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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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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内务府]]下设专门机构,管理皇帝、后妃及宫中其他皇室成员等人员的饮食及典礼筵宴等事宜。顺治初年,分别称为"[[茶房]]"、"[[膳房]]"。乾隆十三年(1748年),茶房、膳房合并为"御茶膳房",其长官为管理事务大臣,由皇帝在王、大臣中特简。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在御茶膳房下设档案房,管理御茶膳房的题奏本章、文书档案事宜,其中的文书档案包括"膳底档"等。
御茶膳房的下属机构有膳房、茶房、肉房、干肉房,其中膳房、茶房各设有银器库。御茶膳房设[[总理事务大臣]],无定员,下属人员有[[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 、 尚膳 ]] 、 [[ 尚茶 ]] 、[[主事]]、[[笔帖式]]等。
清雍正二年六月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类,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