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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扶贫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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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扶贫工作局,是梅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大楼5楼。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调查研究全市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进行检查监督;综合分析和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和信息;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和中央、省属驻梅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山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组织产业化扶贫工作。培育发展壮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三)组织、协调、服务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广州市对口帮扶单位和市机关挂钩扶贫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种养技能培训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五)负责全市贫困地区、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人秘科:
负责文秘、资料档案、人事和机关党务、纪检、财会、后勤等工作。
综合协调科:
组织协调社会化扶贫工作,起草本单位工作报告、文件,负责信息、调研工作。
农村改革发展科:
负责农村政策研究、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
扶贫开发科:
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论证、审核、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协调联系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和广州市对口挂钩帮扶工作,负责市机关挂钩帮扶组织联系工作等。
老区建设科:
负责拟订支援老区建设计划;协调、实施老区建设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使用扶持老区建设资金;负责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大楼5楼。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调查研究全市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进行检查监督;综合分析和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和信息;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和中央、省属驻梅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山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组织产业化扶贫工作。培育发展壮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三)组织、协调、服务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广州市对口帮扶单位和市机关挂钩扶贫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种养技能培训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五)负责全市贫困地区、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人秘科:
负责文秘、资料档案、人事和机关党务、纪检、财会、后勤等工作。
综合协调科:
组织协调社会化扶贫工作,起草本单位工作报告、文件,负责信息、调研工作。
农村改革发展科:
负责农村政策研究、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
扶贫开发科:
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论证、审核、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协调联系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和广州市对口挂钩帮扶工作,负责市机关挂钩帮扶组织联系工作等。
老区建设科:
负责拟订支援老区建设计划;协调、实施老区建设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使用扶持老区建设资金;负责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