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32
次編輯
變更
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無編輯摘要
==职责调整==
划入和增加 [[ 职责 ]] ,划入原城市规划局的职责,增加村镇规划管理和监察违规建设的职责。
==取消职责==
已由 [[ 国务院 ]] 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有关 [[ 城乡规划 ]][[ 法律法规 ]] 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乡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本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开展 [[ 城乡规划 ]] 的科学研究。
(三)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 [[ 规划 ]] 实施管理。
(四)负责城建 [[ 档案 ]] 、规划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
(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规划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 [[ 规划设计 ]] 成果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规划区范围内 [[ 雕塑 ]] 规划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乡规划局设4个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 [[ 信息 ]] 、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 [[ 新闻 ]] 发布等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 [[ 科学 ]] 研究;组织编制审查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城乡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年度编制计划;审查镇、乡、村庄详细规划,负责 [[ 村镇规划 ]] 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镇、乡、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勘测管理。
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 ; 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起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 [[ 规范性文件 ]]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信访接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监察和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
负责直接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
==人员编制==
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规划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