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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 <ref>[https://www.sohu.com/a/290870553_120025576 铜陵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47个] ,搜狐,2019-01-23</ref> 》(铜〔2008〕号43),设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职责调整==
(十二)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
(十三)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ref>[https://www.sohu.com/a/315567284_120066853 最新!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出台] ,搜狐,2019-05-21 </ref> 》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负责对办事机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对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审定、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资质及房源的调查、核实。