一个警察却需要管理919人。虽然严苛的警察制度对社会治安大有帮助,但是过于严苛的干涉使人民私下称警察为「狗」或「四脚仔」以暗讽警察<ref>[http://61.60.100.220/%E5%8F%B0%E7%81%A3%E7%99%BC%E5%B1%95%E5%8F%B2/chop14-1.htm 交通部观光局─台湾发展史:拾肆、日治时期的社会控制与生活习惯的变化]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020030032/http://61.60.100.220/%E5%8F%B0%E7%81%A3%E7%99%BC%E5%B1%95%E5%8F%B2/chop14-1.htm |date=2007-10-20|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 }}</ref>。
=== 镇压抗日活动的法令 ===
由于反抗日本统治,又拒绝移居中国大陆之台湾民间武装势力造成日本人的重大牺牲,酿造[[六氏先生]]事件,高雄陈中和的和兴公司囤积物资被抢夺一空事件,潮州办务署被屠杀事件<ref name="taiwanus1">{{cite web|url=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4/19.htm |title=鞭笞的方法 |publisher=Taiwanus.net |date= |accessdate=2014-08-15}}</ref>,使总督府制定了许多法令来抵制这些抗日活动,[[后藤新平]]上任后参考各机构对台分析报告后发现原有三段警备制度常常造成互相推责,影响工作成效。并指出「虽就军事教育之素养而言,宪兵确有较优之处,然将祸机防于未然,而转祸为福,莫如运用警为宜。」决定建立新的治台方式,减少军事的干预,提高警察的功能。若要出动军队,必须先向民政部门申请许可。并于一八九八年六月首先废止前总督乃木的伐台「三段警备」制度。于1898年(明治31年)11月根据《六三法》制定《匪徒刑罚令》,代之专以警察为中心来对付「土匪」(台湾义民军)。把警察组织、功能及人数扩大起来,警察力量立即迅速地浸透遍及台湾各地方各阶层。如此对警察的扩权称之为「警察政治」,又于同年八月、十一月分别公佈「保甲条例」及「匪徒刑罚令」,对「土匪」、「匪徒」加以严罚。此律令共有7条条文,效力溯及此令颁布前,规定不管匪徒是主谋者、教唆者或指挥者,一律处以死刑。后藤以铁腕武力贯彻执行所订定的法律,仅匪徒刑罚令,在一八九九年一年间依据此法被处死刑者达一千零二十三人。而自后藤就任至一九○二年的五年期间被处刑的「土匪」总数达三万二千人,<ref name="taiwanus1"/> ,超过台湾人口的百分之一。
此外,总督府还制定《匪徒招降策》,以达诱使抗日民众归顺的目的。此法令规定,对于欲投降的「匪徒」(指抗日民众),举行「归顺仪式」,免除其刑责并提供创业基金(称为「更生基金」)。但总督府有时也会利用招降仪式的场合射杀抗日分子。
== 武装抗日运动 ==
在达半世纪的日本统治当中,武装抗日的政治运动,大抵上发生在日本领台的前20年。这20年的武装抗日运动,根据一般学者的研究,大致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期是[[台湾民主国|台湾民主国]]抗拒日军接收的[[乙未战争]];第二期是紧接著台湾民主国之后的前期抗日游击战,几乎每年都有武装抗日行动,而最末一期自1907年的[[北埔事件]]起,到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为止<sup>[[#注释|2]]</sup>。之后,台湾反日运动转为维护汉文化的非武力形式,不过期间仍发生轰动全世界的[[雾社事件]]。
根据后藤新平引述总督府报告,仅在1898—1902四年间,总督府杀戮的台湾「土匪」人数为11,950人<ref name="ReferenceA"/> 。日本领有台湾前八年,共有32,000被日方杀害,超过当时总人口百分之一<ref name=("杨碧川,《后藤新平传》,1996年,台北,一桥出版社,页62。"/> ) 。
=== 台湾民主国 ===
清廷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的决定,在台湾住民中引起了轩然大波。1895年5月25日,台湾官民宣佈于[[台北]]成立台湾民主国,推举巡抚[[唐景崧]]为总统并向各国通告建国宗旨。未料,日军在5月29日于[[基隆]]背后的[[澳底]]登陆,6月3日攻陷基隆{{NoteTag|[[澳底]]原有[[琉球人]]居住,故日军选在此登陆,详见[[琉球澳]]。}}。于是台湾民主国政府的领袖们,包括唐景崧和[[丘逢甲]],都内渡逃亡至中国大陆。6月11日,泉州籍[[辜显荣]]代表[[艋舺]]士绅迎接日本军进入台北城。6月下旬,馀众又在[[台南市|台南]]拥立大将军[[刘永福]]为民主国第二任总统,民主国虽和日军发生不少规模不小的血战。但到10月下旬,刘永福也弃守内渡中国大陆,日军佔领台南,这个武装远远不敌日军而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单凭民众之力奋战存活184天的台湾民主国政权,至此完全划下了句点<ref>[[参谋本部 (大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参谋本部]]:《[[攻台战纪]]》</ref><ref>[[连横]]:《[[台湾通史]]》</ref>。
=== 前期抗日游击战 ===
1896年,苗栗地区部分义军撤往[[大湖乡 (台湾)|大湖]],加入[[泰雅族]]原住民抗日行列。由「得磨波耐社」大头目「北都巴博」率领,在[[马那邦山]]区与日军展开一场殊死战。但日军拥有[[山炮|-{zh-cn:山炮; zh-tw:山抱;}-]]等重型武器。[[台湾原住民族|原住民]]4位头目北都巴博、接卡久因、杜哈鲁、莫拉邦、和义军将领柯山塘及属下全部阵亡,日军阵亡七十多人。<ref name="细说马那邦山">[http://cloud.work.idv.tw/960526.pdf 细说马那邦山]{{Dead link|date=January 2014}}</ref>
中南部地区[[简义]]、[[柯铁|柯铁虎]]、[[刘德杓]]为首的民勇。于1896年6月进攻驻守[[南投街]]及[[斗六街]]的日军,7月进攻[[鹿港镇|鹿港]],[[辜显荣]]率「别动队」协助日军。虽有部份「别动队」成员倒戈,但民勇军仍告失败。事后,日军在[[云林县|云林地区]]展开清乡报复行动,约六千至三万人遇害,史称[[云林大屠杀]]。<ref>{{cite journal|author=许介鳞|year=2004|title=日本武士道揭谜|journal=日本综合情报|issue=第5期|pages=页104-119}}</ref><ref>{{cite web|url=http://memory.ncl.edu.tw/tm_cgi/hypage.cgi?HYPAGE=toolbox_figure_detail.hpg&project_id=twpeop&dtd_id=15&subject_name=%E8%87%BA%E7%81%A3%E6%AD%B7%E5%8F%B2%E4%BA%BA%E7%89%A9%E5%B0%8F%E5%82%B3--%E6%98%8E%E6%B8%85%E6%9A%A8%E6%97%A5%E6%93%9A%E6%99%82%E6%9C%9F&subject_url=toolbox_figure.hpg&xml_id=0000300746&who=%E7%B0%A1%E7%BE%A9 |title=台湾记忆-简义 |publisher=Memory.ncl.edu.tw |date= |accessdate=2014-08-15}}</ref>
西元1902年[[苗栗县|苗栗地区]]风云再起,因原住民不满歧视与压迫且诈骗了山垦权,袭击「[[南庄 (竹南郡)|南-{庄}-支厅]]」。苗栗、新竹等地原住民纷纷响应,交战1个多月,史称「南-{庄}-事件」。之后,日本人又残杀逃到马那邦山避难的难民,引起原住民更大规模抗日,双方交战好几个月。<ref name="细说马那邦山"/>
=== 后期抗日活动 ===
自1907年的北埔事件起,到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为止,总共有13起零星武装抗日事件。但是,除了最后一次的[[西来庵事件]]外,规模都很小,还有的事先就被发觉捕获,因此和过去大规模的反抗不同。[[西来庵事件]]是[[汉人]]第一次利用[[宗教]]力量来推动抗日,规模的浩大,事件的结束,亦使台湾人认识,因为军事实力的悬殊,起义举动难有作为,开始以和平方式争取[[民主]][[自治]],转型为[[社会运动]]与[[政治]][[运动]],所以西来庵事件也成为[[台湾]][[汉人]]的最后一次武装抗日。
==== 原住民事件 ====
后期抗日运动中,以发生于[[台中州|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南投县]][[仁爱乡]]境内)之雾社事件最为著名。这并非一场为了建立新国家或回归中国的俗称「义军」行为,而是由于日本人对台湾原住民长期的压抑传统文化(包含谋生的狩猎)、歧视与劳动剥削,致原住民生活困苦、长年积怨。
== 涉外事务 ==
=== 中国革命运动 ===
== 社会运动 ==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盛行[[民族自决]]的风潮,例如[[三一运动]]。日本也进入自由、开放的「[[大正民主|大正民主时代]]」。台湾的新兴知识分子在民族情感的支持下,以非武装的抗日手段,争取台湾的民主与自治。
1915年以后,台湾几乎不再有大规模的武力抗争行动。随之而来的,是自发的[[社会运动]]。台湾人组织近代政治社团、文化社团和社会社团,採用具有清楚政治意识的宗旨,以此结合意识相近、志同道合的人,共同为运动所设定的目标努力。
1919年,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改组原先的「[[新民会 (台湾)|启发会]]」,成立「[[新民会 (台湾)|新民会]]」,展开这一阶段各项政治运动、社会运动的序幕。随后有「[[六三法撤废运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相继发起,并且有《[[台湾青年]]》(1920年)、《台湾》(1922年)、《[[台湾民报]]》(1923年)、《台湾战线》(1930年)、《台湾新民报》(1932年)、《台湾文艺》(1934年)、《台湾新文学》(1935年)等刊物的相继发行。1921年,[[蒋渭水]]医师结合青年学生,以及台湾各地社会领袖,共同成立「[[台湾文化协会]]」,成为往后台湾诸多民族运动、社会运动、政治运动的大本营,也是许多社运团体的「母体」。
=== 台湾文化协会 ===
台湾文化协会于1921年创立,在台湾社会运动史上佔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台湾文化协会以《台湾民报》做为协会宣传工具,在台北、新竹、台中、员林、台南等地设立十馀处读报社,也时常以「[[文化剧]]」的演出来启迪民智。其活动包括了对新知识、新思想的介绍,举办各种讲习会演讲,并推广民主及[[民族自决]]理念,尔后支援初期数次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但后来其成员因理念不合于1927年分裂为激进左派的新文协和主张地方自治的[[台湾民众党]]。之后再加上总督府对社会运动的压制,导致台湾文化协会的式微。
=== 成果:地方自治与选举 ===
1920年代左右,台湾社会对民族自决与自治的要求日益白热化,总督府不得不释放部分自治权。1935年4月1日,总督府公佈《台湾地方自治制度改正》,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改革的内容如下:
# [[协议会 (台湾日治时期)|州协议会]]改为[[协议会 (台湾日治时期)|州会]],州协议会员改为州议会员,性质由原来的谘询机关改为议决机关。州会议员由全部官选改为半数民选,其中市会议员和街庄协议会员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非民选的半数由总督派任。
=== 经济 ===
总的来说,台湾日治时期的经济是种相当典型的殖民地经济模式,即以台湾自然资源与人力,来培植宗主统治国的整体发展。此种模式于儿玉源太郎的总督任内打下基础,并于1943年[[太平洋战争]]中达到最高点。若以年代区分,1900年-1920年间,台湾的经济主轴于台湾糖业,1920年-1930年为以[[蓬莱米]]为主的粮食外销。综括这两阶段,总督府的策略约略是以「工业日本、农业台湾」为最高指导方针。至于1930年之后,则因战争需要,总督府对于台湾的经济重心则转为工业化。<ref>涂照彦,《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ref>。
==== 糖业 ====
日本资本主义在台湾发展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糖业。台湾总督府为谋求台湾产[[糖]]量的增加,首先进行一连串糖业改革措施,包括引进含糖量高的[[甘蔗|蔗种]]、改善製糖方法,奖励从事糖业者。总督府并扶植资本家投资製糖业,建立「原料採集区域制度」,规定农民只能把甘蔗卖给自己农地附近的糖厂,而且价格由糖厂决定。在这样的制度下,吸引了许多日本大财团的兴趣,纷纷来台设立製糖公司。另还有几家台湾人创办较大规模的糖公司,如林本源製糖等。
1900年,三井财阀设立台湾第一家新式製糖工厂「[[台湾製糖株式会社]]」<ref>{{cite web|author1=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新式糖厂|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9d0c97be-e0cd-489e-923f-f7518591ebc3|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新式糖厂至1911年已有11家、1927年增为45家,其中台湾、明治、盐水港、大日本、新港、新高等糖厂佔总产量80%。然而,从台湾糖业图(1934年)可见,有部份台湾人的传统製糖事业仍以改良[[糖廍]]的方式经营<ref>{{cite web|author1=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title=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台湾糖业图(1934年)|url=http://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1a474173-70be-46fb-a7af-087726fc2a49|agency=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work=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ref>。
经过总督府全力支持后,台湾糖业于1930年代产量达到高点。以1931年为例,全年共产24亿3834万4890斤(台斤)轻鬆夺得日本全国各行政区域的首位。<ref>{{cite web|url=http://133.30.51.93/das/jsp/ja/ContentViewM.jsp?METAID=00223160&TYPE=IMAGE_FILE&POS=1|title=神户大学电子新闻:断然首位を占むる台湾製糖実绩|publisher=133.30.51.93|date=|accessdate=2014-08-15|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6124735/http://133.30.51.93/das/jsp/ja/ContentViewM.jsp?METAID=00223160&TYPE=IMAGE_FILE&POS=1|archivedate=2014-02-26}}</ref>
==== 农业 ====
=== 金融 ===
1895年5月[[日本军|日军]]在[[澳底]]登陆台湾,在初步取得北台湾港口城市控制权之后,同年9月,[[大坂中立银行]]于[[基隆]]设立「大坂中立银行基隆出张所」,乙未战争结束后的1896年6月,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正式批淮大坂中立银行在台设立分行,这是台湾第一间西方式的[[金融]][[银行]]。<ref>[http://museum.mof.gov.tw/ct.asp?xItem=3778&ctNode=99&mp=1 台湾银行银行总部],[[中华民国财政部]]财政史料陈列室,[http://www.mof.gov.tw/museum/ct.asp?xItem=3778&ctNode=99&mp=1 archive]</ref><ref>[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browsingLevel1.jsp?xmlId=0000288930 台湾银行所藏日治时期文书],人文社会科学馆,[[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台湾史研究所]],明治30年~民国49年(1897/1960)</ref>
===战时政策与影响===
自1937年,日本全面进入二战起,台湾银行券的发行数额暨趸售物价指数如下表所列<ref>林继文,1991,日本据台末期(1930--1945)战争动员体系之研究,页237~238。</ref><ref>袁颖生,2001,《台湾光复前货币史述》,页304~307、321~323,国史馆台湾文献馆</ref><ref>吴聪敏,2006,台湾战后的恶性物价膨胀,国立台湾大学。</ref>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
! 时间 !! 总发行额 !! 数额年增率 !! 趸售物价指数 !! 指数增长率(%)
==== 回收金属货币====
因战争对实质物资的需求,从1942年起,以徵收「死藏货币」之名义,缴收民间原存有的银、铜等金属货币。台银编印《台湾经济金融日报》记载,至1942年11月末,累计缴得如下<ref>袁颖生,2001,《台湾光复前货币史述》,页210,国史馆台湾文献馆</ref>: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
! 种类 !! 数额
=== 教育 ===
由于初期台湾抗日运动相当盛行,日本当局除以武力镇压外,竭尽全力建立其统治体制,部署官署机构,巩固开发基础,并设法安抚居民。一切措施猛宽应时适度运用,以树立台湾之全面基础为首要。而在这种情况下,统治机器与不同文化人民间的沟通用[[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成为基础中的基础。而事实上,大多限定日籍资格才能就读的日治时期中等或高等教育政策,对台湾人而言,其成就与影响,大大远不如基础教育。而基础的义务教育在初期依然分为[[小学校 (台湾)|小学校]](日本人就读)、[[公学校]](汉人就读)及[[蕃童教育所]]([[台湾原住民|原住民]]就读),{{Fact|在考试制度上也不公平(同样的分数,日本人能就读较好的学校),显示日本人存有殖民者的阶级心态|time=2014-07-23T14:16:25+00:00}}。
日治时期的义务教育除了公学校等制度外,还有专门为台湾原住民设置,且为[[理蕃政策]]重点工作的蕃童教育所与[[蕃人公学校]]及专门容纳日籍学童的小学校。
殖民当局对于义务教育的规范十分严格,1919年发布第一次台湾教育令,大多数汉人儿童就读"公学校",仅有日本学子与少数社会上层的汉人学童能在师资设备较佳的"小学校"学习(遵循日本内地小学校令规定)。1919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民族自决风潮涌起,日本政府提出内地延长主义反制,1922年,总督府第二次发布《台湾教育令》,要使台湾教育体系与日本内地一体化与学制衔接,除初等教育外,中学以上学制宣称施行[[内台共学]],并停止使用「内地人」、「本岛人」等差别性的称呼,但因原专供台湾人就读的中学涌入更多日本人,反造成台湾人中学以上就学率降低。
==== 高等教育 ====
在日治时期,殖民政府的政策并不希望人民受到太高的教育,台湾的高等教育比较是向日本人开放。在总督府殖民规范下,初期不鼓励(但也不禁止)台人子弟学习人文学科;而因为医师及教师的高社会地位,以及高收入可以立刻为家庭生活带来改善,所以台湾人一般趋向就读公学校教师的师范学校或培养医师的医学校。也由于教师和医师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两类学校长期存在激烈的入学竞争。有许多台湾人前往日本留学,例如台湾第一位医学博士[[杜聪明]],第一位女医师[[蔡阿信]],画家[[黄土水]]、[[李梅树]]等。甚至有极少数台湾人至欧美留学,例如哲学博士[[林茂生]]、战后第一任台北市长[[黄朝琴]]。
=== 户政 ===
台湾总督府于台湾的户政调查十分详实,各项统计数据也相当具有客观与准确性,一些特别的资讯例如种族、鸦片吸食、缠足、不具(即残疾)、种痘俱在调查之列;1905年之后,每隔五年举办的户口调查或[[日本人口普查|国势调查]]所显示的各项调查数据显示,台湾人口在日治时期呈现0.988%-2.835%间的年自然增加率。1905年,台湾日治时期始政初期,台湾总人口约有303万人,到了1940年,则约587万,而1946年终战之后,根据中华民国政府的当时数据,更达609万人<ref name=autogenerated1>台湾省政府,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ref>。
如就细列分析,日本移民台湾人口有案可稽者,约从5万人增至30万人,比例则从1.8%升至5.32%;根据1940年国势调查的结果,依[[日本地理区划|地域别]],47%是[[九州 (日本)|九州]]出身者。另外,1940年代的农业人口则约佔总人口百分之五十。至于各地方州县人口,不管是1905年的92万,还是1940年的148万俱以[[台南州]]最多、[[台北州]]居次。<ref name="台湾省政府,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 />不过,如以单一都市而言,1904年起,总人口八万人以上的台北已取代台南成为台湾人口最多的城市。<ref>请参照[http://www.bp.ntu.edu.tw/bpresults/jhouse/txt/%B2%C4%A4G%B3%B9%B2%C4%A4G%B8%60.htm 《台北市日式宿舍调查研究专案》,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Dead link|date=January 2014}}</ref>
=== 地政 ===
== 交通建设 ==
总督府在以同化为主的教育内政之外,也积极实施改善城市为主的交通改善。而这裡,以[[台湾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最为重要,另外也包含一定规模的公路路线延长。台湾全岛人口从1895年的260万增至1945年的650万(不包含[[福建省|福建]]为主的约两成中国商人),南北动线或城区往来仍尚可维持一定程度的活络与畅通。
=== 铁路 ===
掌管台湾铁路的铁道部成立于日治时代的1899年11月8日,成立之后,日治时期的铁道建设迈入积极开发期。在[[日本]]治台将近50年的期间中,最大的成就莫过于1908年,纵贯线全线贯通,形成台湾首次「空间革命」,让过去台湾南北需时数日的交通,缩短至朝发夕至的1日内。
日治时期,台湾主要的产业是农业,因此,水利设施是经济建设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在推行农业方面,总督府不但透过土地调查与官有土地释出等方式,确定了台湾的可耕地面积,也相当重视水利建设。1901年(明治34年),总督府公告了《台湾公共埤圳规则》,根据此规则规定凡是与「公共利害」有关的埤、圳,一律指定成为「公共埤圳组合」,其规约、预算、兴废与变更均先经官方的认可,也等同将台湾的埤圳收归国有。此外,政府也重修老旧埤圳,并在各地进行新的埤圳工程建设。
==== 嘉南大圳 ====
=== 发电 ===
为了发展轻工业,电力的取得对日本人来说是必须的。1903年2月12日总督府批淮了由土仓龙次郎募资成立的[[台北电气株式会社]],在[[深坑区|深坑]]一带利用[[淡水河]]的支流[[南势溪]]兴建[[水力发电厂]],供应[[台北市]]使用。而后总督府规划各种水利事业,将民营改为公营并自行开设台北电气作业所并兴建[[龟山水力发电所]]。虽曾发生[[泰雅族]]人杀害15位日本工作人员的事件,该发电所还是在1905年8月开始运作供电台北[[大稻埕]]、[[艋舺]]等地,1906年供电[[基隆]],是台湾第一座水力发电所。此后,竣工的有:1909年利用[[新店溪]]发电的[[小粗坑发电厂|小粗坑发电所]]、同年的打狗(高雄)的[[高屏发电厂竹门机组|竹仔门发电所]]、1911年的台中[[后里水力发电所|-{后里}-发电所]]等。
1919年,台湾总督明石元二郎下令将各公民营发电所组织为「[[台湾电力公司|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并勘查适合[[水力发电]]的场所,计划兴建当时亚洲最大的发电厂。结果,在该年的8月间选定了[[日月潭]]作为发电厂的厂址。日月潭与其下的门牌潭有320公尺的落差,藉此可以进行水力发电。为了工程的进行,特别由[[纵贯线 (铁路)|纵贯线]]二八水驿(今[[二水车站]]),分歧一线铁道直达电厂所在地,以便运送工程所需物资,即今[[集集线]]的前身。在进行了[[浊水溪]]及日月潭週边地区的地质勘查后,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波折,终于在1934年完成了[[日月潭第一发电所]],成为台湾新兴工业发展的重要指标。接著,由于电力仍然不足,又分别在1935年、1941年兴建了[[日月潭第二发电所]]及[[万大发电厂|万大发电所]]。但是由于在太平洋战争中遭到了盟军战机的轰炸,使得发电工程中断。到日本撤出台湾时电力仍未恢复。
== 民政变革 ==
台湾日治时期的内政虽以特别统治主义为主要宗旨,但在某程度上仍以将台湾现代化为主要目标。在此理想中,台湾总督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辅的内政改进,渐进于各施政阶段实施。而实施重点,为剔除阿片([[鸦片]])、[[缠足]]与[[剃髮易服|辫髮]]三大陋习、[[市区改正]]与公共卫生等三项。
==== 阿片(鸦片) ====
日治时期称又称[[鸦片]]为阿片。1895年中日两国签署[[马关条约]]时,[[伊籐博文]]即在场表示「我国日后领台,必禁鸦片」、「如我日本严令禁绝鸦片进口,台湾当能无一人吸烟」。唯实际接收后考量吸食人口众多,将原先「严禁」政策放缓为「渐禁」。1897年1月21日[[台湾日治时期鸦片政策|台湾鸦片令]]公佈,总督府採用了鸦片专卖与发行[[鸦片证]]的渐进根除方式。在禁止民间贩售与控制人数的双重措施下,根据1900年的的调查,有169,064名鸦片烟瘾患者(佔总人口6.3%),1921年,则减少为45832人(1.3%)<ref>{{cite web|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pr/1/today-o3.htm |title=《再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涂醒哲,自由时报 |publisher=Libertytimes.com.tw |date=2006-04-01 |accessdate=2014-08-15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601050705/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pr/1/today-o3.htm |archivedate=2008-06-01 }}</ref>,也确实限制了鸦片的毒害。不过,与完全禁绝的世界潮流产生一段落差。此种减少,相当大的一部分是来自于吸食鸦片的人口自然死亡的缘故。以致一般人甚至认为,总督府之所以不完全禁绝,除了毒瘾难戒外、也是为了专卖鸦片获得的高额利润。
=== 其他习俗之改变 ===
==== 社会改变 ====
以台北正风会、同风会、教化联合会等集中推广,废除[[蓄奴]]、[[纳婢]]等社会习惯。取消满族在社会上的特权。
==== 服饰改变 ====
日治时期台湾废除清朝服制令,使民间普遍的服饰产生了变化,慢慢产生有[[唐装|改良式清装]]、日式[[和服]],甚至上半身和服下半身清朝宽裙的组合。<ref name="台湾的设计宝库--传统花布图样150">{{Cite book| author=吴清桂著 | year=2008|title=台湾的设计宝库--传统花布图样150| publisher=如何出版社}}</ref>
=== 市区规划 ===
市区改正在台湾,是指1899年起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大小都市所研拟的都市发展计划。之后,该市区改正计划改名为「都市计画」。日治时期初始,台湾总督府建设多注重于应急的卫生工程与军防建设,1899年8月,台湾总督府对台湾数大城市採取约五年的建设计划,名曰「第一次市区改正」,该计划以旧有道路的改进与新设道路的拟定为主。以台北为例,该计划订定了拆除台北城牆的计划,并整建[[西门钉]]作为日本新移民住宅。
=== 原住民政策 ===
以多纸[[总督府令]]替代适用于台湾原住民[[民法|民]][[刑法|刑]]法的该政策走向,大约可与台湾总督府统治台湾的基本精神分为讨伐为主的「始政镇压」与怀柔为主的「教育同化」及皇民化运动等三阶段。其中,1910年开始的[[五年理蕃计画]],以军事行动迫使原住民臣服。在[[太鲁阁讨伐战|太鲁阁战役]]后的1915年,所有部落几乎归顺,总督府并没收枪械。同年7月,掌管原住民事务、具有军事性质的[[蕃务本署]]裁撤,原住民改由一般的警察单位管理。
=== 宗教感化 ===
日治时期初期,在治理台湾所需要的宗教安定力量上,台湾总督府捨弃19世纪末因对外战争胜利而兴起的日本[[神道|国家神道教]],而选择了已经在台湾稍有根基的[[佛教]]。这种与西方世界以[[基督教]]治理殖民地的「宗教殖民」不同的「宗教感化」思维模式,也让原住民与汉人居多的台湾,同化于日本的速度加快。
=== 文学 ===
1919年,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改组原先的「[[新民会 (台湾)|启发会]]」成立「[[新民会 (台湾)|新民会]]」,展开这一阶段各项政治运动、社会运动的序幕。而伴随此过程而来的也有《台湾文艺》(1934年)、《台湾新文学》(1935年)等文学刊物的相继发行。这些摆脱古诗的近代文学,为台湾白话文运动的肇始者,也被学者认为与日本的「[[言文一致运动]]」和中国的[[五四运动]]或白话文运动息息相关。
这个文化运动的并没有因为台湾总督府刻意压制而马上消失。1930年代初期,影响台湾文学、语言、族群意识的[[台湾话文论战|台湾乡土话文论战]]正式展开。1930年,台籍的日本居民[[黄石辉]]于东京挑起了「乡土文学论争」。他在异乡力倡台湾文学应该是描写台湾事物的文学、可以感动激发广大群众的文学、以及用[[台湾话|台湾话]]描写事物的文学。1931年,位居台北的[[郭秋生]]站出来呼应黄石辉,并更进一步挑起[[台湾话文论战]]倡言作家应当使用[[台湾话文]]来从事文学创作,此呼应并获得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的全力支持。之后,台湾文学应该使用台湾话或中国话(此指[[北京话]]),描写的内容是否以台湾为主要素材,成为台湾新文学运动相关人士激烈争论的焦点。然而,由于随后战争体制的出现,以及日式教育文化的渗透,这些论争无法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终于在总督府全面皇民化政策下,纷纷败退。<ref name="李筱峰张德水陈昭瑛">李筱峰,1995,一百年来台湾政治运动中的国家认同、张德水,1992,激动!台湾的历史:台湾人的自国认识、陈昭瑛,1998,论台湾的本土化运动:一个文化史的考察。</ref>
1936年,集结台湾进步作家的[[台湾文艺联盟]]、[[台湾新文学]]相继成立。表面标榜为文艺运动,实则是具有政治性的文学结社。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台湾总督府随即设立[[国民精神总动员本部]],皇民化运动于是正式展开。台湾作家只能依附在日本作家为主的团体,如1939年成立的「[[台湾诗人协会]]」,或1940年扩大改组的「[[台湾文艺家协会]]」。<ref name="李筱峰张德水陈昭瑛"/>
在文化而言,台湾文学主要探讨台湾人的内心心灵以及台湾文化的本质,表面看似平淡,其实这是政治运动、社会运动所带来的衝击和反省,台湾文学界和艺术界人士开始思考台湾文化的问题,以及尝试创立属于台湾的文化。日治时期具代表性的作家有:[[赖和]](《一根扁担》)、[[杨逵]](《[[送报伕]]》)、[[吴浊流]](《[[亚细亚的孤儿]]》)等人。
=== 西方美术 ===
[[清治时期]],台湾并无所谓[[西方美术]]概念。在画工职业受鄙视情况下,中国山水人物画发展也极为有限。1895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之后,藉由教育体繫带来的美术教育,开始将[[西洋绘画]]、[[日本画]]的等技法与写生的概念,传入台湾。成为公学校学科的西方美术,不但打下台湾美术欣赏的基础,也在传承中,出现不少知名画家。在此传承过程裡面,于师范体系任职的水彩画家[[石川钦一郎]]贡献最多。他不但参与规划美术师范教育的过程,也亲自教习学生。除此之外,他还鼓励身处外地的台湾学生前往日本内地学习更深厚的画作技巧。
=== 电影 ===
从1901年到1937年,台湾的电影很大一方面上受到[[日本电影]]的影响。因为当时台湾正处于日本的殖民统治时期,所以很多日本电影裡的惯例被台湾的电影製作人所接受。第一部在台湾拍摄的电影是1907年2月日人[[高松丰次郎]]率领日本摄影师等一行人在全台湾北、中、南一百多处地点取镜的《[[台湾实况绍介]]》。电影内容涵盖城市建设、电力、农业、工业、矿业、铁路、教育、风景、民俗、征讨原住民等题材。第一部台湾人製作的剧情片《[[谁之过]]》于1925年由[[刘喜阳]]、[[李松峰]]等人组成的[[台湾映画研究会]]製作。而非剧情类型的教育片、新闻片、宣导片也成为日治中期以后台湾本地电影製作的主流,一直到日本战败为止。这裡面,又以描写原住民少女帮助日人的《[[莎韵之钟|莎勇之钟]]》(又称莎鸳之钟、莎韵之钟)为其代表。
=== 流行音乐 ===
1930年代之前,台湾虽有[[音乐专辑|唱片]]与[[流行歌曲]]的出版,但品质与普及化都不怎理想。究其因,无非是流行歌曲与[[校园民歌|民谣]]、南北管曲、[[歌仔戏]]调、[[客家山歌]]等台湾传统民间歌曲的难以划分,如1920年代的《雪梅思君》《五更思君》《[[乌猫行进曲]]》或《集英北管》、《共乐北管》或《李连生与白玉枝》歌仔戏调。《乌猫行进曲》是[[台湾]]第一首流行歌<ref name="「乌猫行进曲」被认是台语歌谣始祖">[http://issue.udn.com/CULTURE/TAIWAN100/story001.htm 「乌猫行进曲」被认是台语歌谣始祖]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422095023/http://issue.udn.com/CULTURE/TAIWAN100/story001.htm |date=2012-04-22 }}</ref>。
1930年代,台湾[[电影]]与[[广播]]事业快速发展。因应这两项新兴媒体的产生,不同于传统歌谣与乐曲的台湾[[流行歌曲]]或[[音乐专辑|唱片]]业不但随之出现,亦在短时间内有长足发展。
台湾最早开始流行歌曲就是搭配[[中国电影]]的《[[桃花泣血记]]》。1932年,由[[上海]]「联华影业公司」製作,[[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桃花泣血记》来台放映。片商为了招揽台湾观众,委由[[詹天马]]、[[王云峰]]作成的同名宣传曲意外走红、担任主唱的是当时[[古伦美亚唱片|古伦美亚唱片会社]]当红的歌手[[纯纯 (歌手)|纯纯]](本名:刘清香<ref name=sunsuun>郭丽娟,"[http://www.taiwan123.com.tw/musicface/face01.htm# 台湾第一代女歌星:纯纯桃花泣血的一生]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27170718/http://www.taiwan123.com.tw/musicface/face01.htm |date=2014-12-27 }}",台湾咁仔店编辑小组,2009年7月24日</ref>)。不只此,该曲在随后的单曲黑胶唱片发行上,更有一定的唱片销售成绩。于是,台湾流行歌曲或「曲盘」(即台语的唱片,音 「{{lang|tw|khik「khik-puânn}}」)藉由电影的影像化而起步。
=== 布袋戏 ===
1920年代,以武侠戏为主的布袋戏逐渐在民间发展,其与传统布袋戏主要的不同在于剧情上,多採用清末民初新著的武侠小说,例如《[[七侠五义]]》、《[[小五义]]》等,其表现手法也转以重视各种奇特武功的展现为主。此时期的代表人物为[[五州园]]的[[黄海岱]]和[[新兴阁]]的[[锺任祥]],此剑侠戏由[[虎尾镇|虎尾]]、[[西螺镇|西螺]]开始发展,流行于台湾中南部。黄海岱演出的布袋戏音乐融合了[[北管]]、[[南管]]、[[乱弹]]、[[正音]]、[[歌仔戏|歌仔]]、[[潮调]]等[[戏曲音乐]],其剧本口白注重闽南汉语,说白中多以诗词、经史、对联、字猜组合。
=== 棒球 ===
台湾从1923年开始选拔代表队参加第九回日本高校野球的[[夏季甲子园]]大会,至1940年的第廿六回为止。其中[[台北一中]]于第十五回(1929年)打进准决赛、1928年成立的[[嘉义农林棒球队]]于[[第17回全国中等学校优胜野球大会|第十七回(1931年)]]获得亚军是台湾球队在甲子园最好的成绩。嘉农队的[[吴昌征]]在1937年毕业后加入日本职棒[[读卖巨人|巨人队]],后来又打过[[坂神队]]与[[每日队]],享有「人间机关车」的外号<ref>曾文诚、盂峻玮,《台湾棒球王》,我识出版社,2004年6月,第56页</ref>。
== 战后 ==
=== 日本投降 ===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录音发表[[终战诏书]]。同年8月15日,将这段录音以广播对外播放,史称「[[玉音放送]]」。同盟各国纷纷接收到日本投降的讯息后,自此宣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ref>[http://www.rti.org.tw/m/news/newsSubject/?recordId=507 抗战胜利69周年 历史不应再被遗忘],吴琍君,中央广播电台,2014-08-14</ref>。同年8月29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任命时任[[福建省]]主席的[[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并于9月1日于中国[[重庆市]]宣佈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经过多日准备后,10月6日于[[台北]]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前进指挥所」<ref>[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AMlCPx6IZigC&printsec=frontcover&hl=zh-TW#v=onepage&q&f=false 台湾航空工业史: 战争羽翼下的1935年-1979年],第101页,林玉萍,台北市:新锐文创,2011-01</ref>。
=== 受降典礼 ===
依照于1945年9月2日由[[驻日盟军总司令|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佈的「军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号]]》第1条规定,在[[中华民国|中国]]([[满洲国|满洲]]除外)、[[台湾日治时期|台湾]]及[[北纬]]十六度以北之[[法属印度支那]](现今的[[越南]]北部与[[寮国]])境内的日军高阶司令官及所有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应向[[蒋介石]]将军投降<ref name="国史馆"/>。奉麦帅的《[[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于同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在台湾[[台北公会堂]](战后改名为[[中山堂 (台北市)|中山堂]])举行台湾地区的受降典礼<ref>[http://www.tisanet.org/quarterly/8-4-5.pdf 1952 年『中日和约』的性格再议],第111-113页,徐浤馨,台湾国际研究季刊,第8卷第4期,2012年/冬季号</ref>。[[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与[[陈仪]]将军进行受降仪式,安藤利吉将军将受领文件签署后,由参谋长[[谏山春树]]将军转交递给陈仪将军,双方即完成受降仪式。在对日和约尚未签订以转移台湾的主权之前,日军奉麦帅发佈的「军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号]]》将台湾交由中华民国代表[[同盟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军事接管]]<ref>[http://www.ipsas.sinica.edu.tw/image/ipsas/1/213.pdf 国籍与公民权:人民与国家「身分连结」的法制溯源与法理分析],页35,李建良,中央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筹备处、社会学研究所主办,2006-05-26</ref><ref name="国史馆">{{cite web|url=http://www.drnh.gov.tw/ImagesPost/3eb51055-916a-4547-98c9-fa03472398b0/26f920cb-3d48-41c8-aae8-06a1cea213fb_ALLFILES.pdf|title=中山堂受降档案分析|author=|publisher=国史馆|accessdate=2015-01-05|language=zh-tw|date=2010-12-15|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07221044/http://www.drnh.gov.tw/ImagesPost/3eb51055-916a-4547-98c9-fa03472398b0/26f920cb-3d48-41c8-aae8-06a1cea213fb_ALLFILES.pdf|archivedate=2014-12-07}}</ref>,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方面则视此举为[[台湾光复]],并颁订10月25日为[[台湾光复节]]纪念。
10月25日当天,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日治时代的[[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建物为今[[行政院]]院址)。而主要参加人员有国民政府代表:[[陈仪]]、[[葛敬恩]]、[[柯远芬]]、[[黄朝琴]]、[[游弥坚]]、[[宋斐如]]、[[李万居]],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陈炘]]、[[林茂生]]。另外,还有日军代表:[[安藤利吉]]及[[谏山春树]]<ref>[http://www2.ndap.org.tw/newsletter06/news/read_news.php?nid=377 国史馆文化加值新方向─「日本受降案」展示光碟製作心得]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209070905/http://www2.ndap.org.tw/newsletter06/news/read_news.php?nid=377 |date=2015-02-09 }},国史馆典藏国家档案与总统文物数位化中程计画/林正慧,数位典藏国家型科技计画,第二卷第十二期</ref>。
== 统计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auto;"|+1935年国势调查民籍国籍别人口<ref name="1935 Census">{{cite book |author=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査部编 |title=昭和10年国势调査结果表 |year=1937 |publisher=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査部 |location=台北市 |isbn= }}</ref>
|-
! rowspan="3" style="text-align:center;"|州厅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auto;"
|+1935年国势调查国籍别外国人人口<ref name="1935 Census"/>
|-
===明治时代===
{{Geographic Location
|西北 = ''[[台湾海峡]]''<br />{{QIN}}[[福建省]]|北 = ''[[东海]]''<br />{{QIN}}[[浙江省]]/[[File:Flag of Korea 1882.svg|25px|border| 大韩帝国国旗]][[大韩帝国]]
|东北 = ''[[东海]]''<br />[[冲绳县]]
|西 = ''[[台湾海峡]]''<br />{{QIN}}[[福建省]]|中央 = {{TWN-JPN}}
|东 = ''[[太平洋]]''<br />[[冲绳县]]
|西南 = ''[[南海]]''<br />{{QIN}}[[广东省]]/{{HKG-1876}}<br />[[File:Flag of Colonial Annam.svg|25px|border| 法属印度支那旗]][[法属印度支那]]/{{flagicon|USA}}[[美属菲律宾|菲律宾]]<br />[[File:Flag of the Netherlands.svg|25px|border| 荷兰国旗]][[荷属东印度]]/[[File:Flag of North Borneo.svg|25px|border| 北婆罗洲旗]][[北婆罗洲]]
|南 = ''[[巴士海峡]]''<br />{{flagicon|USA}}[[美属菲律宾|菲律宾]]
|东南 = ''[[太平洋]]''
===大正时代===
{{Geographic Location
|西北 = ''[[台湾海峡]]''<br />{{ROC-1912}}[[福建省 (中华民国)|福建省]]|北 = ''[[东海]]''<br />{{ROC-1912}}[[浙江省 (中华民国)|浙江省]]/[[日治朝鲜]]
|东北 = ''[[东海]]''<br />[[冲绳县]]
|西 = ''[[台湾海峡]]''<br />{{ROC-1912}}[[福建省 (中华民国)|福建省]]
|中央 = {{TWN-JPN}}
|东 = ''[[太平洋]]''<br />[[冲绳县]]
|西南 = ''[[南海]]''<br />{{ROC-1912}}[[广东省 (中华民国)|广东省]]/{{HKG-1910}}<br />[[File:Flag of Colonial Annam.svg|25px|border| 法属印度支那旗]][[法属印度支那]]/{{flagicon|USA}}[[美属菲律宾|菲律宾]]<br />[[File:Flag of the Netherlands.svg|25px|border| 荷兰国旗]][[荷属东印度]]/[[File:Flag of North Borneo.svg|25px|border| 北婆罗洲旗]][[北婆罗洲]]|南 = ''[[巴士海峡]]''<br />{{flagicon|USA}}[[美属菲律宾|菲律宾]]
|东南 = ''[[太平洋]]''
}}
===昭和时代初期===
{{Geographic Location
|西北 = ''[[台湾海峡]]''<br />{{ROC-1928}}[[福建省]]([[File:Flag of Fujian People's Government.svg|25px|border| 中华共和国国旗]][[中华共和国]])
|北 = ''[[东海]]''<br />{{ROC-1928}}[[浙江省]]/[[日治朝鲜]]
|东北 = ''[[东海]]''<br />[[冲绳县]]
|西 = ''[[台湾海峡]]''<br />{{ROC-1928}}[[福建省]]([[File:Flag of Fujian People's Government.svg|25px|border| 中华共和国国旗]][[中华共和国]])|中央 = {{TWN-JPN}}
|东 = ''[[太平洋]]''<br />[[冲绳县]]
|西南 = ''[[南海]]''<br />{{ROC-1928}}[[广东省]]/{{HKG-1910}}<br />[[File:Flag of Colonial Annam.svg|25px|border|法属印度支那旗]][[法属印度支那]]/[[File:Flag of the Philippines (navy blue).svg|25px|border| 菲律宾自治领旗]][[菲律宾自治领]]<br />[[File:Flag of the Netherlands.svg|25px|border|荷兰国旗]][[荷属东印度]]/[[File:Flag of North Borneo.svg|25px|border| 北婆罗洲旗]][[北婆罗洲]]
|南 = ''[[巴士海峡]]''<br />[[File:Flag of the Philippines (navy blue).svg|25px|border|菲律宾自治领旗]][[菲律宾自治领]]
|东南 = ''[[太平洋]]''
===「大东亚共荣圈」盛极期间===
{{Geographic Location
|西北 = ''[[台湾海峡]]''<br />{{ROC-1928}}[[福建省]]|北 = ''[[东海]]''<br />{{ROC-1928}}[[浙江省]]/[[日治朝鲜]]
|东北 = ''[[东海]]''<br />[[冲绳县]]
|西 = ''[[台湾海峡]]''<br />{{ROC-1928}}[[福建省]]
|中央 = {{TWN-JPN}}
|东 = ''[[太平洋]]''<br />[[冲绳县]]
|西南 = ''[[南海]]''<br />[[日佔香港]]/{{ROC-1928}}[[广东省]]<br />[[File:Flag of the Empire of Vietnam (1945).svg|25px|border| 越南帝国国旗]][[越南帝国]]/[[File:Philippines flag original.png|25px|border]][[菲律宾第二共和国]]<br />[[荷属东印度|日佔荷属东印度]]/[[马来西亚日据时期|新马来日本军政地]]
|南 = ''[[巴士海峡]]''<br />[[File:Philippines flag original.png|25px|border]][[菲律宾第二共和国]]
|东南 = ''[[太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