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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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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前
無編輯摘要
*2011年11月3日,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決定不上訴,無罪定讞。
*2016年12月24日,在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65號開設「陳幸妤牙醫診所」。
== 審判影響 ==
2011年8月17日陳幸妤偽證罪案三審判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定讞。
偽證罪在刑法屬於重罪。陳幸妤的三子在台灣求學受到陳水扁案的很大影響和傷害,根据東森電視報導,陳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如果陳幸妤偽證罪成立,根據[[美國|美]]、[[加拿大|加]]的移民法令,陳幸妤將永遠失去移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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