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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九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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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九緞事件''',[[臺灣清治時期]]後期重大[[清代台灣民變列表|民變]]事件之一,也是[[臺灣建省]]以來規模最大的民變事件。事件起因為[[臺灣巡撫]][[劉銘傳]]派[[淡水縣]][[知縣]][[李嘉棠]]前往[[彰化縣 (清朝)|彰化]]丈量土地時的官民糾紛,當時[[士紳]][[施九緞]]自稱「'''公道大王'''」,率領民眾包圍縣城[[示威]],最後演變為[[暴動]],全縣陷入失序狀態。之後由[[棟軍]]主帥[[林朝棟]]指揮下,清軍順利平定事件,但該事件導致[[李嘉棠]]等大小官員被查辦,劉銘傳丈量工作也宣告失敗,不久離職,臺灣建省後的新政宣告結束。

==起因==
1888年,兼任[[福建巡撫]]與[[臺灣巡撫]]兩職的[[劉銘傳]]決定開拓財源,解決[[臺灣]]新政過度仰賴[[福建]]財政的問題,於是展開整理全臺田賦帳冊的工作,一面以統一的新稅率取代過去複雜參差的舊有[[田賦]],另外進行全臺丈量土地工作,以查清過去隱匿未上報官府的開墾田地。

一開始丈量工作進行十分順利,[[臺灣北部]]的土地很快丈量完成,但在[[臺灣中部]]展開丈量工作時,[[彰化縣 (清朝)|彰化縣]][[知縣]][[蔡麟祥]]病死任內,於是[[劉銘傳]]派[[淡水縣]][[知縣]][[李嘉棠]]完成工作。但李嘉棠進行丈量時不仔細評斷土地好壞,草草了事,加上鄰近的[[嘉義縣 (清朝)|嘉義縣]]丈量進度不錯,獲得上級的嘉獎,這令李嘉棠倍感急迫,便把兩名死刑犯釘死帶到[[西螺鎮|西螺]]、[[北斗鎮 (臺灣)|北斗]]遊街,以威嚇[[鄉民]],另外又向上層偽報死刑犯[[簡燦]]病故,然後將他釘死在[[鹿港大橋]]上,恐嚇鹿港的士紳。

不過,簡燦被謠言誤傳為另一名囚犯許貓振,其弟許得龍心急,前來劫獄不成,回到[[鹿港鎮|鹿港]]搶劫鹽館,因而驚動[[衙門]],令李嘉棠親自前去勘查。這時,鹿港與各地士紳聯名,[[攔轎申冤]],但未得解決,且李嘉棠回縣城後反而通告[[臺北]],「事件危急」,希望派兵支援,於是各地民怨四起,特別是浸水庄(今[[彰化縣]][[埔鹽鄉]]新水村附近)因領取丈量單據者不多,對丈量工作十分抗拒,故民眾特別激憤。

10月5日,浸水庄的地主施九緞因在江湖上久有「公道大王」之[[花名]],在[[鄉民]]的邀請下,出面主持「公道」,並以神靈[[託夢]]為由,率領數百人打著「索焚帳單」的口號,插著「官激民變」的大旗前往縣城。由於[[施九緞]]口號響亮,且講究紀律,嚴禁群眾半路打劫,因此加入者越來越多,到達縣城時已有數千人。這時城內的[[李嘉棠]]倍感驚恐,因此緊鎖縣城,並發[[電報]]北上求援,併下令各鄉[[團練]]派「兩百人」前來支援,但因發報時錯打成「兩人」,加上通往縣城的道路都被包圍群眾封鎖,因此恐懼之虞,無人前往支援。不久圍城民眾剪斷[[電報]]線,全城與外界失去聯繫。

==事件過程==
10月6日,武毅右營[[提督]][[朱煥明]]接獲消息,從[[嘉義市|嘉義]]連夜趕來[[彰化市|彰化]]支援。但經過大埔心(今[[彰化縣]][[埔心鄉]])時遭到襲擊,清兵死傷,而朱煥明部擊殺十餘人後,率隊撤往口庄竹尾巷(今[[彰化縣]][[花壇鄉]]),但正在[[南瑤宮]]燒香,祈求[[媽祖]][[保佑]]的施九緞,發動數千名起事鄉民攻擊朱煥明軍,結果朱煥明[[戰死]],清軍散逃。

10月7日和8日,[[李嘉棠]]採取補救行動,一方面請地方鄉紳協助調停圍城民眾,另外又大開義倉救濟災民,博取城內居民好感,以防城內生變。但城外包圍民眾仍展開攻城行動,試圖由北門攻入城內,在[[棟軍]][[副帶]]林超拔等人死守下,圍城群眾終被擊退。

10月10日-{後}-,[[林朝棟]]率領[[棟軍]]新募部隊1800人來到縣城外,城內部隊趁勢開城突圍,於是在內外夾擊之下,圍城群眾潰敗,成功解圍。

之後,林朝棟指揮旗下各營在燕霧二十四莊(今[[彰化縣]][[花壇鄉]]、[[大村鄉 (臺灣)|大村鄉]]等地)[[清鄉]],陸續擊潰各地起事群眾,而[[澎湖鎮總兵]][[吳宏洛]]、[[台東直隸州]][[知州]][[吳本杰]]等人也陸續前來協助平定民變,而[[布政使]][[沈應奎]]則[[招安]]各地,並詢問[[李嘉棠]]民變緣由。而李嘉棠為藉機報復鹿港士紳不協助丈量工作,便趁機怪罪當地士紳協助起事,要求沈應奎派軍攻毀[[鹿港鎮|鹿港]],但沈應奎並未同意,並派人前往鹿港打聽民變原因,結果卻得到不利於李嘉棠的說辭,於是李嘉棠對鹿港居民更是不滿。

[[李嘉棠]]見[[沈應奎]]不理,遂要求[[吳宏洛]]出兵攻打[[鹿港鎮|鹿港]],吳宏洛也聽從並準備派兵開戰,但在[[吳德功]]、[[吳本杰]]大力奔走,並發電報請[[劉銘傳]]節制吳宏洛之下,才阻止戰事爆發,而吳宏洛則被交由沈應奎管理。不久吳宏洛等各軍撤回[[臺北]],李嘉棠之職由[[朱公純]]接任,事件宣告結束。

==影響==
事件平定後,[[李嘉棠]]因丈量不公、激發民變而被查辦革職。而[[棟軍]]統帥[[林朝棟]]因最先起兵解圍,獲賞[[黃馬褂]],成為[[清]]代唯一以[[道員]]身分獲得此榮譽者。

至於民變參與者與主要起事的燕霧二十四庄居民,因[[林朝棟]]等人提議從寬處理,故僅由為首數人被官府補殺,免遭到屠滅的命運。至於事件首領[[施九緞]]則為[[遊俠]][[義民]]所掩護,自始至終未被[[公家]][[逮捕]]。

不過,該事件也意味[[劉銘傳]]在[[臺灣中部]]的土地丈量工作宣告失敗,整個計畫被迫停止。[[福建臺灣省]]財政依然吃緊,也成為劉銘傳政敵攻擊他的口實之一,在臺的新政也在不久之後隨劉銘傳離職而結束。

==參見==
*[[李嘉棠]]
*[[劉銘傳]]
*[[林朝棟]]
*[[施九緞]]

==參考資料==
*周聲夏主編,臺灣先賢烈專輯(第四輯)林朝棟傳,1979,[[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吳德功]],[[施案紀略]](收錄於吳德功先生全集),1992,[[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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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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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彰化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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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888年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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