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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原因'''<ref name="Nobel_Eco_2016_En"/><ref name="Nobel_Eco_2016_Ch1"/><ref name="Nobel_Eco_2016_Ch2"/><ref name="Nobel_Eco_2016_Ch3"/>==
* 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奥利弗·哈特]] 和 [[本特·霍尔姆斯特伦]] 这两名[[经济学家]]。该奖评委会认为,两名经济学家在过去多年里探索了很多[[契约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对最优契约安排的分析为很多领域政策与 [[ 制度 ]] 的设计制定提供了一个智力基础。
* [[經濟學]]中的[[契約理論]]指的是,研究 [[ 人類 ]] 在不對稱資訊下的[[交易行為]]與結果,並建立模型分析以得出理論觀點,而針對不同的側重點有著不同的研究方向,例如耳熟能詳的,[[道德危機]](Moral Hazard)、[[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訊號理論]](Signaling)等,都是[[契約理論]]的範疇。
* [[奥利弗·哈特]] 和 [[本特·霍尔姆斯特伦]]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在制定合同时,组织和个人如何平衡供应和需求,风险与动机,这其中涉及到[[保险索赔]],[[薪资]],[[财产权]]等。这一领域可能听起来没那么令人兴奋,但是这些研究对于理解现代[[经济]]的运营模式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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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新唐人/NTD】 [[ 諾貝爾 ]] 經濟獎 兩美學者契約理論獲獎|2016諾貝爾經濟學獎|契約理論'''}}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